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一、总则

  根据国家建材局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建材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范围、分类

  机械设备事故:指在生产工艺流程中的机械设备所发生的损坏。

  动力设备事故:指各种生产所用动力设备(包括电子设备)如电动机、供电、供水设备发生损坏。

  工业建筑事故:指生产用厂房、烟囱、热风炉和储库、设备基础等发生歪斜、坍塌、严重裂缝与损坏。

  工业运输设备事故:指生产专用汽车、铲车、叉车等发生损坏。

  水泥窑炉事故:指水泥窑及各种烘干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掉砖、塌窑、红窑、胸墙倾斜等造成的损坏。

  其它设备事故:指机修、土建施工、检验设备等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坏。

  三、事故性质分类

  生产过程中由于非正常原因设备发生损坏造成主机停机,按事故性质分为人为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两类。

  四、事故程度分类

  设备事故按停机时间长短、损失大小、性质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设备事故、较大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特大设备事故四类。

  一般设备事故: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损坏造成主机停机1小时以内或造成经济损失1千元以下者。

  较大设备事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较大设备事故。

  A、生产工艺流程中的三班连续运转设备发生损坏,影响生产线或主机停机1~8小时或非三班连续生产的设备(如破碎机、装卸输送设备等)发生损坏,影响该生产线或主机停机4—16小时的。

  B、动力设备发生损坏影响全厂停电不足30分钟的,或工艺线停电不足35分钟的。

  C、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在0.1-2万元(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折合损失以下同)

  重大设备事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重大设备事故。

  A、生产工艺流程中的三班连续运转设备发生损坏,影响生产线或主机停机8小时以上6天以下;非三班连续生产设备(如破碎机、装卸输送设备等)发生损坏,影响该生产线或主机16小时以上的。

  B、动力设备发生损坏影响全公司停电30分钟及以上的或工艺线停电在35分钟及以上的,有时虽未超过上述时间但影响主机停机8小时以上的。

  C、锅炉、受压容器以及煤粉设备、输油、输气等系统的设备爆炸事故:高速设备的飞车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人身死亡事故的。

  D、设备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者。

  特大设备事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特大设备事故。

  A、构成重大设备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B、因设备事故直接引起一个车间的火灾、爆炸、厂房倒塌等灾难的。

  C、设备事故造成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五、事故处理和报告、调查

  1、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措施

  发生事故时,操作者应立即采用紧急措施,以制止事态扩大,并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和生产调度。所在车间组织采取措施处理,尽量减少停产损失。

  对于重大、特大的设备事故,必须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组织现场检查。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

  凡是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应做出标识、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以作为设备事故分析、检修、改造的依据。

  2、事故的报告

  生产调度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组织相关单位协同车间处理。

  事故发生后,所在车间须在3日内填写事故报告单送设备事故鉴定小组,事故报告单由总经理审批,机动部备案存档。

  3、一般事故由所在车间负责调查,判定责任者;召开事故分析会,填报事故报告单;本着“三不放过”原则,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制定出今后防护措施。

  4、较大、重、特大设备事故由设备事故鉴定小组组织调查,判定责任者;召开事故分析会,填报事故报告单。本着“三不放过”原则,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设备事故鉴定小组对该事故查明责任,做出处理并制定出今后防护措施。处理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公告全公司,以教育全体员工。

  六、事故损失的计算

  设备事故的损失是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设备损坏后经过完全的修复,使设备恢复功能所支出的全部费用(材料、配件、人工等)。如设备全部损坏不能修复,则按新设备进厂价格计算。

  七、事故的统计

  设备事故计算时间从事故发生停止运转到开机正常运转的时间为事故时间。同时进行其他检修项目时间不作为事故时间处理。

  设备发生严重故障被迫立即停车的,即使接近计划检修时间,也应按事故处理。但事先主动掌握(有记录凭证)设备的缺陷和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虽然造成停产。可不按事故处理,作为非计划检修停机,单独统计。

  八、对人为责任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1、对一般设备事故责任者处以警告1次同时罚款50~100元。

  2、对较大设备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大小、情节严重,可分别处以:

  A)警告一次并罚款100~200元;

  B).严重警告一次并扣发1~3个月工资的20%。

  3、对重大责任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处以:

  A)严重警告一次并扣发1~3个月工资的20%;

  B)留厂察看3~6个月;

  C)解除劳动合同。

  4、对特大责任事故者,分别处以:

  A)留厂察看3~6个月;

  B)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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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为加强锅炉、空压机等压力容器管道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压力容器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公司内部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

  第二节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压力管道管理部门由机动部、安全科、使用部门(矿山、生料车间、烧成车间、制度车间、包装车间)组成,其相关职责如下:

  一、机动部作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管理部门之一,其职责为:

  1、安排专人负责公司压力管道的管理;对公司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进行登记、编号、建卡,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做好记录,上卡检查;

  2、按照《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定期检验制度》对公司内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进行定期检验,并做好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在线检验报告;

  3、对公司内停用或报废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在停用或报废的30日内,向受理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办理停用或注销使用登记手续;

  4、按照《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要求,保存与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全质量相关的技术文件。

  二、安全科作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全管理部门之一,其职责为:

  1、监督公司内使用的压力管道安装、使用、维护等工作,严禁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粗制滥造及改制;

  2、按照《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紧急情况处理措施与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参与或组织相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开展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全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对本公司内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管理人员及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4、对于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三、使用部门(矿山、生料车间、烧成车间、制度车间、包装车间)作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全管理部门之一,其职责为:

  1、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章程中相关规定;做好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日常检查、记录等工作;

  2、如需要增加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应提出项目计划书,经厂长审核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当地劳动部门同意,方可由有许可证的单位制造;

  3、公司内新建、改建、扩建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使用部门有权拒绝验收使用;

  4、对在日常巡检中发现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科汇报。

  第三节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使用管理

  一、公司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设计单位、安装单位、元件制造单位都应具有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二、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焊接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的资格证明;

  三、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应按照《锅炉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规则》(试行)要求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四、车间的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内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操作工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

  六、按照《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巡回检查制度》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定期进行巡回检查;

  七、当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运行出现异常现象,发生事故时,相关部门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紧急情况处理措施与报告制度》采取措施,反映实际情况;

  八、锅炉压力容器管道使用部门应配合计划检查科对公司内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进行定期检验。

  第四节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巡回检查制度

  各使用部门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内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负责巡回检查。巡回检查时间(每月至少两次)。检查内容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一、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运行是否正常;

  二、管道、管道接头、阀门及各管件密封有无泄漏情况;

  三、防腐层、保温层是否良好;

  四、管道支吊架紧固、腐蚀、支撑情况是否需要更换,支架基础是否有下沉倾斜现象;

  五、管道表面有无裂纹、变形过热等异常现象;

  六、法兰有无泄漏情况,紧固件是否齐全;

  七、阀门操作是否灵活;

  八、安全附件是否正常(如压力表等);

  九、发现异常时,按照《压力管道紧急情况处理措施》中相关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

  第五节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定期检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实行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为6年。

  二、公司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在线检验工作由计划检查科负责,在每年7月前完成此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在线检验报告》。

  三、公司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由计划检查科负责向门头沟区质量监督局申请,由门头沟区质量监督局进行全面检验。

  四、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五、所有检验报告及时归档保存,在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重大安全隐患应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

  六、公司内从事在线检测的人员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报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全面检验由已经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门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进行。

  第六节 压力管道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内使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压力管道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包括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汇总表,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及以下技术文件。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

  1、项目报建审批及告知的相关资料;

  2、压力管道技术参数;

  3、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

  4、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监督单位、检测单位、防腐单位和相应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制造单位资质;

  5、焊工资质、检测人员资质;

  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管道元件、安全保护装置及焊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8、管道安装记录(防腐记录、焊接记录、穿跨越隐蔽施工纪录等);

  9、管道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纪录;

  10、管道的单体试验及整体式运行记录;

  11、管道安全保护装置测试纪录;

  12、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二、在用压力管道到除上述资料外,还应包括:

  1、管道运行记录、巡检纪录;

  2、历年定期检验方案、定期检验报告,最近一次安全保护装置校验证明;

  3、管道改造施工纪录、检修纪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纪录、管道故障处理纪录;

  4、安全隐患消除纪录、事故处理报告。

  三、上述资料由机动部负责保管。

  第七节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紧急情况处理措施与事故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岗位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安全科、计划检查科相关主管人员。

  1、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

  2、管道及组件发生裂纹、泄漏;

  3、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发生冻堵;

  4、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5、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生产。

  二、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安全科必须立即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2、发生一般事故后,安全科应向锅炉压力容器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机构报告。

  3、安全科负责将事故报告归档。

篇3:技术基础管理制度

  技术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参考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档案和图纸资料等工作。

  第三条设备标准化

  设备标准化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管理技术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等。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

  第四条设备档案

  一、机动部要建立全部设备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历年设备缺陷及事故情况记录;

  6、设备检修、试验与技术鉴定记录。

  二、基建、技改、安装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实验记录等技术文件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三、设备档案应及时整理填写,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

  第五条图纸资料保管

  一、公司资料室负责保管现有及新改扩项目的图纸资料。

  二、机动部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及负责保管设备的图纸资料。

  三、凡向外单位索取的主要图纸资料由公司资料室保管并负责图纸复制及复制图纸的报告。

  四、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退回公司资料室存查。

  五、基建、技改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公司管,并将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的文件复印件交资料室存档。

  六、车间应复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图纸资料,建立定期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的建档。

  七、所有机械设备配件图纸、底图、蓝图和有关资料,电气有关图纸均公司资料室管理。

  八、公司所有蓝图、底图均按车间、设备分开存放。用完后都必须按原次序放好(每张分底图、蓝图两份),以便查阅。若底图有破损,应及时粘补或复制。

  九、机动部要编制全部设备的配件目录,详细说明设备所需配件的名称、图号、材料、重量等,所有蓝图和底图必须有详细登记,以便能较方便的查阅图纸。

  十、公司所有图纸资料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指公司外单位)。

  十一、废旧图纸的报废和销毁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六条图纸测绘

  A、全厂设备配件图纸主要由机动部电气、机械负责人员测绘、校验、制图;

  B、对无原图的零部件、电气机械要抓住检修时机,主动进行测绘或校对原图,一般情况下不得用来制作配件;

  C、新绘图纸应严格按照国家制图标准制图。新绘图经过校核(一般零部件图可由同级技术人员互审。技改图纸须经有关负责人审核)。

  第七条设备档案管理

  1)机动部要有专人负责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要及时、详细、真实地填写设备有关情况。

  2)设备档案的保管

  A、全厂设备档案由机动部设专人、专柜保管。

  B、设备档案内容不得伪造、涂改,不得由他人代填、代管。

  C、设备档案要经管理人员许可,才能查阅。

篇4:电力设备设施管理办法

  电力设备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管好、用好电力设备设施,发挥其最佳效能,降低能源能耗,提高电力设备设施利用率,确保生产安全可靠进行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公司电力设备设施由机动部及电修车间共同管理。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一条机动部及电修车间作为本公司的电力设备设施管理机构负责对本方法的贯彻与修订工作。

  第二条机动部对公司电力设备设施的管理其职责:

  1、负责全厂电力设备设施的全面管理工作,安排并指导电修车间和总降完成相关区域电力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2、负责建立完善的电力设备设施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档案,确保电气设备设施技术资料清晰完整正确有效。

  3、负责制定公司电力设备设施检修计划,并监督指导检查评估检修过程和检修效果,重大检修项目要做好检修记录。

  4、负责对公司重大电力设备设施定期巡检,并做好记录,对存有隐患的电力设备设施及时制定有效的检修计划。

  5、负责组织对电修车间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车间电气维修水平。

  6、负责组织对电气重大人身设备事故进行调查。

  7、负责公司电力设备设施的电量统计。

  8、负责公司计量检测设备的计量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9、负责公司电力设备设施技术改造和电力增容方案的制定、评估、审定工作。

  10、负责公司电力设备设施的申购、外修、验收及报废工作。

  11、负责公司电力管理业务的对外技术联络工作。

  第三条电修车间对公司电力设备设施的管理其职责:

  1、负责除总降及供电主线路(主电缆沟)外的其他公司所有电力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修工作。

  2、负责建立、修订完整完善的电力设备设施技术档案。

  3、负责完成计划检查科下达的检修计划,并做好检修记录。

  4、负责对公司电力设备设施巡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对存有隐患的电力设备设施及时上报计划检查科。

  节电管理

  搞好用电调荷工作,提高功率因数,减少无功损耗。

  推广应用节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广使用新型安全、可靠灵敏的电气元件和产品,提高电力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操作的可靠性。努力提高设备运转率。

  努力推广对公司电力设备设施进行“小改小革”改造过程图纸方案要详尽。其图纸及方案要由计划检查科及电修车间电气管理人员共同讨论审定后方可实施。

  安全用电

  第四条所有电气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都应贯彻执行国家电力部门和本公司制定的“电气安全规程”所有电气操作人员都必须进行定期的“安规”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高压设备、线路停送电必须依据本公司供停电操作规程进行,执行操作票制度。

  第六条临时电源的供电由电修车间按公司临时电源使用管理规定具体执行,要求安全可靠,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接拉临时电源,严禁超负荷使用临时电源。

  第七条电气操作须用的绝缘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并送有关部门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第八条总降是本公司的配电中心,值班人员要及时准确填写各项记录,搞好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确保安全供电。

  第九条供配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值除35KV进线保护由供电公司整定外,其余动力系统各整定值包含高压电机保护整定值由计划检查科及电修车间共同计算整定,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改动。

  第十条紧急停电:当发生供配电重大人身设备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总降紧急停电,各单位与总降联系申请停电,总降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总降值班人员记下申请人姓名、职务及停电时间、停电理由。断电执行完毕申请人必须到总降补办停电手续。

  第十一条发生重大供配电人身设备事故后,机动部要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第十二条外单位用电统一由机动部计划,电修车间执行。在公司供电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签定供电协议后方可实施。

  电力设备设施巡检制度

  第十八条为确保电气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减少故障频次,真正做到预防检修,特制定本巡检制度。相关电气维修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认真记录。巡检制度内容如下:

  第十九条巡检内容:

  1、变压器:

  检查并记录各变压器运行电流、温度、油位、呼吸器硅胶颜色、各接线端子有无松动打火现象、高压隔离开关有无松动打火现象、密封状况是否良好有无漏油现象、运行状况评估。(白班)

  2、水电阻控制柜:

  检查并记录水电阻水位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及时补水、水温是否超高、短封接触器是否异常、真空管、短封线是否温度超高、运行状况评估。(白班)

  3、柴油发电机:

  检查并记录蓄电池充电状况、蓄电池补充液多少。(白班)

  4、各配电室:

  检查并记录各控制回路所需元气件有无异响、各出线端子有无松动过热现象、运行状况评估。(白班)

  5、高压控制柜:

  检查并记录各高压控制柜内部元气件有无异常、各接线端子有无松动过热现象、运行状况评估。(白班)

  6、CO分析仪:

  检查并记录气体流量是否正常(正常值0.5L/min)真空表压力是否正常(正常值0~0.02Pa)硅胶颜色是否需更换(正常为蓝色)冬季应检查取气管伴热带工作状况,(手握伴热带有温度)集水筒中是否存有冷凝水及时排放、运行状况评估。(白班)

  7、公司辅机设备(电机)

  检查并记录电机运行电流、前后轴承温度、电机地脚螺栓有无松动、电机本体震动状况、运行状况评估。(白班)

  8、石破碎主电机:

  检查并记录电机运行电流、滑环有无打火现象、碳刷磨损程度、前后轴承温度、电机地脚螺栓有无松动、电机本体震动状况、运行状况评估。

  9、水泥磨主电机

  检查并记录电机运行电流、滑环有无打火现象、碳刷磨损程度、前后轴承温度、定子温度、电机地脚螺栓有无松动、电机本体震动状况、(轴承温度上限80℃、定子温度135℃)运行状况评估。

  10、水泥磨循环风机电机:

  检查并记录电机运行电流、前后轴承温度、电机地脚螺栓有无松动、电机本体震动状况、运行状况评估。

  11、配料皮带秤:

  检查并记录各配料皮带秤速度传感器是否松动、荷重传感器有无卡料现象、各配料皮带秤皮带负荷值是否在正常范围内(80%~140%)皮带是否跑偏卡料并及时通知岗位。

  第二十条巡检周期

  1、内容中1~7项由白班电修人员巡检,其中除第6项CO分析仪每天巡检外,其余项每3天一巡检。

  2、机动部电气管理人员每周对上述电力设备设施至少每周巡检一次。

  3、电气小班人员除完成日常维修外,对上述8~16项每天必须巡检一次。

  4、巡检后认真填写《电力设备设施巡检记录表》。

  5、公司在定期设备检修时暂停巡检。

  第六节奖惩

  第二十二条无故不巡检者罚款100元,巡检记录记录不详者罚款10元。

  第二十三条电力设备设施检修完毕后,应对现场及所检修电力设备设施清理。不清理者罚款10元。

  第二十四条电力设备设施检修过程详尽记录,并保存完好。记录不详者罚款10元。

  第二十五条对于对电力设备设施提出“小改小革”的建议者,如方案经公司采纳实施后产生效益时,部门可申请对建议提出人奖励50~200元。

  第二十六条电力设备设施巡检过程中,发现电力设备设施重大隐患,并及时避免的奖励50~300元。

  第二十七条电力设备设施检修过程中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50~300元。

篇5: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

  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1、公司为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为各部门配备了生产维护设备所需的各种工器具,为使其最大限度的发挥效能,减少公司工器具的非正常流失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2、生产工器具管理实行两级管理:公司级管理、车间级管理;

  3、生产工器具配备按工作需要分为:公司公用工器具、车间公用工器具、班组公用工器具、个人工器具;

  4、公司公用工器具是指各车间生产设备维护维修用的大型、特殊的专用工器具,供公司各车间公用。公司公用工器具由机修车间按本制度管理;

  5、车间公用工器具是指本车间生产设备维护维修用的工器具,供本车间各班组公用。车间公用工器具由各车间按本制度管理;

  6、班组公用工器具是指各维修班组日常生产设备维护维修用的工器具,供本班组使用。班组公用工器具由所在车间按本制度管理,日常保管、维护、维修由各班组负责;

  7、个人工器具是指因维修分工不同而配置的满足最基本的日常工作所需要的工器具。个人工器具由所在车间按本制度管理,日常保管、维护、维修由持有人负责;

  8、本制度仅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生产设备维护维修用的工器具,以下简称工器具。

  第二节各级工器具配备管理的职责

  一、机动部作为公司级工器具管理机构其职责:

  1、负责建立、修订、完善公司工器具管理制度;

  2、负责审定个人、班组、车间、公司工器具配置标准,建立公司生产工器具配置表,表样见《公司生产工器具配置标准表》;

  3、负责建立公司工器具台帐,并动态管理。表样见《公司生产工器具台帐》;

  4、负责公司公用工器具的配置、申购、维修及报废工作:

  A负责鉴定各部门工器具的损毁情况,批准以旧换新;

  B负责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工器具管理维护工作进行监查,并对违规行为依据本工器具管理处罚办法报总经理批准实施处罚;。

  C机动部经理作为工器具公司级管理责任人,对上述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条各车间作为公司车间级的工器具管理机构,其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工器具管理制度,并可根据需要建立车间工器具管理办法。

  2、负责建立本车间各级工器具配置标准,填写《公司生产工器具配置标准表》经机动部、总经理批准,机动部备案。

  3、负责建立本车间各级工器具台帐,详细记录《公司生产工器具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4、负责鉴定本车间工器具的损毁程度,申请以旧换新。

  5、负责监督、指导本车间各级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做好车间工器具的保管、维护和维修工作。

  6、车间主任或设备主任作为工器具车间级管理负责人,对上述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7、各班组组长作为班组工器具管理负责人,对本班组公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维护负责。

  8、个人对各人所持工器具的保管、使用、维护负责。

  各部门不按规定建立相关管理文档,或管理文档填写不及时、不清晰、不完整者,对其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节工器具的配置请购

  1、各车间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制定车间工器具配置表,报机动部核定汇总为《公司工器具配置表》,报总经理批准。凡列为《公司工器具配置表》的工器具称为标准配置工器具;

  2、各车间需新增工器具种类或变更工器具配置标准,必须提出正式的书面变更申请,按《公司工器具配置表》项目说明变更原因及变更内容。机动部核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同意后予以变更。书面变更申请交由机动部存档;

  3、机动部核定每种工器具的最低库存量,并将最新的《公司工器具配置标准表》下发给库房,库房根据《工器具配置表》核定的最定库存量,填写标准工器具请购单,由采购部完成采购入库;

  4、采购部按照库房的工器具请购单及时采购相关工器具,保证工器具的最低库存量;

  5、采购部必须严格控制采购工器具质量,如因工器具质量不合格或采购不及时造成生产、设备、人身安全受到损失时,对采购人员处以100元罚款。

  第四节工器具的领用发放

  1、标准配置工器具的发放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

  2、各种工器具因各种原因失效后,由该工器具的责任人应如实完整填写《工器具报损申请单》及《领料单》,报相关工器具管理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持《工器具报损申请单》、《领料单》及失效工器具到库房更换新工具。

  3、价值在100元以下的工器具,由车间工器具负责人审批《工器具报损更换单》、《领料单》即可;价值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工器具,由车间工器具负责人和机动部逐级审批《工器具报损更换单》、《领料单》;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工器具,由车间工器具负责人、机动部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工器具报损申请单》、《领料单》。

  4、工器具的更换无特殊情况要求必须在每周一下午统一集中办理,各车间必须将《工器具报损申请单》存档。

  5、库房人员核实手续完备后,回收失效工具,发放新工具,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发放工具。库房人员不按规定发放工具者,处100元罚款。

  6、如果库房暂时没有该工器具的库存,《领料单》及失效工器具,等工器具到货后及时通知领用人领取。库房人员通知不及时导致因缺乏工器具使生产受到影响者,对库房人员处以100元罚款。

  7、各部门生产工器具必须按本制度进行管理,未列入《公司工器具配置标准表》的生产工器具,库房一律不得发放。

  第五节工器具的使用、保管、维护、维修、报废、外借

  1、公司公用工器具由机修车间负责管理及日常保管维护维修,车间公用工器具由各车间负责管理及日常使用保管维护维修,班组工器具由各班组所在车间负责管理,日常使用保管维护维修由本班组负责,个人工器具由个人所在车间负责管理,日常使用保管维护维修由本人负责。

  2、各部门工器具管理负责人每月必须对本部门工器具清查盘点一次,认真检查所有工器具的数量及状态,出现丢失或损坏及时按本制度处理,并做好记录。机动部将会同各车间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不执行,对责任人罚款50元,如因不执行本条规定导致工器具管理混乱或造成生产影响,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工器具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工器具。违章使用造成工器具失效者,按价赔偿后,予以旧换新。

  4、工器具持用人或责任人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工器具。如有丢失,按价赔偿后,予以换新。

  5、工器具持用人或责任人必须精心维护好自己的工器具。如因维护不善造成工器具失效者,按价赔偿后,以旧换新。

  6、公司配置的工器具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维护不力造成失效或丢失从而影响工作者,处以100元的罚款。

  7、工器具持用人或责任人必须尽力修复失效工器具,尽量减少报废和外修,努力降低工器具使用成本。

  8、具有维修价值的工器具必须进行修复使用,各级工器具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随意以旧换新报废工器具。

  9、公司内部不具备维修能力,但可外修的工器具由各车间填写《外修申请单》交采购部联系外修。经采购部确认无外修价值可以报废的工器具以旧换新。

  10、库房统一保管以旧换新的废旧工器具,定期联系采购报废销毁,不得重新流入公司内部。一经发现拿废旧工器具重复以旧换新者,将按偷盗公司财产处理,并对库房主管处以100元罚款。

  11、公司所有工器具无论是外借给个人还是外借给其他公司都必须办理外借手续,未办理借用手续或手续不全者私自将工器具外借他人使用者按盗窃公司财物处理。

  12、外借工器具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用工器具名称、规格、价值,以及借用原因和价值在100元以下者,需经车间工器具负责人批准,价值在100元至500元之间者,须经车间工器具负责人和机动部经理批准,价值在500元以上者,须经车间工器具负责人和机动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

  第六节处罚

  各部门责任人员不按本制度执行,造成工器具管理混乱或影响生产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七节其它

  1、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及维修相关车间的工具管理;

  2、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内部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