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房、母婴室感染管理制度

产房、母婴室感染管理制度

产房、母婴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产房周围环境必须清洁、无污染源,应与母婴室和新生儿室相邻近,相对独立。便于管理。

  1、布局合理,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之间标志明确,无菌区内设置正常分娩室、隔离分娩室、无菌物品存放间;清洁区内设置刷手间、待产室、隔离待产室、器械室、办公室;污染区内设置更衣室。产妇接收区、污物间、卫生间、车辆转换处。

  2、墙壁、天花板、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3、应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实施消毒隔离。现阶段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还应隔离待产、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放入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房间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二、母婴室内每张产妇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应少于5.5-6.5m2,每名婴儿应有一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应少于0、5-1m2。

  1、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患病母婴均应及时与其他正常母婴隔离。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

  2、产妇哺乳前应洗手、清洁乳头。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双消毒。

  3、婴儿用药水、扑粉、油膏、沐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应一婴一用,避免交叉使用。遇有医院感染流行时,应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4、患有皮肤化脓及其它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接触。

  5、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6、母婴出院后,其床单元、保温箱等,应彻底清洁、消毒。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相对独立,布局合理,分新生儿病室,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隔离室、配奶室、沐浴室、治疗室等,严格管理。

  1、病房(室)入口处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更衣室,工作人员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更衣。

  2、每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少于3m2,床间距不少于90cm,NICU每张床占地面积不少干一般新生儿床位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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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治疗室、注射室感染管理制度

治疗室、注射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二、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三、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四、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最好采用小包装。

  五、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六、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

  七、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未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八、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地面湿武清扫。

篇3:消毒灭菌药械管理制度

消毒灭菌药械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

  2、感染管理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对全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3、药剂科应根据临床需要对消毒灭菌药械进行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必要证件,监督进货产品的质量,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登记。

  4、应准确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予以解决。

篇4: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

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

  一、遵守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在院内感染管理小组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患者的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四、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

  五、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心、棉被、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的衣物。

  六、病房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七、弯盘、治疗碗、药杯、体温计等用后应立即消毒处理。

  八、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九、便具应固定使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

  十、治疗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十一、垃圾置塑料袋内,封闭运送。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开装运;感染性垃圾置黄色或有明显标识的塑料袋内,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篇5:医院感染报告制度

医院感染报告制度

  临床各科室应如实、及时、准确报告本科室发生医院感染的情况。

  (一)人员构成

  各临床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监控小组,由分管业务的科主任、护士长、一名兼职医师和一名兼职护士组成。

  (二)判断标准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的基础上出现其他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

  (三)医院感染的报告与控制

  1、当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兼职医师和兼职护士应共同协商填写院感病例登记表,并于次月8日前将本月医院感染所有病例报告到院感科。

  2、当出现医院感染的暴发流行时,科室院感监控小组应及时向院院感科汇报,并在院院感科的指导下,及时组织经治医师、护士查找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当出现重大医院感染或疑难病例时,科室院感监控小组应及时向院院感科汇报,院院感科应于24小时内深入病房,与科院感监控小组共同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