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机器设备;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4、运输工具;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房屋及建筑物35年;2、机器设备10年;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4、其他设备5年。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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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 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

  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3:公司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八)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财务约束机制,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要求,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参照《会计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㈠、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财经制度,正确处理好企业内外各方面的经济关系。

  ㈡、依法合理地筹集资金,科学合理地调度资金,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核算、压缩开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㈢、协助领导做好预测、决策、规划、控制、分析、考核工作,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㈣、执行财务监督,制止违纪违规行为,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机制。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及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公司监事会及主管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

  ㈠、资金筹集;

  ㈡、货币资金及往来结算;

  ㈢、存货;

  ㈣、固定资产;

  ㈤、在建工程;

  ㈥、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㈦、对外投资;

  ㈧、成本费用;

  ㈨、销售收入;

  ㈩、利润及其分配;

  (十一)、财务报告及财务评价。

  第四条:财务管理体制

  ㈠、总经理是企业一切财务活动的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许可的范围内领导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㈡、总经理任命财务主管,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合理配备财务人员,保障其依法行使国家有关法规赋予财会人员的职权和义务,带领和组织财务部门拟订好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监督和保证办法的实施,并使其不断完善。

  ㈢、总经理应接受企业上级内审机构的财务检查;听取和采纳财会部门的合理化建议,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

  ㈣、财会部门在企业财务负责人即法人代表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编制财务预算,组织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第五条:会计核算要求

  会计年度自公历元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凡需要会计机构办理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擅自涂改。原始凭证文字记录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自行填制的费用报销单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并注明附据数量。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票据有权不予受理,并直接向法人代表报告。

  会计机构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以确保内部牵制制度的实施。

  第六条:差费、低值易耗品和备品备件的管理

  ㈠、关于差旅费的开支规定(附件一)

  ㈡、关于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的管理规定(附件二)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财务管理部。此前规定在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一 关于差旅费的开支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据实报销的办法,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规定标准:不高于100元/天人(单人出差须住一个标准间,可享受2人标准200元/天人,同性2人出差仅享受一个标准间)。参加各种会议的会务费据实报销,不在本标准限制范围内。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亲友家,一律不得再报住宿费。

  第三条 交通费开支办法

  ㈠、乘坐火车从20:00至次日7:00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卧铺票。(必须六小时以上)如不买卧铺票的可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的下列比例计发给个人补助:

  1、直快按票价的60%计发;

  2、特快按票价的50%计发;

  3、新空调按票价的30%计发。

  ㈡、出差人员乘飞机应从严控制,道路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法人代表批准方可乘坐。报销时机票票面上应有法人代表签批(软卧类同)。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作如下规定:凡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途中中转不住宿的,前后乘车船时间可合并计算。

  第四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定地区20元(按在该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补)。出差到达两个地区以上的分别按到达地区的标准计发伙食补助。出差在途期间一律按一般地区的标准计发。

  特定地区指:北京、上海、广东、海南省全境及厦门市。

  单程超过400公里,非宴请途中自用餐,凭票限报20元/人次(含往返)。

  第五条 鉴于我公司厂区远离市区,因工作需要每人每次可限报20元交通费,用于车站往返。外埠交通费包干10元/天人(不要发票,按出差起讫日期计发。带车出差者不享受包干费)。

  第六条 出差期间电话费从严控制,凡享受通讯费补助人员一律不得再报,其余人员5元/天且凭票报销。

  第七条 驾驶员出差住宿标准同样适用本规定第二条;过路费应按定额控制、油耗由办公室另行制定标准控制。

  第八条 按国务院36号文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并参照兄弟单位现行办法,凡本市所属地区(当日能返还的)的未婚职工每月可据实报销二次往返探亲的路费。外埠职工(当日不能返还的)每年可据实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

  附件二 关于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的管理规定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强化管理出效益的意识,必须细化经济核算。现就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关于备品备件及低值易耗品的具体管理规定,希遵照执行。

  一、备品备件

  ㈠、范围

  为修理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保障其正常运转所需要的替换性材料,均属备品备件。

  ㈡、购进和使用

  制造工程部根据生产安排,结合自身需要做出“月度备品备件使用计划”,报批后,管理统筹部结合库存情况确定最佳采购量并实施采购。

  采购人员应根据所需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等要求调研市场、货比三家、按比质比价采购制度规定的程序,坚持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确定供货商并签定合同。

  购进的备品备件应先接受专职人员的检验确认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凭入库单及签批后的发货票及比质比价签证单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

  备品备件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及运杂费。财务依据入库单及发货票登记存货明细帐。

  经办人根据生产需要填制领料单,部门负责人签批后领料。

  ㈢、管理

  备品备件使用和管理由制造工程部负责。

  仓库建立备品备件明细帐,依据入库单、出库单按品种详细登记备品备件的购进、发出、退回、结存数量及金额;对备品备件要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仓库保管员月底分类汇总各类领料单并报送财务部门,财务据此作为计算当期成本的依据,并定期与仓储部门核对库存数量、金额。

  二、低值易耗品

  ㈠、范围

  凡是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各种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物等均在其中。

  对某些特殊物品,不论其使用年限长短和单位价值大小,都要列入。

  ㈡、购进和领用

  各部门需要添置低值易耗品时,必须编制购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付款项。

  购进的低值易耗品先由经办人依据购货发票填制入库单到办公室入库,持签收后的入库单及签批过的发票到财务部结算。(如用量较大而比价采购的,需附比价签证单)。

  购进的低值易耗品按购进实际成本即购入价加购入时发生的运杂费等入帐。

  低值易耗品出库时,领用人必须填制领用单,批准后领用。

  ㈢、管理

  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对低值易耗品实行从购进、领用到报废全过程管理,建立低值易耗品登记簿,详细记载低值易耗品的购进、发出、退回、报废、结存数量;对低值易耗品要定期清查、盘点,每年至少两次,做到帐实相符。办公室要制定相应的保管制度,将使用保管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防止丢失和毁损。

  低值易耗品失去使用价值须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制报废申请单,经办公室审批同意并销帐。

篇4:酒店财务部副经理岗位职责

酒店财务部副经理岗位职责

一、层级关系

  1、直接上级:财务部经理

  2、直接下级:会计主管、收银主管、审计领班

二、任职要求

  1、认同金源理念,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4、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

  5、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岗位职责:

  1、协助财务部经理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向财务经理提出对本单位财会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的建议;

  5、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协助财务经理对饭店的经营管理、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建议案。

  7、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及时向财务经理报告。

  8、对财务部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向财务经理提出建议。

  9、承办财务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5:酒店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酒店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一、层级关系

  1、直接上级:副总经理(财务)

  2、直接下级:会计主管、仓库主管、收银主管、审计领班、出纳

二、任职要求

  1、认同金源理念,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4、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

  5、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岗位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5、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对饭店经营管理、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7、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处理。

  8、执行财务审批制度,行使授权内的财务审批权限,监督财务收支。

  9、对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提出考核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10、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