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台帐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1、规范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责可究。

  2、健全完善安全档案,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

二、责任

  1、安全科负责执行本制度;

  2、有关部门履行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有关部门

四、本企业应建安全帐

(一)基础管理台帐责任部门协助部门

  1、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科人事/财务

  2、安全生产机构和组织网络安全科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科

  (1)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2)各机构或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科

  5、安全操作规程技术/生产科安全科

  6、应急救援预案主要负责人安全科

(二)安全教育台帐

  1、企业人员花名册人事科安全科

  2、从业人员信息表人事科安全科

  3、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安全科车间/班组

  4、持证上岗人员一览表安全科人事科

  5、安全生产会议(活动)记录分管付职安全科

(三)安全检查台帐

  1、安全检查表安全科车间/班组

  2、安全奖励记录安全科人事科

  3、安全处罚记录安全科人事科

  4、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表财务科安全科

(四)

  1、特种设备一览表设备科安全科

  2、特种设备登记表设备科安全科

  3、普通设备一览表设备科安全科

  4、普通设备登记表设备科安全科

  5、消防器材一览表保卫科安全科

  6、消防器材布置平面图保卫科安全科

(五)综合管理台帐

  1、事故汇总表安全科车间/班组

  2、事故情况登记表安全科车间/班组

  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表供销科安全科

  4、劳动防护领用清单供销科安全科

  5、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人事科安全科

  6、危险源(重大隐患)登记表安全科有关责任部门

五、管理要求

  1、安全台帐的建立要本着规范、严格分类的原则进行;

  2、安全台帐必须真实,依据资料来源的时间先后顺序来进行;

  3、安全台帐由责任部门负责登记,有关部门协助,每月一次由安全科统一汇总,按季、年定期整理保管。

  4、安全台帐档案内资料保存时间视资料重要性而定,一般性安全资料至少要保存二年时间,重要资料至少要保存五年以上备查;事故处理资料要作为长期档案保存。

  5、安全档案必须保持清洁干净;

  6、安全档案内保存的资料,一般要求是原始资料,尽量不保存复印资料。

  7、安全档案借阅时,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及时归还,原则上不得借出企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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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1、规范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

  2、确保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确保安全生产。

二、法规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三、责任:

  1、人事科(厂办)负责执行本制度;

  2、本公司有关部门及全体职工必须履行本制度。

四、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不是福利待遇,不能强调平均和攀比;不得以钱代物,必须按规定实物发放。

  (二)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二大类。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1)头部护具类(2)呼吸护具类(3)眼(面)护具类

  (4)防护服类(5)防护鞋类(6)防坠落护具类

  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三)根据(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件)《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按照本企实际工种及劳动强度、危害程序,由人事科制定本单位《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详见附表),报厂部批准执行。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

  1、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部门根据实际物品所需要,提供进货计划,报人事部门审批同意,由供应部门统一采购。

  2、车间、部门需要买防护用品时,由供应部门会同安全部门商议购买,由于特殊情况确需购买的,也必须经供应部门和安全部门同意才可购买。

  3、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三证”。经安技部门验收合格签字方可进仓,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4、仓库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要严格保管,不得霉变,如有损坏的不得发放出库。

  5、凡劳动防护用品供货不及时及质量低劣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登记

  1、各部门根据各工种的发放标准开具申领单,经人事科批准后,统一在供应科领取。到期更换者向部门领导开具申领单,经人事科批准后,向供应科领取。

  2、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更换,必须由职工本人签字,供应部门必须按规定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

  3、新入厂职工凭人事部门通知,由供应部门按照工种签发。

  4、一个职工从事多样工种作业,按最高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发给,如果发给的防护用品还不适用,可转报安全部门重新审批。

  5、职工在厂内调动,原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未到期者,必须按原定期限继续使用,不得提前领取。期限已到可按新工种领取。若调换新的特殊工种,劳保用品确定不符合,对职工身体有影响,由车间报请安全部门,经安全部门签署后办理更换手续。

  6、职工调出、离职,必须交回所有防护用品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7、聘用技术人员应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经理批准后,交人事处核实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8、对于脱产学习、被借用、工伤、病休、事假等超过3个月的人员停发劳动防护用品。复岗后按原劳动用品使用时间顺延(离岗期不计入使用期限)。复岗时间按人事科通知执行。

  9、外单位来厂学习代培的职工,其工作服、劳保鞋等由原单位自备,我公司不负责供应。

七、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

  1、安全部门应教育职工,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护品。使职工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2、职工必须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如不到期损坏或丢失者,一般应由职工自理。若确系质量不好造成过早损坏,由车间、部门报请供应部门和安全部门审定,确需更换者,经供应部门和安全部门签署后办理更换手续。

  3、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上岗作业,违者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4、严禁职工变卖劳动防护用品,凡发现员工变卖劳动防护用品者,予以经济处罚。

  附: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2、《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参考表式

篇3:公司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本公司紧急特殊需要的生产任务,不适用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险作业。必须采取特殊审批和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责任

  1、企业安委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2、有危险作业部门或个人必须履行本制度;

三、危险作业范围: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动火作业;

  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其它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审批

  1、凡属于上述8种范围,在生产中不常见,又急需解决的危险作业。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企业安全科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作业。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但事后必须补办审批手续。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科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附表:危险作业申请单

危险作业申请单

申请部门   作业地点  
作业名称   作业人  
作业时间   现场负责人  
作业的危险性:
作业前采取何种安全措施:
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
下达任务部门意见:
安全部门意见:
公司主管领导意见:

  填表人:填写日期:年月日

篇4: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

  一、目的

  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

  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责任

  1、公司安全科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

  2、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三、检查重点

  1、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剧毒品、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冶炼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2、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点及其作业人员;

  3、直接管理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四、检查方法

  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公司、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五、检查内容

  (一)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

  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2、查有职工是否未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有否无证上岗作业;

  3、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二)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

  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

  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

  4、查作业场所通道是不畅通无阻;

  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

  具体按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检查细则表》执行。

  六、厂级例行安全检查

  具体由厂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5、厂部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七、车间检查

  1、各车间除配合厂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20日左右)要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

  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汽、漏水等问题。

  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八、班组检查

  1、班组每周(周一)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车间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

  九、隐患整改

  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部主管领导或安全科,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

  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单位,厂安全部科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厂部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5、安全检查情况和表彰、奖惩结果分别用“通报"、“简报”、“板报”方式定期公布。

篇5: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目的

  1.规范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2.提高本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

  1.人事科、安全科负责执行本制度;

  2.各部门履行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人员。

四、厂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付职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单位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每年参加再培训。

  2、厂级干部、中层干部及科室管理人员、班组长、工程技术管理干部、安全技术干部每年必须按规定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考核,邀请有关安全专家上课。教育内容和考核情况记录安全教育档案。具体由公司负责实施。

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新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新从业人员在试用期内,经二次安全培考查不合格,即予辞退。

  2、厂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3、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车间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从业人员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培训分别由调入的车间、班组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

  7、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

  8、对老职工(在本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

六、特种作业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1、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

  2、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有培训资质的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3、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国家规定每两年复审一次。无证或证书过迟者不得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的人员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监督、登记,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统一参加培训或复训。

七、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公司、车间、班组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利用黑板报、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造就“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安全氛围。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