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职工损坏遗失公物赔偿规定

酒店职工损坏遗失公物赔偿规定

  酒店职工损坏、遗失公物赔偿规定

  1.因工作疏忽同时又有某些客观原因使公物受到损失时,全赔或部分赔偿;

  2.非因公或打闹使财产遭受损失时,令其全部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

  3.因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损坏公物者,全部赔偿或部分赔偿,严重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4.凡因财产遭受损失后互相包庇隐瞒不报,嫁祸于人或一贯不负责,任意损坏公物,屡教不改者,应全部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5.赔偿手续

  5.1宾客或职工损坏或遗失公物并确定赔偿时,由财产使用部门财产保管员开出"赔偿单",一式四联分别作为部门班组存根、收款收据、财务收入凭证、财产报损和领发凭证。

  5.2部门财产保管员向赔偿人收款后,应连同四联赔偿单交送财务部办理交款手续,加盖收讫章;再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5.3宾客当时不能付现金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送前台收银待结帐时扣回,再到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5.4职工不能付现金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送人事部待发薪时扣回,再到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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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宾客损坏遗失公物赔偿规定

  酒店宾客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1.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由负责该项财产的财产保管员报主管部门负责人,视情况决定赔偿意见。若免予赔偿者,一般应经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若属大件或价值较高的物品要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并按手续报损处理。

  2.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已确定赔偿时,由财务部协同财产使用单位一起,参照帐面单价和下列标准计算赔偿费:

  2.1损坏之公物系完整全新者按全价赔偿;

  2.2损坏之公物经修理尚能使用,又不影响整体美观,可赔偿修理费;

  2.3损坏之公物虽能修复,但影响整体美观和原有价值者,应赔偿修理费和财产减值部分;

  2.4损坏之公物不能修复时,尚有残值者,可按现价减去残值计算赔偿,若赔偿归赔偿者所有时,要按现值全价计算赔偿费。

  2.5损坏之公物系带酒店标志或因采购数量少而难于购买的按原价的1.5或2倍赔偿。

篇3:会计核算方法规定

会计核算方法规定

  为了规范本单位会计核算,正式、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会计法》特制订本单位会计核算方法如下:

  1、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以下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的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仿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6、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有关资料编制。

  会计机构、会计人www.aishibei.com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有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有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7、会计账簿登记,必须已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账簿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

  8、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

  9、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互相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10、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11、对外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12、财务会计报告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相关资料编制。

  13、财务会计报告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14、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15、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建全档案,妥善保管。

篇4:公司财务发票和收据管理规定

  公司财务发票和收据管理规定(五)

  1.0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发票、收据(指有价值的收据)及票据(以下简称票据)均属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3.0工作职责:

  3.1财务部统一负责本公司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

  3.2各种票据的种类、使用范围由财务部规定。

  4.0内容:

  4.1各种票据的购买及印刷

  4.1.1属国家统一规定的发票由财务部指定专人向有关税务部门购买。

  4.1.2经有关税务部门批准公司自行印制发票时,由财务部提出式样经总经理核准,并报有关税务部门批准后,在税务部门指定的印刷单位印制。

  4.13公司使用的各种发票、收据属代收的部分,使用代收单位的发票、收据;属公司的收据需印制时,由财务部提出式样,经品质部编号及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印制;属各部门专用的票据需印制时,由需用部门提出式样,经财务部审核及品质部编号,报总经理批准后印制。

  4.14财务部专管人员必须对购买、印刷或代收单位提供的各种票据进行验收,详细清点数量、检查有无印刷错误、数量有误或印刷有错误的应拒收,各种票据验收后,应按不同的票据登记验收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设专柜保管。

  4.2 各种票据的领用

  4.2.1财务部专管人员应设置各种票据领用登记簿,凡发放票据,必须登记领用的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并由领用人签收。

  4.2.2使用发票或收据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票据专管人员)。

  4.2.3票据专管人员在向财务部领取各种票据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并清点数量、验看号码、发现有号码错乱的,应拒绝领用。

  4.2.4票据专管人员对所领用的各种票据必须妥善保管,在交付使用人员时,应进行登记、签收。

  4.3各种票据的使用

  4.3.1各种票据需按《发票收据使用细则》的规定进行使用。

  4.3.2各种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

  4.3.3各种票据只能按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转借,转让,跳号,拆本使用,或开具空白票据。

  4.3.4各种票据需交接使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写明交接时票据的号码。

  4.3.5接收人在接收各种票据时,如发现所交接的票据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情节严重时,应立即报告财务部。

  4.4各种票据的检查和核销

  4.4.1财务部有权对各种票据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

  4.4.2已用完的各种票据必须立即向财务部进行核销。

  4.4.3财务部专管人员在核销各种票据时,必须对票据进行检查,发现有使用不当的,应提出意见进行纠正;发现有问题的,应立即报告财务经理。

  4.4.4.财务部专管人员应随时核查使用各种票据的人员有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在各种票据核销后,应对整本票据报收款项有否上交进行核查。

篇5:营销中心业务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

营销中心业务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事由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事由申请表》,填写《预支差旅费申请表》,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事由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一周内报账,超过一周报销差旅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标准详见附表 (金额单位:元。下同):

  1、出差补贴标准

  驻外人员出差补贴标准表

  职务 费用包干(含住宿、市内交通费、日伙食补贴)标准

  总监以上

  实报实销

  大区经理

  150元/天

  省级经理

  130元/天

  业务员

  100元/天

  2.长途交通工具标准:需要预申请的项目需要在达标费用预算内控制,超出部份自行负责。乘坐标准见下表:

  三)报销办法

  1.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用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等实行包干报销的办法。

  2)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办事处所在城市)按全天补助。

  3)旅途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销售总监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4)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予以取消。对应职务出差补贴减少15元/天。

  2、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 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 时间紧迫的;

  (4) 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大区经理以上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同样,原则上不超出预算费用。否则自理。

  3、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营销总监同意后方可报销。

  4.通讯费报销办法

  以实际电信打印通讯费用单据为准,按行政级别限额报销,经理(大区、省级):200元/月,业务主管、业务员:100元/月,超过部分自负,不足限额的实报实销。

  5.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的,需征得大区经理、销售总监、总经理等同意,可以手机短信方式申请。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作为长途车船费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自带车出差的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销售总监以上领导批准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分公司、办事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补助费。抵达后住宿由分公司、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住宿包干:只补助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大区经理、省级经理30元/天,业务员20元/天。如确实不能住宿的才可按包干办法给予报销。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费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补贴。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回汕头制造中心出差人员,伙食费补助每天20元,无住宿及市内交通补贴。

  5、出差人www.aishibei.com员报销差旅费时必须附《出差日志》,内容包括出差日程安排,到达经销商处客户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如果没有出差日志不予报销费用,《出差日志》见附表。

  6、出差人员需申请费用的要提前申请,填写《预支差旅费申请单》,审批后领取款项。报销时需详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包括起止时间及地点填写清楚详细,原始凭证须正面附在报销单后面。原始单据内容必须清楚,收款收据须加盖单位公章,经手人姓名。

  7、报销单据审核流程:业务人员填《费用报销单》及附票据、《出差日志》等,由大区经理复核签名,寄财务中心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报销。

  8、每半个月报销一次。当月22号内寄回上半月报销单据,次月7日前寄回上月下半月报销单据。

  9、单据整理要求:报销人在报销前必须事先整理好各类单据,首先对单据的类别、时间、批次、项目等进行分类,然后按照一定的标准清晰、准确的装订在报销单据的后面,连续出差半月而单据数量烦杂的要填写《费用报销汇总表》附在后面(车票后面要写好出发地与目的地)。

  10、以上内容解释权归财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