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围产儿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围产儿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一、围产儿死亡定义:指妊娠满28周以上(或生体重≥1000g以上)至产后7天内死亡的胎儿及新生儿,不包括计划生育要求引产的死胎、死产。

  二、凡死亡的病例,一周内进行讨论,确定诊断死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设立死亡讨论登记本,将病例讨论经过、结果进行详细记录。

  四、对死亡病例讨论应该高度重视,实事求是,明确死因,吸取教训。

  五、上报的围产儿死亡要详细填写《围产儿死亡病例登记表》。

  六、报告对象:我镇内及所辖村屯死亡的围产儿。

  七、围产儿死亡报告时间和部门:

  1.围产儿死亡同时合并孕产妇死亡的上报时间:应随孕产妇一同上报。

  2.足月非畸形围产儿死亡24小时内电话报告区妇幼保健院。

  3.单发生围产儿死亡的,应及时电话报告区妇幼保健院。

  八、报告内容:围产儿母亲姓名及年龄、出生天数、户籍、首诊地点、分娩地点及时间、死亡地点及时间、死亡初步诊断等。

篇2:产科围产儿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围产儿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一、围产儿死亡定义:指妊娠满28周以上(或生体重≥1000g以上)至产后7天内死亡的胎儿及新生儿,不包括计划生育要求引产的死胎、死产。

  二、凡死亡的病例,一周内进行讨论,确定诊断死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设立死亡讨论登记本,将病例讨论经过、结果进行详细记录。

  四、对死亡病例讨论应该高度重视,实事求是,明确死因,吸取教训。

  五、上报的围产儿死亡要详细填写《围产儿死亡病例登记表》。

  六、报告对象:我镇内及所辖村屯死亡的围产儿。

  七、围产儿死亡报告时间和部门:

  1.围产儿死亡同时合并孕产妇死亡的上报时间:应随孕产妇一同上报。

  2.足月非畸形围产儿死亡24小时内电话报告区妇幼保健院。

  3.单发生围产儿死亡的,应及时电话报告区妇幼保健院。

  八、报告内容:围产儿母亲姓名及年龄、出生天数、户籍、首诊地点、分娩地点及时间、死亡地点及时间、死亡初步诊断等。

篇3:房地产科重要地籍、地形图等资料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房地产科重要地籍、地形图等资料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地籍、地形图资料是经营发展、房地产管理、拓展物业公司发展经营的重要依据。管理地籍、地形图等房地产资料保密性强、责任重。

  一、制定公司地形、地籍图纸资料的管理制度,凡集团公司相关单位借阅地籍图纸必须由单位写出申请报告领导签字,本公司经理审批同意方可借阅。并在规定时间内未还,必须催收归档。

  二、建立不同年限地籍图、地形图纸资料,并分别装入不同年限资料袋管理。

  三、新扩建、租赁单位自建房需用图纸资料时,由资料管理人员按规定办理手续,阅看资料。

  四、资料、档案室注意防火、防潮、防盗、防虫蛀等。

  五、档案图纸资料如若有异常情况修改时,必须请示公司经理同意后修改、整理后重新归档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