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管理规定

公司财产管理规定

公司财产管理规定

  (一)所谓财产系指资产负债表中所列属于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科目者,有关事务处理均悉依照本制度规定办理。

  (二)本公司财产管理系由财务部统筹管理,并委托使用单位保管,依其性质划分如下:

  1、房屋及建筑物:指公司自己购置的,产权属于公司所有的不动产;

  2、交通设备:小轿车,客货车等;

  3、事务设备: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收银机,电话交换机,数码相机,音响,电视机,影碟机,DVD,电脑服务器,条码阅读器,投影机,空调机等),家具设备(办公家具,办公桌椅等)和通讯设备(电话,移动电话等);

  4、低值易耗品。

  (三)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划分标准如下:

  1、支出结果如能获得其他资料者属于资本性支出,否则应列为利益性支出;

  2、资料因扩充,换置,改良而能增加其价值或效能者,属于资本性支出,否则即为收益性支出;

  3、支出结果所获得的固定资产,其耐用年限在2年以上且其金额在2000元以下,列入低值易耗品,否则应作为收益性支出;

  4、凡为维护财产的原始使用效能所需的维护费用作为收益性支出。

  (四)资产的折旧或摊销

  1、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年限法),并以帐面价值为准,其折旧年限由公司财务部在国家财政部规定的年限范围内自行确定。对于使用年限届满的固定资产继续使用者,可以不提折旧。

  2、低值易耗品摊销

  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在领用后的使用月份中平均摊销。

  (五)资产的购置

  1、添置资产的部门应事先提出申请,报经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批准后方能购买(对于价值较大的资产还需报总经理批准)。

  2、新购置的资产验收后,应分清资产的性质,记入相关的办公用品登记表供备查。属于固定资产的还应立即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经管理部门签章后,一份送公司财务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一份由营运部留存,另一份由行政人事部留存。属于低值易耗品的,行政人事部,营运部应在辅助帐簿记载。

  (六)资产的日常管理

  1、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管理部门:各部门,各直营店应对本部门,本直营店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管理责任,保证本部门,本直营店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部门经理,店长为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对本单位所管理使用的财产负完全责任。

  (2)编号: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使用单位管理,还应按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编号顺序编号。

  (3)日常维护:各部门(直营店)必须保证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对于因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采取必要的措施。

  (4)移交:各单位固定资产保管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5)盘点:公司每年至少清点一次,以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2、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

  除不用编号外,参照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方法,但必须登记低值易耗品辅助帐。

  (七)盘点结果

  财产盘点后应制作《财产盘点报告单》,一式三份,注明盘盈,盘亏原因,上报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后,一份作为财务帐务处理的依据,一份交由行政部备查,一份营运部留存。

  (八)财产转移

  当一个单位存在某项闲置财产,另一单位需用时,可以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在办理财产转移时应由移出方填写《财产转移单》,一式三份,一份行政人事部留存备查,一份营运部留存,一份作为公司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

  (九)不需用财产的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使用部门应定期对经营上无利用价值的财产予以整理,书面报告处理意见呈报总经理,经核定可以标准的应积极向外标售。

  (十)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的情况:因固定资产的使用磨损无法继续使用。

  2、固定资产报废的处理:由固定资产管理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一式三份,注明固定资产名称,购买时间,报废原因,处理方式和残值等事项,经总经理批准后,

  一份送行政部存备查,一份营运部留存,一份作为帐务处理依据。

  (十一)本公司所有财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有关事务处理均悉依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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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直营餐厅财务管理规定

直营店财务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直营店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直营店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保证直营店资产安全完整。

  (二)直营店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保守秘密,忠于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三)直营店设立会计岗位,负责管理餐厅现金。

  (四)直营店财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按公司规定做好财务核算,及时向公司财务汇报工作;

  (五)对直营店的各种财务会计资料,如:收银单,销售日报表,销售周报表,交款凭证,帐簿,缴纳凭证,重要的经济合同等合计资料,应及时收集归类,入帐或归档。未经公司批准,不得销毁。

  (六)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七)会计工作职责

  1、每日定时上缴与去当地指定银行存款

  2、每周统计员工工时上缴店经理审核

  3、每周统计餐厅所发生费用上报公司

  4、对每日的营业额负责任

  5、建立并保留餐厅营运状况记录表

  6、核算当月餐厅人员薪资

  7、.控制好各项费用的增加,合理正规使用餐厅零用金

  (八)日常会计工作执行事项

  1、公司物流可配送或申领的物品购买一律不做报销;

  2、开铺当班经理一次性统计当日所需购买的营运物料,尽量做到同一种物料一次性/一张单<会计做控制把关>;

  3、分析日常不正常的单据费用报销<如原本3天报销1瓶煤气,现两天报销2瓶煤气>,会计报销做分析控制,店长审核;

  4、日常购买零星物料单据:请注明单位,数量,单价,否不做报销;

  5、日常交通费报销:报销金额与票面值要相符<或者票面值高于报销额,但要背面要注明实报是多少金额>电脑车票报销的日期,行程与实际要相符,否则给报销;

  6、属正常交通费报销,只按公交车车费报销;日常餐厅管理不当所产生的寄货车费一律不做报销;

  7、餐厅日常20元以内的单项维修费用店长审核报销;餐厅日常20元以上的单项维修费用申报公司营运部,否则不报;餐厅日常的维修费用需签呈上报审批的,单据在报销时必须附;部本部审批的签呈一同贴上,方可报销;

  8、餐厅会计有责任保全餐厅备用金的完整,任何人不得且无权利在备用金柜或保险柜内借取现金;

  9、餐厅会计每日必须审核各当班经理所购入的单据是否合理,若出现不合理的单据,会计当事人有权退回给其购买人,若是不能报销的单据,其购买人必须填回其相应的金额给会计;

  10、周报销:会计在做周www.aishibei.com报销时,必须在每周的星期天当天做完,保证在周二早上将报销单据送到总部,否则逾期不能报销的单据由餐厅店长和会计自行负责;

  11、店长有责任审核单据时做到任一单据的完整性,并且签名,及签上日期;

  12、餐厅会计有责任做到每日单据一审核,每周单据一报销,以便达到会计报销的准确性;

  13、餐厅会计在每月25日当天必须做到单据一报销,并且在次日早上12:00前将报销单及汇款单交至总部出纳处;

  14、会计有责任做到工时每日一小计及输入电脑做统计,每周一统计及分析,以便做到工时工资的合理控制;

  15、会计有责任做到工时的真实性,及任一管理组出勤天数的真实性来核算工资。

篇3: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为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费用报销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报销程序:在日常报销的情况下,报销人向财务部领取《报销单》,需要黑色水笔填写完 整,正确粘贴,交部门主管,营运副总审核确认后,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经批准后向财务部领取报销款。

  (二)所有与财务相关的凭证,文书签名必须使用中文全名,不得使用英文拼音。

  (三)所有费用必须在一周内进行核销,逾期应说明原因,不能说明原因的,不予受理。

  (四)原材料,固定资产的单据须分开单独报销,粘贴在同一张报销单上的,不予受理。

  (五)所有费用报销单据,报销人需在其背面注明费用的用途并签名确认,否则财务部不予受 理。

  (六)原始单据要保持整洁,报销时应平整地粘贴在粘贴纸上,不能完全重叠在一起粘贴,更 不允许用订书机把原始单据订在报销单后面,否则不予受理报销。

  (七)各项费用单据应妥善保管及时传递,防止丢失。各店应指定专人负责单据保管传输。各 店当月所有核算单据需于次月2日中午12点前送达总部,超过规定期限传递的,对责任人及店主管 每次处200元罚款。

  (八)票据传递顺序

  报销人的原始票据

  →

  粘贴

  部门

  主管

  →

  审核

  营运

  副总

  →

  审核

  财务部

  ↓

  报销人

  →审核付款

  财务部

  →

  批准

  总经理

  (九)相关费用的报销处理办法

  1、交通费用:员工报销www.aishibei.com交通费用需注明时间,起点,乘坐的士,还另需在票据背面注明乘坐 人,事由(从哪里到哪里,做什么事)。

  2、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一律按公司人事制度执行,公司(含直营店)员工节假日加班费一 律上报人力资源部,在下月发放工资时支付。

  3、广告费:报销时必须附相关的广告剪报。

  4、办公用品:购买办公用品必须取得合法,正式,完整的发票,若多的办公用品累计开在同 一张发票上,应附购货清单。

  5、对于购买的固定资产及其他应事先申请,报销时单独粘贴并附事先的申请证明。

  6、对于有定额或预算规定的费用,必须在定额或预算的范围支出,超时定额的不予报销。

  (1)手机费用;

  (2)公司实行财务预算项目,将按预算管理制度执行。

篇4:营业现金的管理规定

营业现金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营业现金管理,保证公司物流资金的安全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直营店营业现金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得与备用金混合。各直营店的现金收入主要 为销售商品收入以及其他零星收入。

  (二)各直营店每日应在打烊后将当日收到的营业现金收银机中的收入系统相核时,确认无误 后,交由百货出纳手中,百货出纳收到的实际现金必需与直营店收银机的收入系统以及收银单相核 对,确认无误后,在现金收入凭证上签名.若无百货出纳的,应在次日的10点前,将当日的营业款存入 指定银行,并将当日的电脑收入数据及时传输给总部相关人员,并及时通知公司总出纳,以便确认.收 银差错率核定为不超过千分之二,超过部分当事人应全额赔偿。

  (三)各直营店所发生的废品收入,应在店长的监督下销售,并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发票,店长 及经手人确认后交由百货出纳,若无百货出纳的直接存入指定银行,并及时通知公司总出纳,以便确 认。

  (四)收银机的操作注意事项:POS系统的收银工作只能由当班的收银员操作,收银员对销售数 据的真实性负责.若确实因某笔销售输入错误并且已打印出售单,收银员没有取消POS系统某笔交易 的权限,需由值班经理或店长只有本人知道自己的权限口令.每天结束营业前,当班经理必须核对总 营业额POS收银电脑是否一致.结束营业后,打印出当天的日报表一式两联,一联交财务部,一联餐厅 留底备查.当实际销售情况与POS机系统显示不一致时,应及时填写原因,说明当天销售数据出现差 异的原因,上报公司财务部。

篇5: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物品都是国家的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物质条件,必须高度重视我校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学校由校长亲自主管这项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落实,各处室、办公室、年级组、教研组都应由主任、组长直接负责这项工作,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学校财产的教育,规范管理,千方百计降低财产损耗,压缩办学成本。

  第二条 学校财产设备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机构健全、人员精干,购置要有计划,验收要严肃认真,采购、领用、报损手续要完备清楚,保证帐册记录健全,帐物相符。同时要加强、健全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学校财产设备经常保持完好。

  第三条 学校配备思想过硬和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学校要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对管理和使用好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适当的表扬奖励,属于责任事故的损失、丢失要责令赔偿和给予处分。学校财产设备的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本行业务,如岗位调动时,应事先办清交接手续,并由总务处专人督办。

  第二章 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分类与作价

  第四条 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

  a、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实验、科研、行政、后勤、办公、生活设备。

  b、单价虽不满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

  c、有的财产比较稀缺,有的财产实用性较强,虽不满足上述两项条件,但学校认为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价不足500元、专用设备单价不足800元、非大批同类物资的设备仪器、交通工具、家具教具、电脑配件等。

  3、易耗用品是指维修、修缮材料、极小工具,劳技、实验材料及玻璃器皿,办公用品。

  第五条 学校所属的部门应用学校任何类别资金购置的物资,都要到总务处保管室登记入帐;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进行管理。

  第六条 凡是外单位赠送、获奖、上级无偿调拨、自制、购置的财产设备,都要到总务处保管室入帐,核实价格后,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进行管理。图书、杂志报刊合订本、资料不受单价限制均列固定资产。

  第七条 我校财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分类严格按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固定资产按造价或购置价格入帐,但原有的固定资产,有下列之一者得增减其原值。

  1.因加工改制而增加其数量或提高质量按所开支的成本费增加其原值。

  2.成套设备,因毁损或拆除其原有一部分,应减少其原值。

  3.房屋和建筑物的拆除、改建应增减固定资产价值,分别处理有关帐务。

  4.大修理、大修缮和维修开支的费用,均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原值增减,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处理,并及时通知财务室保证帐帐相符。

  第三章 学校财产建帐建制

  1、学校设置财产保管员,参照相关财产制度要求进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的管理。

  2、保管室按照“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表”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会计部门对随购随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可以于购入时直接列支,但应定期检查实物管理,一般每学期清理一次,清理结果由总务处汇总登记。

  3、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借用单、报损单、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单据,各种单据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

  第四章 学校财产物资的增添和验收

  第九条 增添学校财产设备,必须按照学校发展规模、财力、发展方向进行全面规划。要根据勤俭办学的方针从需要与可能出发、精打细算,合理布局,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

  第十条 增添学校财产设备,凡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应按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不属于基本建设范围内的增添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应由各处室、办公室、年级组、教研组提出学期申请计划。由总务处汇审平衡,提请校长批准后,列入学校财务计划,由总务处执行。临时采购计划为学期计划之补充,因教学、办公、生活过程中临时出现的采购要求及各种物资的损耗补充。执行先请购、后采购、先入学校财产帐、后财务报销的原则

  第十一条 对于大的项目、贵重仪器设备或购置批量大的常规设备,必须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

  第十二条 学校各部门或个人无论资金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都必须按照以上各项规定办理。不办理请购手续,擅自购置设备、物资者,学校财务有权不予报销,有关管理部门应给予批评教育、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物资购回后(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或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物资,或无偿调入本校任一部门的物资),一律应到总务处办理检验及入库手续,到保管室办理登记入册,方能按我校规定的各行政级别的权限,签批报销,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加强验收与索赔管理工作。购入的物资,必须由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会同使用部门指定专人及时验收,验收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外观检查,应先检查设备包装是否完好,然后按顺序查看设备各表面是否有残损、变形、锈蚀等异常现象。重点是主机,主要工作面,主要配件等部位。若发现问题,应当场记录并拍照。凡属合同规定,必须有厂家技术人员在场才能开箱的贵重设备,切匆事先开箱,以免造成被动。

  2.数量检查,以合同及订货清单为依据,核对装箱单,逐一清点。清点时,仔细查对主机和附件型号,编号是否与订货清单、装箱单一致,对缺少或错发部分,应记明编号、品名、实到和短缺数量等。

  3.质量检查,质量验收,也是物资设备功能、指标等的全面检查质量验收,应由该物资设备的使用和申报单位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技能性能、技术指标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若出现故障,应查明事故、故障原因及予以排除,无法排除或虽能排除但涉及质量的仍应记录在案列入检验报告。

  4.验收记录、验收时应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验收时间、条件、情况和结果,参加人员等。验收结束时,由使用接收单位写出验收报告,附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一并报物资设备科进一步处理并入档。

  5.验收结束后,若在数量及质量上存在问题,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赔补等工作,一定要在索赔时效内完成该项工作。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与维修

  第十五条 保管室、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的管理人员对所保管的学校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对所管理的物资要做到分类清楚,排列有序,帐物对号,环境整洁,要经常检查、维护,做好防潮、防爆、防火、防盗工作,以保证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第十六条:

  一、各实验室及保管室的学校财产,帐本应与实物相一致做到帐帐相符。

  二、财务应设立与保管室对口的固定资产分类总帐,保管室的分类明细帐的各类总金额应与财务的总帐相符。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增减(包括赠送和无偿调进、调出的物资)保管室应如实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减少表),财务室作固定资产增减记录,各种帐、单、表应缮写清楚,记录准确。帐卡、物要定期核对检查,做到帐、卡相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总务处应每年暑假进行一次全面清点。

  第十八条 各类学校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报损、报废等手续的办理,应严格按照《ZZ中学学校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赔偿、报损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 各级学校财产设备管理人员(包括兼职人员)在管理业务上兼受总务处领导,他们对所管理的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或调换任何物资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进行实物验收和办理入库手续的财产设备不得使用,否则,由此引起性能、质量上的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条 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要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后勤队伍建设,经常性的检修工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应由总务处和电教组负责。

  第二十一条 对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改制和检修,应事先提出可行性报告,报校长批准,方可进行,严禁无准备的随意拆装。

  第二十二条 各级物资管理人员如发现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丢失和其它事故时,应迅速向总务处报告,并及时追查原因,做出记录,以便学校按《校产设备的报修、赔偿、报损制度》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总务部门应积极做好固定资产的调剂和组织协作工作,以提高财产设备的利用率。

  第六章 财产管理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校会计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发现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会计资产帐与财产实物帐核算不合规、帐帐、帐实不相符,财产管理工作违反程序,人员任用不合规的情况,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级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全部、合格履行职责的由学校及总务处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完整情况进行监督、检举、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不得打击报复。校长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依规履行职责、制止、纠正、抵制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会计人员、保管员和教职工不得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