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车床安全操作规程【铸造类】

  1、本车床为定机定人负责制,非本车床操作者未经车间领导同意时,不得擅自使用。

  2、操作者生产加工前,应首先对本车床进行各部位的点检(包括变速传动系统、丝杠系统、刀架系统、夹盘系统等)。对各润滑系统进行加油,以保证生产操作的正常可靠。

  3、操作者点检时,应同时检查电动机的接地线应良好,传动部位的罩壳应完好,以确保运转中的安全。

  4、操作中产品每次上夹(三爪或四爪)时,应稳妥可靠,并先慢速运转,当正常时,方可提高转速。

  5、操作中产品加工过程应按产品工艺(包括图纸、工艺卡等)进行,以保证加工质量符合要求。

  6、操作中应穿戴好发给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眼镜)但严禁戴手套和衣袖上扎有飘带等不安全现象操作车床。

  7、操作者对产品进行锉刀倒刃时,应打低转速小心操作,严禁用手指去触摸产品。

  8、操作中打自动进刀时,应认真仔细观察,谨防过量而发生意外。

  9、当车床发生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确认正常时方可再行加工。

  10、操作者在加工过程中,思想必须高度集中,以确保安全,确保质量。

  11、当天(班)加工结束,应全面做好现场的整理、清扫和车床的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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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摇臂钻安全操作规程

  摇臂钻安全操作规程【铸造类】

  1、本钻床为定机定人负责制,非本钻床操作者,未经车间领导同意时,不得擅自使用。

  2、操作者在生产加工前,应首先对本钻床进行各部位的点检(包括)。对各润滑系统进行加油,以保证生产操作的正常、可靠。

  3、操作者点检时,应同时检查电动机接地线应良好。

  4、在安装产品夹具、固定压板螺栓等工装时,应认真定位稳妥可靠,开始钻孔时应打慢速运转,当正常时,方可提高转速。

  5、操作中产品加工过程应按产品工艺(包括图纸、工艺卡等)进行,以保证加工质量符合要求。

  6、操作中应穿戴好发给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眼镜)但禁止戴手套和衣袖上扎有飘带等的不安全现象操作钻床。

  7、操作者必须待钻床完全停止运转时,方可用手触摸钻帽、钻头,以及装卸产品。

  8、当钻床发生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确认正常时方可再行加工。

  9、操作者在加工过程中,思想必须高度集中,以确保安全,确保质量。

  10、当天(班)加工结束,应全面做好现场的整理、清扫和钻床的保养工作。

篇3:运输模壳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运输模壳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铸造类】

  1、本机原则上为运输模壳的专用设施,除模壳搬运工操作外,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时不得开动使用。

  2、上班运输前,操作者应认真点检升降机吊篮(框)各焊接处应良好,钢丝绳及卷杨机应完好,吊挂缆绳紧固应良好,电器开关应无故障。

  3、升降机限载1吨,升降机上下严禁乘人、升降机下落位置严禁有人等标识应醒目清晰、明示。

  4、升降机装运时,应将板车和模壳物品装载稳妥。升降机上下时严禁乘人。

  5、升降机下降开动前,上部操作者应将上部搭桥口档板及时关住。

  6、升降机下降开动前,上部操作者应向下部呼应,以示警告,谨防下降中发生意外。

  7、升降机进行检查时,应关闭电器开关箱,并挂牌明示“禁止开动”,确保检查中的安全。

  8、升降机因是露天设施,常遭雨水侵蚀,操作工应会同机修工定期每月一次对卷杨机钢丝绳、吊挂装置等作全面检查及上油防护,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篇4:砂轮机打磨铸件浇冒口(安全)操作规程

  砂轮机打磨铸件浇冒口(安全)操作规程【铸造类】

  1、本机为定机定人负责制,非本机操作者未经车间领导同意时,不得操作。

  2、上班生产前,操作者应认真点检砂轮机各部位:砂轮片应无破损、无严重缺口,并紧夹稳妥,皮带松紧应适度,防护罩安装到位,托座板与砂轮片距离应调节到恰当位置,排风(尘)扇运转应正常,并对主轴轴承进行润滑加油等,确保生产中的正常、可靠、安全。

  3、砂轮机启动前,应检查皮带上、主轴上、托座板与砂轮片间等处均无异物时,并空转5分钟,无异常时方可打磨铸件。

  4、打磨操作时,必须戴好手套、口罩、眼镜等劳动防护用品,并且衣服袖口、衣角都应扣紧,防止飘撒扇动而卷入,确保操作中的安全。

  5、打磨时,铸件应放稳在托座板上,铸件开始打磨时,因气割的浇冒口不平,应用较轻的力度,待接触面磨平后,方可加重力度。但加重力度也应适中,防止力度过重而砂轮破裂的危险。

  6、打磨中,要防止推压铸件力度过重,导致负荷过大而烧坏电动机,并应经常用于触摸电动机壳和主轴轴承座及砂轮片,一旦发生高温烫手时,应停机休息,以防烧坏电动机和咬死轴承。

  7、打磨后的浇冒口余量,应按产品生产工艺执行,以保证铸件质量符合要求。

  8、当天(班)砂轮磨浇口生产结束,做好设备与生产现场的清扫、清洁工作。

  注意事项:

  1、树脂砂轮片存放期为一年,以制造厂家说明书为准。

  2、砂轮与法兰盘之间必须有柔性材料软垫(如石棉、橡胶板、纸板、毛毡、皮革等),其厚度为1—2毫米,直径应比法兰盘外经大2—3毫米,禁止不加衬垫强行加紧砂轮片。

篇5: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类】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时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急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渐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时,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同上层行车相遇,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钩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空中手柄。

  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浇铸前,应先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铁)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夹轨器应夹紧可靠或用地锚拉紧。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9.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协助总指挥,传递信息。

  20、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4)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5)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7)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刃物体没有衬垫不吊;

  (10)要溢扬、易爆炸的物体不吊。

  21.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