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财务部各岗责任与考核追究

酒店财务部各岗责任与考核追究

酒店财务部各岗责任与考核追究

  1、财务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考核,并作好记录于每月终了于次月五日内汇总报总经理审批,一份人事部门存档,一份本部门留存,作为追究依据,每迟报一天扣10分,少报一次扣20分。

  2、每月终了于次月五日内写出本月财务分析报告,上报总经理。详细说明本月经营经营情况及财务核算情况,找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每迟报一天扣10分,少报一次扣20分。

  3、财务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负有领导责任,凡是由质检部门或其他部门查出员工不坚持财经纪律,不按会计制度办事,或审查不严出现差错的应依当事人所扣分的80%予以追究扣分。

  4、出纳和会计必须做到报帐,结帐,记录数字准确无误,每出现一次差错扣当事人10分。

  5、出纳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做好资金处理工作,违犯一次扣20分。

  6、会计员必须在3号前完成当月报表并送报有关领导,每迟报一天扣10分。

  7、发票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发票和有价证券的管理,各种票证都要登记入册,责任到人,健全领发手续,并定期核对,每出现一次差错或手续不全扣10分。

  8、会计与出纳要相互监督,发现记帐不及时,传递手续不全者扣20分。

  9、财务人员要自觉接受质检部门的各种检查,接受监督积极配合质检部门的工作,凡不予配合的一次扣30分,二次调离岗位。

  10、财务人员因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失职、赎职的由当事人全面负责并及时上报总经理,按有关规定处理。

  11、财务人员不遵守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涉嫌经济问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财务人员必须更新观念,端正工作态度,为其他部门或外欠客户搞好服务,要热情诚恳,不允许与客户或有业务往来的人发生争吵,出现一次扣50分。

  13、各岗位会计人员必须在当月15日之前将上月有关凭证,装订成册,交于财务经理复核,由主管会计统一管理,违者一次扣当事人20分。

  14、组织质检及其他人员不定期上市场考察,对酒店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及维修、维护常用的物品进行市场调查,并与采购部门所购质量、价格进行比对,并做好详细记录,每少一次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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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财务部工作考核制度

  酒店财务部工作考核制度(一分为RMB5元)

  一、奖励标准

  1.拾金不昧者奖2分;

  2.检举揭发不良行为者奖4分;

  3.爱护公物、节约不浪费者奖2分;

  4.团结同事,尊重上司发扬酒店文化突出者奖4分;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奖10分;

  6.工作卓越,受到口头或书面表场者奖2分;

  7.在管理,服务,工作质量等方面有创新或在成本控制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奖励10分;

  8.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酒店经营,管理有突出贡献者或为酒店赢得声誉者奖10分;

  9.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宾客表场者奖2分;

  10.在服务接待过程中,服务(工作)态度好,创造了良好企业形象者奖2分;

  11.完成本职工作杰出榜样奖10分;

  12.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为保护国家、公民及酒店顾客生命财产、见义勇为者奖10分。

  二、财务部量化标准

  1.上班未提前15分钟到岗参加班前会者扣2分;

  2.上下班不打卡扣2分,代人打卡对方各扣10分;

  3.上下班不穿工衣、工鞋、袜、不戴工牌,仪表不达要求者扣2分;

  4.工作岗位卫生不合格者扣2分;

  5.迟到、早退、以到岗时为准,一次扣2分,超过30分钟作为旷工一天处理并作书面警告;

  6.上班时间看报、吃零食、聊天、听音乐、看电视、干私话、打私人电话或公话私打一次扣3分;

  7.工作不主动、消极怠工扣3分;对客服务不主动、不热情,引起客人投诉者扣4分,重犯双倍处罚;

  8.上班前酗酒扣5分;

  9.吃食酒店或客人食品或饮料扣5分;

  10.严禁偷吃、偷拿酒店物品,违者按销售价格的10倍罚款,并作行政处分;

  11.交班不填写工作记录或交班不清者扣2分;

  12.因工作入房不敲门,不报明身份者扣2分;

  13.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无故推辞扣4分;

  14.工作时间不讲普通话扣2分;

  15.上班时间在禁烟区吸烟扣2分;

  16.个人卫生差者(妇女不化妆,长指甲,长发过肩,涂指甲油、浓妆;男:长发,指甲过长,留胡须,有异味)扣4分;

  17.上班时间不在指定工作岗位,擅自离岗,下班在酒店营业区内闲游扣4分;

  18.上班时间未按规定佩带工号牌或擅自调换更衣柜扣2分;

  19.上班时大声说话,喧哗,远距离喊人扣2分;

  20.非工作需要穿酒店制服外出,一次扣2分;

  21.见到客人或上司不主动打招呼,问候扣2分;

  22.本部门所有物品,未经部长级以上领导批准,擅自外借一次扣5分,造成损坏应按原价赔偿;

  23.未及时报出当日出具的各种报表的责任人,一次扣5分;

  24.未按规定认真填写各类证、帐、报表及财务处理内容,一处错误扣2分;

  25.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者处以原数额5倍罚款,并作行政处分;

  26.事假必须24小时前申请并报部长级以上说明原因,批准生效方可,否则当旷工处理,严禁电话请假;

  27.病假一律要有当地医院病假单,否则作旷工处理;

  28.上班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工作消极,顶撞上级一次扣5分并书面警告;

  29.未经上级批准,擅自调班,调休,当班者作旷工处理,替班者扣4分;

  30.休假期满,不按时返回者,三天内作旷工,过三天者自动离职处理;

  31.工作中弄虚作假者扣10分,并作行政处理;

  32.破坏、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以外)扣4分并作行政处理;

  33.未经客人同意,随便翻动客人物品,扣4分并作行政处理;

  34.因工作失误造成客人投诉或与客人发生争吵,根据不同程度扣10分或扣效益工资,并作行政处理;

  35.处理事情独断专行,不请示汇报而造成严重后果者扣10分;

  36.私自使用客人物品,将酒店物品擅自拿出酒店外(除有经理级以上批条外)根据价值10倍罚款,轻则扣10分或扣效益工资,重则作行政处理;

  37.私自收受回扣扣20分,并作行政处理;

  38.私卖不属于酒店的商品及物品物料的,一经查出,追究当事人及部门经理责任,并按所持商品及物品的价值处以十倍罚款,重犯者开除;

  39.拒绝酒店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的检查扣6分并作行政处理;

  40.因工作失误造成酒店财物损失,短缺,原价赔偿外并作行政处理;

  41.拾到客人物品,不上交或不作正常遗留物品手续者扣10分并作行政处罚;

  42.私自兑换外币扣20分,并记书面警告一次,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43.在酒店惹事生非者,轻者扣20分,重则开除;

  44.当值时睡觉扣10分并书面警告;

  45.变相出售商品给客人扣10分并行政处分;

  46.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他人声誉,视情节轻重扣10分,重则行政处分;

  47.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除赔偿外并重扣20分;

  48.利用客人资料敲诈客人钱财者立即开除;

  49.侮辱、谩骂、恐吓他人,与客人吵架立即开除;

  50.偷盗酒店或客人、员工财物者立即开除;

  51.携带或收藏违禁品如枪械、利器、毒品及炸药等立即开除;

  52.泄露酒店机密资料,损害酒店利益立即开除;

  53.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立即开除;

  54.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立即开除;

  55.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立即开除;

  56.不按财务制度规定,擅自截流、挪用营业款者,追回损失,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57.伪造单据、文件、意图行骗,以取得金钱上的利益,立即开除;

  58.连续旷工三天或一月内累计二次旷工,作自动离职或开除处分。

  三、收银员量化标准(在遵守财务部及所在营业部门量化标准的同时,附加以下几条)

  1.未按规定唱收唱付,找钱时扔、摔、放、甩者违者扣5分;

  2.对客人服务不主动,不热情,受客人投诉扣除5分,并书面警告;

  3.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顶撞上级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作行政处分;

  4.因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者,负责全额赔偿。若属于责任事故者扣10分;

  5.收半日租金或全日租金而不计入营业收入,违者重扣20分;

  6.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上岗和离岗者扣5分;

  7.未按规定流程结帐者扣3分;

  8.未按规定程序投币者扣5分;

  9.因工作进入客房不敲门,不报明身份者扣2分;

  10.敲门不用手指,而用其它物品扣4分;

  11.站立时依靠其他物体,接电话时背向客人或有不雅动作扣4分;

  12.输入客人资料与登记单内容不符扣2分;

  13.受理客人特殊要求而不检查落实扣5分;

  14.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客人住店、离店等手续者各扣1分;

  15.接到客人消费情况发生变化的通知时,未及时更改电脑资料者扣5分;造成失误者全额赔偿,并记书面警告一次;

  16.未经允许泄露客人资料,给客人造成不便者扣20分,情节严重者作行政处分;

  四、仓管人员量化标准:(在遵守财务部量化标准的同时,附加以下几条)

  1.在库内吸烟、动用明火、会客及使用大功率电器者扣10分;

  2.各类鲜货、蔬菜等到货时,未按规定清点、过称、记录者扣5分;

  3.入库商品出现因验收疏忽导致商品不合格者扣10分,并作行政处分;

  4.仓库物资摆放零乱者扣5分;

  5.未按规定挂放登记货品卡者扣5分;

  6.出入库物品未及时登记库存商品明细帐者扣5分;

  7.库内物吕未遵循"先进先出"而导致霉变、过期等扣20分;

  8.偷吃库内食品者扣5分;

  9.因工作失职导致库存物质的短缺扣20分,情节严重者作行政处分;

  10.违反仓库发货制度,先出货后补办手续及白条抵库,扣10分;

  11.未按规定做好盘点前的准备工作扣5分;

  12.未按规定做好盘点前的准备工作扣5分;

  13.盘点前未将本月入库和发出的商品数量全部入帐者扣5分;

  14.离开仓库时,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者扣5分;

  15.库存物品必须做到物卡、帐卡、帐帐相符,违者扣2分;

  16.未经批准,私自允许非本岗当班人员进入仓库者扣5分;

  17.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借用库内商品者扣10分;

  18.因失职导致库存遗失或损坏者扣10分,并按原价赔偿;

  19.处理仓库废品时未全额上缴或弄虚作假者扣20分,追回原款,并作行政处分。

篇3:人民医院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办法

  人民医院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办法

  1、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定做好收入管理工作。

  广开门路、扩大服务项目。积极组织收入,把应该收和可以收的各项收入,正确、及时、足额地收起来。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注意不断地组织收支的平衡。

  2、贯彻勤俭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

  按照核定的支出预算和执行事业计划的需要,及时合理的安排、运用资金,做好支出管理工作,严格掌握各项开支,履行节约,反对浪费,要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

  3、做好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考核工作。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或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考核。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预算的顺利执行。

  (1)分析、考核收支预算执行的进度是否与单位事业计划的需要和进度相适应。

  (2)分析、考核各项支出是否按照计划和制度标准掌握开支。

  (3)分析考核各项业务收入的组织否按政策、计划办事。

篇4:区财务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某区财务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

  第四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等情况;能:业务水平和协调办事能力等情况;勤: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等情况;绩: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领导和同事满意度等情况。 廉:廉洁自律和遵守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情况。 第五条 考核主要为年度考核。

  第六条 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量化测评的方法。

  第七条 考核由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由区财政局会同区人事局设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财政局局长任组长,财政局、人事局分线副职任副组长,财政局相关业股室负责人和区人事局相关同志为成员。

  第九条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工作人员不服考核结果的申请进行复核。 (一)年度考核在年底或下年初进行,接受考核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应写出书面的年度述职; (二)会计股根据全年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量化评分,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小组对初定考核等次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同时个人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部门及原单位备案。

  第十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具体量化标准是:90分以上为优秀(含90分),90分以下80分以上为称职(含80分),80以下70分以上为基本称职(含70分),70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十一条 区财政局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财务工作人员通报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将考核结果报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连续三次评为优秀的财务人员,向组织上建议提拨使用。

  第十二条 区财政局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考核对象进行分类排队,对评分考核最后三名财务人员进行戒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凡连续两次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的财务人员,区财政局将提出方案,建议所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并报区委、区政府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人员的领导责任。

  第十三条 党群机关财务人员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