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卫生检查考核办法

安全卫生检查考核办法

  安全卫生检查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搞好公司安全卫生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产环境,减少对员工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积极推行安全清洁文明生产,改善安全卫生环境,树立公司良好社会形象。因此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安全卫生检查考核办法,望各部门相互监督、认真履行实施。

  一、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坚持集体上下班制度,上岗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参加班前会。

  严禁串岗、无故旷工、带病上岗;不经主任同意,不得连班上岗;严禁在岗位上嘻笑打闹、干私活、擅自带人上岗,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无防护操作和冒险作业。严禁非本岗位人员驾驶行车。

  严禁超速驾车(厂内时速小于5千米/小时),拐弯时必须做到:一鸣、二慢、三通过。严禁未经三级安全培训的人员上岗,严禁新工人单独上岗。禁止在工作场所堆放杂物,带操作柜的地方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品。厂房、门窗、设备、工具等检查是否稳固。工作场所及出入口通道、楼梯等处,均应有足够的采光或照明设施,设备维修、检修必须挂牌警示并由电工事先切断电源,做好防触电工作。工作场所的坑、沟、洞等需设置护栏、盖板或警示牌。不安全场所要有警告牌,如:小心地滑、小心烫伤、高压危险、正在作业、抓好扶手、不得攀登、不得翻越、严禁明火、不准停留、严禁洒水等。在进行相关操作时(包括检修或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作业书》相关规定或临时规定进行。

  二、卫生管理区域划分:

  制成车间:熟料圆库口——水泥圆库口;负责本车间所有机电设备,磨机房上下、左右全过程所对应的场地的环境卫生清扫收整工作。

  包装车间:水泥圆库口——水泥站台路面;负责本车间所有设备、站台库两侧散装水泥库等全过程所对应的场地、道路的环境卫生清扫收整工作。

  化验室:负责一楼本室内外及厕所、大楼南侧面和后面道路场地的环境卫生清扫收整工作。

  财务部:负责办公楼二楼室内外通道、仓库及厕所的环境卫生清扫收整工作。行政部:负责办公楼二楼室内外及厕所、通道、楼梯间、中控楼(二层)以及厂区道路的环境卫生清扫收整工作。仓库房:负责本仓库内外的摆放整齐及卫生清扫收整工作。

  地磅房:负责本室内外、道路、地磅房及周围场地环境卫生的清扫收整工作。

  总降室、配电室:负责本室各层内外的环境卫生清扫收整工作。

  三、检查考核实施办法:

  A、安全指标的考核说明:

  在安全检查中每查出一项安全隐患,罚款5元,并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项目,如未按期整改罚款20元,并处罚车间负责人50元。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上岗的员工,一人次罚款20元。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一人次罚款20元。班前会记录,安全内容不全者罚款5元。

  违反《安全生产作业书》中任何一条一人次罚款5元。不按要求组织安全学习培训每次罚款5元。为避免各类事故发生或防止事故蔓延做出突出成绩的或为安全生产做出突出好事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并被公司相关部门认可的,给予加5---200元的奖励。

  B、环境卫生指标的考核说明:

  现场有随意堆放杂物现象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元;现场存在有明显油污设备的,每发现一台罚款5元;厂房或车间内有明显粉尘四散或洒落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元;车辆、工具或设备随意摆放的,每发现一件罚款5元;现场有乱丢烟头现象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元;水、电、油、气设施存在浪费现象的,每发现一例罚款20元;控制室或办公地点门窗有损坏的,控制柜上面有积灰,每发现一处罚款5元,对“跑、冒、滴、漏”整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车间或个人,对所在车间给予5---200元的奖励;小改小革,并取得明显效果的,给予5---200元的奖励;

  三、检查考核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孔令桥副组长:魏光荣

  组员:缪国建李惠孟治平杨红忠闻红林

  四、检查考核时间及要求:

  每月逢9日(9日、19日、29日)对以上划分管理辖区进行抽检考核,检查考核组全体人员统一在办公楼院内集中,迟到1分钟者罚5元;不参与者罚款50元(主任因事出外,副主任参加),抽检到哪个车间,由车间负责人陪同检查。

  每月4次检查考评,由统计员汇总,由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财务兑现。安全卫生搞的一直优秀的,年底可评为文明生产先进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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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1、为了加强现场施工活动中的劳动保护、改善施工环境、保护现场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现场设备的安全。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及公司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指挥部的安全施工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施工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文明和环境几个方面的统一。

  3、对在安全施工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及班组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对事故的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查不清事故责任人不放过,员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施工安装的关系,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必须保证在安全的基础上施工。做到“不安全不施工、隐患不排除不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5、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按照“三定”(即:定具体整改负责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定整改时间期限)进行整改。

  安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安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按照指挥部、各单位项目经理、班组长、安全员、工程监理层层负责、人人重视、一票否决的定性进行。

  安全施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由指挥部领导、各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科、工程监理和班组长。

  3、安全施工主要责任人的划分:指挥部领导、各项目经理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施工的工程监理、班组长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为主要负责人。

  4、各单位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一名。

  安全施工教育制度

  思想教育

  各单位施工班组早班要每日召开班前安全施工小会,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施工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社会影响、经济损失和个人受害结果等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法规教育

  对新到施工现场的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施工教育时,除组织他们学习国家的有关条例、法规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管理文件外,还必须认真学习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文件。

  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及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施工现场为指挥部级和班组级),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施工现场每周一由指挥部领导主持,组织召集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查事故隐患、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2、在施工中,安全科、工程监理及各单位安全员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3、施工机具、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在安全性能不合格的情况下严禁使用。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与环境整理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工种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理解内容实质。

  2、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明确有针对性地的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工程应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施工前,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做好技术交底,关键部位应有详细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做到有任务就要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如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班组施工的,给予该单位或责任人50-500元罚款。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要佩戴规范,下颌带必须系好,违者罚款10元/次;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挂好安全网,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如发现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罚款10-50元/次;各单位班组要爱护安全防护设施,未经安全科许可不得随意拆迁,否则给予50-500元的罚款。

  5、严禁酒后作业,凡酒后作业者,除罚款100元/次外,还将责令其停止工作一天处理。

  6、吊车在行驶中严禁外载人,凡发现乘坐在行驶中的吊车平台上者,给予该吊车司机罚款10-50元;

  7、施工现场“四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口),在施工前必须做好防护盖板、栏杆、安全网等保护设施,由各相应施工单位协商安排,安排到哪个单位,该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不得推拖,严禁任何施工人员冒险作业。

  8、夜间或黑暗处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危险区域应设红标灯。

  9、搭设的脚手架、铺设的安全网、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保护用品必须合格,其使用方法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10、现场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严禁烟火。使用后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处理。

  11、库房门口及现场重要作业场所附近要设有安全标志牌、警戒牌、灭火器等消防器具,防止火灾发生。

  12、氧气瓶、乙炔瓶等要隔离存放,氧气库、乙炔库门口要设有安全标志牌、警戒牌、灭火器等消防器具,充分做好消防工作。氧气、乙炔存放附近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13、现场的消防器材要保持完好状态,严禁随意挪动。消防器材每月检查一次,确保其使用性能完好。

  14、各施工班组使用的乙炔瓶在使用中,必须装有防回火装置,氧气瓶、乙炔瓶在使用时要分开一定距离并远离火源(大于5米)。

  15、施工班组使用的焊机一次接线必须由专业电气维修人员接线,焊机外壳接地要良好,二次接线由施工班组自行解决。焊机二次接线端必须用接线鼻接线并用绝缘材料包扎好,严禁直接用焊把线或其它导体缠绕在接线端。

  16、施工中交叉作业,由各单位会同安全科、工程监理事先取得联系,并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作业地点。

  17、施工现场设备必须设置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标志或警戒牌。

  18、如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班组必须及时报告有关人员(部门),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保护好伤员。

  19、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架设,由专业电工按照国家临时用电标准有关条款架设。严禁违章乱接乱拉电源线。因违章拉接电源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施工现场临时停电与送电,必须向指挥部电气监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联系,经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21、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停电送电申请,由指挥部电气监理部门指定维修人员操作执行。

  22、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在指定位置接线,未经许可不得乱接。

  23、各施工单位要管好、用好各种电气设备,并接受安全部门的检查。

  24、做好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班组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5、为提高安全警戒,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穿着的工作服要尽力统一整齐,严禁敞胸露怀,后者罚款10-50元/次;严禁在安全帽上乱写乱画或涂改颜色,违者罚款10元/次,并责令其更换安全帽;施工现场嬉戏打闹者罚款10-50元;各施工场所严禁架柴烧火,因施工需要的要用后立即熄灭,违者罚款200元。

  26、各单位从甲方领用的物资应整齐堆放在适当的场地,必须做到不影响环境,不阻碍交通,不影响其它施工队伍的施工。

  27、施工用剩余的各种边角料、开箱后的各种材料,各单位、班组应及时清理回收,交指挥部统一处理。

  28、施工过程中废弃的油类、漆类、清洗剂、棉纱等物品,严禁倒入土壤、和焚烧,必须统一回收处理。对施工过程中遗留在地面上的油迹、漆迹等污染环境的液体,要及时清理干净。

  29、各施工单位班组的工具房,要摆放整齐,不能阻碍交通、不影响其它施工队伍的施工。工具房内的工具、材料等物品应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

  30、各施工班组安全员对班组安全生产要尽职尽责,凡没有尽到安全员责任、《安全员日志》记录不全或未按期(每月1日统一交安全科检查)交安全科检查的安全员,罚款10元/次。

  31、施工班组无安全事故、无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班组施工人员无违章的、《安全员日志》记录能够按期交安全科检查、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方面做得好的班组,工程结束后给予适当奖励。

  32、指挥部向各单位或班组发放的各种有关安全方面的通知,而该单位或班组未能按期执行的,给予该部门或班组负责人10-50元罚款。

  33.通电设备在合闸前必须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做作过程需有人监护。

  34.已带电设备在未运行前必须挂有“带电严禁合闸”标识牌。

  35.设备检查、检修必须挂牌。

  36.进入密闭容器、设备或建筑内必须在进口处有人监护。

  37.本制度未涉及的但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指挥部领导认为威胁到安全施工的,经相关人员研究后给予10-1000的罚款。

篇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决定:

  总指挥:孔令桥

  副总指挥:魏光荣缪国建

  宗旨:防消结合,安全第一,人人做安全员,人人是消防战士

  二、成立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安全科主任;副主任:各部门领导

  成员:保卫科全体成员

  生产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组

  组长:生产部经理

  副组长:各车间主任

  成员:各班班长

  安全消防员:全体安全科消防员、各班班长

  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分工

  主任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

  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人员疏散;安全科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工作。

  动力部主要负责电气、机械、受压容器、气体方面的安全技术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生产部、办公室、车间负责安全,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勤检查、勤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安全科每月进行消防演练。

  四、安全消防管理

  安全科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程教育”的培训工作。

  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位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各罚30元。

  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特种行业(电工、焊工、司炉工、司机)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公司的安全生产、防火措施、操作规程等各项规定,各部门按实际生产检查落实,有效管理,出现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必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报警,千方百计减轻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厂区、车间动火操作时,必须按程序申请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操作。

  凡违反上述条款者,一次罚款30—100元或给予减免效益考核工资1—3个月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或开除;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4:安全事故追究责任制

  安全事故追究责任制

  为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产品质量及各设备运转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公司规定的各项生产任务,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有效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辖区内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人身安全事故、设备安全事故及质量事故。

  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辖区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以辖区管理为主的原则,厂委会(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部门经理)及安全科、质量部负总则原则。公司所属车间、科室负责人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公司厂安委会及安全科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车间、科室的主要领导是其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指导协调;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是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应根据职责权限,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实行全员、全过程的目标管理。

  第四条公司所属部门、车间、科室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追究责任制。

  (二)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本规定与其辖区安全生产工作配套的规定、办法、制度、措施等,认真组织实施各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三)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督与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五)负责安排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或者年度资金预算。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各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公司安全科备案。

  (八)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工作控制指标,并监督、考核本辖区的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九)公司行政部和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及组织培训教育工作。

  (十)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晦及时进行治理,责令整改;对非本辖区或超出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安全科或安委会报告;在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窑责令暂时停止工作,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按照公司下发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处理和救助,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上报,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议,追究其主要责任和连带责任

  (十二)大力支持工会发挥所有员工的监督作用,在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时,应吸收工会参加,并听取其意见。

  第二节:安全事故追究责任制

  第五条公司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工作人员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之一或者负有领导责任与监管责任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措施给与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采取措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二)对安全隐患监管不力的。

  (三)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组织、参与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四)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或者抢救不力的。

  (五)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报告、应急救援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六)对事故调查处理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阻扰、干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的;阻扰、干涉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不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对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

  (七)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务,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务,在安全生产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八)依照本规定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影响恶劣的。

  第六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5: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属部门: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树立全体员工“安全为生产,生产必安全“的思想,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组织成员以“适应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各生产班组设立安全员、组织机构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配置。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安排如下:

  一、公司安全委员会

  主任:由公司一副总经理兼任,公司任命。

  副主任:公司任命

  委员:公司任命

  二、生产安全科(常务机构)

  设科长一名

  三、车间、科室生产安全组织机构

  各车间、科室分别设立生产安全领导小组。各小组成员安排如下:

  组长:由各车间主任/各科室科长兼任

  副组长:由各车间副主任/各科室副科长兼任

  安全员:由车间各班组组长/科室各主管兼任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滇东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总经理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条例,认真负责组织落实分级管理,按分管范围及被领导的部门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做好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于重大的问题及时做出决策,检查监督各部门领导人员的工作。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全公司形成安全管理网。对安全生产及时研究分析对策,对公司有关安全工作及时决策。

  (3)审查批准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及技改工程项目,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做到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控制好安全措施的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从财力上保证安全的要求。

  (4)审查批准各级各项安全制度和规定,并进行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5)加强对公司各级干部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定期组织对他们的考核,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6)主持重伤以上事故的分析和制订防范措施,应亲临现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7)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报告劳动保护工作的情况,听取建议和意见。

  (8)努力改善职工劳保条件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生产的水平。

  2、安委会主要职责

  (1)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的领导组织,对公司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病防治等负有领导协调职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主管部门制定的制度,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情况。

  (3)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分析研究本单位安全状况,并作好记录。

  (4)督促法人代表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通过、制定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程等。

  (5)研究、总结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

  (6)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评议各级领导的安全工作,提出改进要求,对因玩忽职守而发生事故的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7)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考核,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8)组织全厂安全检查,掌握全厂安全动态,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检查落实情况。

  (9)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分析各类事故。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审核工伤事故报告书,确认工伤及工伤类别。

  (10)审查重要安全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3、安全科主要职责

  在安委会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日常事务:

  (1)负责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建设工作、工伤管理工作、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落实安委会的指令,指导并检查监督各车间、科室安全领导小组及其下属各级的安全事务、安全管理工作。

  (3)实行现场管理,组织查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指令相关职能部门限期整改,最大限度地杜绝事故于萌芽中。

  (4)负责工伤审批申报工作。发生轻、重伤事故,在事故发生一周内向公司安委会提交事故报告,当月内提交《工伤事故意见、处理报告》。负责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及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定期向安委会报告日常事务工作。

  4、生产部经理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规定,坚持生产与安全的“四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做到生产指令和安全指令同时下达、同时抓。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者,应及时制止。同时通知生产安全科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

  (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或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责令生产调度做好记录。

  (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提出指正。

  (5)负责贯彻劳动纪律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优质、低耗、高产。

  (6)在考虑增产措施或改变工艺条件、岗位操作法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协同安全部门对生产中造成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等工作。

  5、机动部经理安全职责

  (1)加强公司设备的管理和定期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全公司和各种机械、电器、起重、动力等设备及电力、乙炔、氧气和锅炉、受压容器及通风、消烟、除尘、防毒、放射等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并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公司安全规定要求,制定管理办法。

  (2)在购置、自行设计、制造、布置、安装机电设备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业卫生要求方可使用。在修理设备时应同时解决安全设施及防火、防尘、防毒等装置。

  (3)对锅炉、受压容器、电气设备的安全附件、防雷装置要保持完好、灵敏可靠,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测试和做好记录。

  (4)机械设备的传动带、明齿轮、飞轮、链轮、皮带轮的外露转动部位及砂轮等设备均必须安设防护装置。

  (5)各种机电动力设备实行定机、定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操作。

  (6)电气机械、电气照明和设备拆除后,将电源切断。如电源需要保留时,必须将线头包扎好,绝缘并做妥善处理。

  (7)经安全科审查同意架设临时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表”,负责拆除的管理。

  (8)对发生的机电动力设备等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9)协同生产安全科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组织专业性检查,并参加对发生的机、电动力设备造成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

  (11)负责环境监测、督促和配合有关单位达到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6、行政部经理安全职责

  (1)根据国家劳动政策,合理调配安排劳动力,合理制订劳动定额,限制加班加点、贯彻劳逸结合。根据身体条件录用并合理安排新员工工作。

  (2)协同安全部门对新入厂员工、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汇同公司监查委员会对员工加强岗位责任制和劳动纪律教育的检查工作。

  (3)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厂特殊工种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专业训练,并且严格进行考核。

  (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加工伤鉴定工作,严格掌握和监督工伤补助费用支付情况。

  (5)在办理民工、临时工等合同时,要有安全方面内容,并汇同有关部门执行。

  (6)做好食堂、仓库的安全、防火管理,以及饮食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

  (7)负责组织联系生活用水的化验分析,达到饮用水标准的水方准饮用和食用。

  (8)负责基建施工事故的处理,参与事故调查。

  7、采购部经理安全职责

  (1)及时供应合乎安全质量要求的安全技术设施、项目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2)负责劳保用品采购、保管等工作,保证产品质量、数量正确执行发放标准。

  8、财务部经理安全职责

  (1)做好仓库的危险品的保管和安全防火工作。

  (2)严格执行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3)产品包装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包装物。

  9、车间、科室安全小组组长(主任、科长)安全职责

  (1)在安委会、生产安全科、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车间(科室)安全工作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法令、政策以及公司有关部门及部门经理的安全指令、公司安全工作指标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防止发生事故。安全生产要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安排工作之前要先安排安全措施和具体的、切实可行的针对特殊环境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本车间员工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建立本车间(科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要设兼职安全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专题研究本车间(科室)安全生产情况。对重大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责成有关部门或班组解决。

  (3)建立健全本车间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例会及记录。加强对本车间(科室)的安全管理组织的领导,并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发动职工积极参加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安排好日常安全事务,制定特殊工作现场切实可靠安全措施。要坚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活动,并有检查、整改记录,对本车间(科室)的安全生产负责。

  (5)明确各安全生产的责任、任务,做好本车间(科室)的日常劳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员工工作现场的作业情况及劳保用品穿戴使用情况。

  (6)贯彻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劳动纪律。加强对本车间(科室)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中时刻注意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按规程进行作业。特殊工种和要害岗位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他们上岗作业。

  (7)对于班组提出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如能采取而没有采取措施解决,造成伤亡事故,或者虽采取措施但由于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要负领导责任。

  (8)教育员工爱护各种设备和安全装置,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并负责本车间事故(包括重大未遂事故)调查、分析、上报,做到“四不放过”。

  (9)坚持做到“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承包、检查、总结生产的同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

  (10)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11、安全员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和本班组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生产中努力学习,精通业务,不瞎指挥,不违章操作,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未经安全教育和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不分配其上岗操作。

  (3)开好安全(班前)会,要讲清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本组人员劳动保护穿戴情况,未按要求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员有权制止进入工作岗位。做好安全会及安全事务记录。

  (4)对本班组员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遵守劳动纪律教育,并负责对新进厂员工、培训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5)随时检查和督促本班组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对有危险性的任务必须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严格监护。

  (6)接受生产任务或临时任务时,要有安全措施。没有安全措施的作业计划和临时任务不能分配给员工。

  (7)对不安全因素或员工提出的要求,及时采取安全措施解决,如解决不了,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保证不了安全的情况下停止生产或作业。

  (8)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并同时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查清不放过,员工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9)拒绝并抵制他人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12、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及公司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2)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真正做到“四懂”、“三会”和“四个过得硬”。“四懂”: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三会”:会操作、会保养、会鉴别故障。“四个过得硬”:A.设备过得硬;B.操作过得硬、动作熟练、不误操作;C.质量过得硬,符合质量标准不留隐患;D.面对复杂情况过得硬,能判断和预防事故,做防患于未然。

  (3)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安全防护及个人防护用品。戴好工作帽,穿好工作鞋,有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后进行作业。严禁戴手套在旋转机床上操作,任何人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地,不准穿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不准赤膊、脱衣、不准戴头巾、围巾、穿飘带衣服作业,班前班中不准饮酒。

  (4)每班工作前必须对所用设备和工作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将安全状况列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交接班登记手续。

  (5)检查修理设备时,必须停电和设“有人作业”警示牌,设人监护。非本工作员工严禁合闸,开机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检修完毕和无其它影响后方准合闸开机。

  (6)发生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或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会。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13、附注:

  (1)违反本制度之规定,给予20-500的罚款。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