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1.0 车辆管理

  1.1 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配属于售楼处的车辆由销售经理或指派专人调派,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1.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辆管理员申请调派;车辆管理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1.3 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主管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使用权利。

  1.4 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办公室主任检查加油及修护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纪录表一并转办公室稽核。

2.0 车辆使用

  2.1 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2 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2.3 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2.4 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2.5 驾驶人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九时者例外。

  2.6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之以处分。

  2.7 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办公室主任认可后使用,费用自负。

  2.8 用车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2.9 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3.0 车辆保养

  3.1 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3.2 车辆应由车管员指定保养部门,或到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用费用。

  3.3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辆管理员联系请示批示。

  3.4 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辆管理员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辆管理员负担。

  3.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4.0 费用报销

  4.1 公务车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

  4.2 私车公用凭实证报销。

  4.3 公车私用

  4.3.1 1500CC以内

  每次行驶30KM内,缴交公司2元/KM;

  每次行驶超过30KM,1.6元/K.

  4.3.2 1600CC以上:

  每次行驶30K内,缴交公司2.2元/KM

  每次行驶超过30KM内,缴交公司2.2元/KM;

  每次行驶超过30KM,缴交1.8元KM。

Editorial:www.aishibei.com

篇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申请用车条件:

  1、公务车只限于工作上的需要使用,如采购物资,接送客人、外出办事务等等。

  2、所有用车不能私事使用。

  (二)用车申请程序:

  1、凡符合用车条件,由各部门使用人提前一天(长途用车提前一天,短途用车提前4小时)填写用车申请单,再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交人事行政部行政秘书,行政秘书将用车申请单汇总平衡后交人事行政部经理核签,开具派车单及交车钥匙、行车证给司机,司机凭派车单出车(司机注意妥善保管车钥匙、行车证,出车后交回行政秘书),返回后将派车单交给行政秘书。

  2、若当日无车辆安排,行政秘书以电话形式通知用车部门。

  (三)用车安排的原则:

  1、车辆的安排工作统一由行政秘书负责。原则上按申请时间顺序、事情轻重,尽量一车多用,减少单趟载货载客现象,提高用车效率。

  2、采购急用优先安排,急事优先安排,重要接待优先安排。

  (四)车辆的管理工作

  1、申请用车应实事求是,严禁公车私用或改变行车地点。

  2、公车私用或司机擅自改变行车地点,发生车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由申请人、司机自己承担。

  3、司机要注意保养车辆,保持良好车状,保持车内良好环境卫生。

  4、车队长要按时办理车辆的年审、季审等有关手续。

  5、车钥匙除人事行政部配置一把,任何人不准私自保留车钥匙。

  6、行政秘书与司机记好每日车辆行驶公里数及各部门用车次数,月末统计上报。

  7、司机出车前,出车后必须加强对车辆的检查与保养。

  8、车辆每月进行一次保养与维修,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维修,维修费由行政秘书与车队队长共同去办理结算。

  9、各车辆维修费,单独核算累计,并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

  10、每月末行政部例会,车队长组织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交通法规,增强

  司机安全意识,保证无交通事故。

  (五)用油规定:

  1、行政秘书每月末预估购买一次油票。

  2、司机必须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除外)。

  3、行政秘书每月底做一次《公司用油统计表》。

  (六)劳动纪律:

  1、司机必须按公司制度打卡,特殊情况由人事行政部经理签卡。

  2、行车期间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第一,因违章罚款一律自负。

  3、上班期间,司机必须在值班室内等候任务。

篇3: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调度与管理

  1、公司车辆的调度、维护、审验、缴费以及办理有关证照、保险等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各部门公务用车须按公司车辆使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向行政部申请派遣,行政部按规定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

  2、车辆按统一调配、急用优先、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行使用管理。

  3、车辆与驾驶人员应相对固定,驾驶人员对分配给自己的车辆负有日常管理、保洁、养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养,保持性能良好的责任。

  4、出车须有行政部签字的派车单或电话联系,出车过程中不得用于私人事务,返回后驾驶员填写派车单有关内容交用车人签字后交回行政部。

  二、办公事能自行解决的尽量不派车;能合并用车的不重复派车。

  三、车辆派遣条件与使用范围

  1、派车条件。接送公司来宾,公司领导公务用车,财务提取现款和远距离的转账、进帐、办理贷款等公务,提、送或购置个人携带困难的公物,办理紧急公务,参加体现公司形象的活动,以及其它公务办理。

  2、长途用车。公务长途用车,应提前一天报行政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安排出车。

  3、借车。外单位借车原则上谢绝。重要关系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车手续,退还时当面查验车况。

  4、私人用车。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得私用,员工若急需用车,应报经总经理批准。

  5、车辆停放。车辆归来后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未经行政部门同意不得驶离停放地点。

  四、车辆维修

  1、车辆维修须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进厂维修或购买配件,本车驾驶员提出书面申请,行政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实施。修理过程发现需增加的报修项目或更换零部件,须请示行政部同意。

  2、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视实际需要酌情处理,但要必须与行政部取得联系并通报情况。

  3、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精心驾驶。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或疏于保养而造成车辆损坏或机械故障,所需维修费用视情况由驾驶员承担一定比例。

  五、车辆油耗与费用

  1、车辆加油由公司统一办理加油证定点加油。加油时凭证核对车号,严禁牌证不符或另备其他容器加油。

  2、行车过程中所产生的停车费由使用部门人员签字,按实报实销;过路费单据须注明何时、何地、过何收费站、办什么事,经相关人员签字证明后给予报销。

  3、驾驶人员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降低行车油耗和费用。行政部严格审核驾驶人员填报的各种单据,不合理的费用一概不予签字报销。

  六、车辆保养与检查

  1、定期保养。原则上每行驶一万公里送指定的修理厂定期保养,由行政部办理。

  2、每星期洗车2次,车内每季度全面清洗一次。平时由驾驶员随脏随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3、车辆一周未使用时,由驾驶员发动一次,预热5--10分钟。

  七、车载量严格按规定限制,不得超载

  八、注意车内卫生、保持车内清洁

  九、违规的处理

  1、车辆因驾驶员驾驶、管理不当失窃或损坏,除保险公司的赔偿外,剩余部分按交警裁决的责任比例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

  2、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一切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3、如把车随便交由他人驾驶而发生违规、车辆损坏等罚款或损伤,除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部份外,其余均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赔偿。

  4、驾驶员如将车交与无证照人员驾驶,造成车损或人伤,立即解雇,并承担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驾驶中如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车祸,除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部份外,剩余部分按交警裁决的责任比例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

  十、安全行车

  1、出车前,驾驶员应先检查车况(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油料等),发现损坏及不良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行政部报告。行车过程,要谨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集中精力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停放时要选择合适地点,采取必要的防损防盗措施。

  2、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凡因违章、违规肇事,当事人应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行车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应首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向交警部门报案,及时与行政部联系协助处理。轻微事故未造成人员及车辆损害的由驾驶人员酌情处理。

  十一、驾驶人员行为规范

  1、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有关规定。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技术水平,服从管理,听从调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

  3、服装整洁、讲究卫生、注意言谈举止,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维护公司形象。

  4、对乘车人应热情接待、优质服务,乘车人下车办事时一般不得离车,乘车人带有大件物品时应提供帮助。

  5、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乘车人的个人隐私或谈论的商业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