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为更好地做好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因病、重病亡故慰问工作,同时也便于财务能按制度规定标准进行费用的管理拟制定其统一的制度如下;

  一、公司员工因病住院、病重慰问费

  (一)员工因患病住院三天上,员工所在部门可组织对病员进行慰问(并通知公司工会),并可凭发票报销100元以下的慰问费。

  (二)员工因患病,并住院动大手术,公司领导、部门经理一道前往慰问看望,可凭发票报销150元以下的慰问费。

  二。公司员工直系亲属病故丧事标准

  (一)公司员工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丧事以公司的标准办理

  1、以公司党、政、工、团名义送花圈一个;

  2、以公司名义赠赙仪200元;

  三、公司员工重病久治不愈亡者,公司赠赙标准;

  (一)公司党、政、工、团的名义送花圈一个。

  (二)以公司领导的名义赠赙仪300元;

  (三)特殊情况特殊掌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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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福利制度

  福利制度

  餐费补贴

  为解决员工工作午餐的费用,公司为每位员工每月发放餐费补贴。每月底,由人力资源部将此笔补贴计入工资总额中,并从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节日补贴

  按照我国的民族习惯,公司在节日为正式员工发放过节费,以寄同乐之情。发放标准根据公司的发展业绩调整。

  住房公积金

  1、根据国家相关法令,为解决员工住房问题。公司正式员工均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缴纳,高于上一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做为基数。人力资源部发工资时在税前代扣代缴,同时公司支付等额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期限为上年7月至下年7月,每年7月起住房公积金的金额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实行个人帐户,并支付活期利息。

  3、住房公积金使用办法:租房,能提供正式收据报销;符合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手续的贷款;房屋大修。

  4、住房公积金提取:员工离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可办理销户;手续完备的买房货款偿还。

篇3: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利制度

  东泰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员工能有效和持续地投入工作,改善和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满足员工的生存及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福利津贴

  第二条 餐费补贴

  公司为在岗员工提供每天18元的餐费补贴。每月餐费补贴依照当月考勤周期内工作日出勤天数计算。

  第三条 过节费

  公司在岗员工均可在下列有关节日得到公司发放的不同标准的节日补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

  第三章 带薪休假

  第四条 在岗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每年10天)、婚假、丧假、产假、晚育假、哺乳假、公假、探亲假等,为带薪休假。

  第四章 祝贺礼金

  第五条 生日祝贺

  在岗员工生日时,公司对员工致以美好的祝福。员工可在生日当月,凭购金100元。

  第六条 结婚贺礼

  在岗员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可持结婚证到工会领取新婚礼金500元。

  第七条 慰唁金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不幸去世,公司将一次性致以慰唁金500元。

  第八条 儿童节礼金

  "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公司给予在岗员工16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礼金50元。

  第九条 独生子女奖励费

  员工生育第一胎,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费300元。

  第十条 独生子女医药费

  公司为有独生子女的员工承担部分医药费,并于年末一次结算。具体标准如下:

  独生子女年龄 年内报销限额

  独生子女年龄年内报销限额

  0-6周岁1000元

  7-13周岁800元

  14-18周岁600元

  第十一条 劳动保护费用

  公司为在岗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标准为每季度100元,季度给付。

  第五章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三条 公司为退休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第六章 培训

  第十四条 学习奖励金

  为鼓励员工学习上进,补充新知识,对于在公司工作

  一年以上并取得与员工所从事的专业相符的高等学历、学位或职称的在岗员工,在每年末给予一定奖励。

  1、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2、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3、取得高一级学历或学位的,公司视情况报销一半直至全部学费。

  第十五条 管理书籍的借阅

  为使员工提高工作技能和自身素质,公司购置管理书籍,以借阅或分发的方式引导员工更新知识、转变观念。

  第十六条 报刊阅览

  为使员工及时了解社会动态,丰富知识,公司订有多种报纸,可供员工在休闲时间阅读。

  第七章 员工服务

  第十七条 体检

  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公司每年安排一次在岗员工体格检查。对于女性员工或年龄较大员工,公司将适当增加检查项目,以保证特殊人群的健康。具体检查项目由工会与医疗检查机构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 文体活动

  公司将适时组织各种娱乐活动,丰富员工生活。

  第十九条 年终大会

  每年公司将召开一次员工总结大会,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北京东方K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篇4:万科地产福利制度

  万科地产福利制度

  假期

  1.职员可享受本手册规定的重要节假日,期间照常支付职员的薪金。

  2.职员转正后可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及护理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职员可以按规

  定享受探亲假、年休假,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只扣除当日午餐补贴。

  3.每年职员只能在年休假、探亲假中选休一种假期,并享受其待遇;职员可根据工作的

  安排并征得领导同意,获得批准后取假。

  取假的一般程序:

  (1)职员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领导人和人力资源部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

  (2)具体休假时间,职员层由所在部门与个人协商后统一安排;经理层及以上由所在部门与总部人力资源部协商安排。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4.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或探亲假:

  (1)一年内一次性病假超过45天或累计病假超过65天;

  (2)一年内一次性事假超过25天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

  (3)一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50天;

  (4)一年内休产假超过30天。

  如在年休假或探亲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年休假或探亲假。

  5.重要节假日

  元 旦 放假1天

  春 节 放假10天

  五一节 放假3天

  国庆节 放假3天

  6.探亲假

  (1)与配偶分居两地,每年职员可享受一次为期30天的探亲假;

  (2)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职员可享受为期20天的探亲假;

  (3)已婚而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四年职员可享受为期20天的探亲假,此假应在第四年享受;

  (4)由于业务拓展需要被派往原工作城市外非家庭所在地工作,且外派时间超过5个月,职员可享受上述规定探亲假;

  (5)享受探亲假者,公司将一次性发给300元补贴,不再报销任何费用。

  7.年休假

  工龄Y(年) 年休假时间

  1≤Y<5 5天

  5≤Y<10 10天

  10≤Y<20 15天

  Y≥20 20天

  (1)高中毕业直接考入大专院校的,大专院校的学龄每二年折合一年工龄,硕士以上学龄计入工龄;

  (2)享受年休假者,公司将发给300元补贴,不再报销其它费用。

  8.婚假

  公司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转正职员,给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

  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10天假期。但职员必须在结婚注册日后5个月内取假。

  9.丧假

  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给假5天。

  10.调动假

  异地办理行政和户粮关系调动手续,给为期7天的假期一次。

  11.女职员产假

  产假 领独生子女证

  增加假期产假合计

  非晚育 90天 35天 125天

  晚育 105天 35天 140天

  (1)男26周岁、女24周岁及以上初育为晚育;

  (2)产假以产前后休假累计。

  12.男职员护理假:10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

  13.哺乳假

  小孩一周岁以内,上班时间给母亲每天哺乳时间一小时(不含午餐时间)。

  14.计划生育假

  职员必须遵守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

  15.公司为深圳地区职员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项目。外地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决定执行。

  16.对于长期外派和外地公司的转正职员,若当地未实行相应医疗保险,则实行医疗费用定额管理,由各地公司单列会计科目。如有特殊病症,须到特定医院就诊,应向所在单位领导说明,经同意方可前往就医。

  17.购买医疗保险后,职员患病应凭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的凭证,到规定的医院、卫生院等单位就医。在外地就医,应根据社会保险局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将药费单与诊断书交到社会保险局报销。如有特殊病症,须到特定医院就诊,应事前向社会保险局申请。公司将不再为职员报销医药费。

  贺仪与奠仪(限转正后)

  18.贺仪

  (1)如职员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限转正后),符合晚婚条件,请将结婚证于注册后一个月内呈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300元整;

  (2)如职员在子女出生6个月内向总部人力资源部出示《独生子女证》,公司将致贺仪人民币300元整;

  (3)如职员在子女入学一个月内向总部人力资源部出示入学通知,公司为职员子女入读小学、初中、高中、中专致贺仪人民币300元整,为职员子女入读高等院校致贺仪人民币1000元整。

  19.奠仪

  职员在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不幸去世一个月内知会总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将致以奠仪人民币1000元整。

  独生子女费用(限转正后)

  20.自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公司每月给予保育费补助30元,并给予独生子女医疗补贴100元整,此部分金额随同保育费一同发放。

  21.夫妇同在公司的只能一方享受此待遇。

  职员活动

  22.公司为保障职员的身心健康,每年将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组织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23.一般来说职员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嘉年华春节晚会、郊游等。

  职员宿舍

  24.公司购置的职员宿舍是公司的固定资产,职员可依据公司规定申请入住;任何入住公司宿舍的职员须与公司签订"住房契约"并按规定交纳租金。

  25.公司职员宿舍的分配,综合考虑岗位责任、工作年限、婚姻状况等因素。

篇5:员工福利制度

  员工福利制度

  一、有薪假期

  1、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端午、中秋、清明、国庆按政府的规定执行。公司另有规定时另行通知。

  2、带薪年假: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可以享受三天的带薪休假,司龄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15天。该类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时间。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公司正式员工结婚,按政府规定给婚假;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条件的,参照政府规定和公司实际另加晚婚假。

  4、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养人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加来回路程,最多不超过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据公司实际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6、休假的一般规定

  ⑴员工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领导和行政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

  ⑵具体休假时间,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与个人协商后统一安排;经理层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门与公司行政部协商安排,报总经理审批。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二、社会保险

  1、公司为试用期满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保险基数根据企业情况每年核定一次,缴费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公司对长期外派和现场工地的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

  3、若员工本人不愿意购买、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购买上述保险,需本人写出书面报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员工活动

  1、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每两年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适当组织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2、公司员工均可参与公司工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公司周年庆祝、春节联欢、体育竞赛、郊游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