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补贴办法

薪资补贴办法

  薪资补贴办法

  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体现人才价值,实行科学管理、合理分配。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在实行计件工资的同时,制定薪资补贴(除计件工资),标准如下:

  一、职务补贴:凭公司任职文件通知及车间聘用通知为准。

  1.总经理:500元/月

  2.副总经理:400元/月

  3.部门经理:300元/月

  4.主任:200元/月

  5.副主任:150元/月

  6.班长:50元/月

  二、工龄补贴:以2007度为第一个工龄补贴年。

  每年:10元/月

  三、医疗卫生补贴:

  1.男员工:15元/月

  2.女员工:20元/月

  四、学历补贴:凭毕业证原件和公司调查为依据(未如实申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本项所发补贴额的10倍罚款收回):

  1.中专:30元/月(不含高中学历)

  2.大专:80元/月

  3.本科:100元/月

  4.研究生:150元/月

  五、技术职称补贴:以技术等级证书原件以及公司调查为依据(未如实申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本项所发补贴额的10倍罚款收回):

  1.技术员:50元/月

  2.助理工程师:100元/月

  3.工程师:150元/月

  4.高级工程师:200元/月

  六、所有证书德核实工作由行政部执行。

  签定劳动合同的本厂合同制员工、在合同期内享受此补贴标准,该标准自undefined2007年4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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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员工薪资制度

  员工薪资制度

  员工的薪金,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能力、岗位和月、年绩效考评,在公司工作的时间(简称工龄)以及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构成。

  一、薪金构成

  1、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

  2、岗位职务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核发。

  3、月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每月绩效考评情况核发。

  4、年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员工的每年年终的绩效考评情况,年度结束后发放。

  5、项目效益奖金:公司项目完成产生效益后,按岗位职责和历次员工绩效考评情况确定发放金额。在公司项目完成之前因个人主观原因(因病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除外)离开公司的人员,不享受项目效益奖金。执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的单位,按《责任书》约定实施。

  6、总经理奖励基金:总经理拨出专项“奖励基金”,并决定发放对象与方式。

  7、岗位津贴:项目施工一线的员工,出勤率达到29天以上的享受岗位津贴,津贴标准视项目情况而定。

  8、待岗工资

  ⑴公司业务量减少时,可安排部份员工待岗。待岗一年内按政府规定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保留劳动关系。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待岗时间也可超过一年。待岗前的工作时间内的年绩效考评工资和项目效益奖金,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⑵员工待岗期间接到公司的上岗通知必须按时到岗,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保留追回已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权利。

  二、薪资定级、定档

  1、定级、定档方法。由员工自己选择适合的薪资档、级,并自述理由(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绩效努力目标和实现的办法以及本岗位的社会平均薪资水平等),经民主评议后报总经理审定批准。执行期三个月,根据每月的绩效考评情况决定维持其薪资级、档或进行上、下调整。

  2、工资的级、档金额随公司效益增加和物价水平的提高适时上调。

  3、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其薪资亦进行相应调整。晋升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下月起执行;降低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4、根据对员工的绩效考评情况,公司每年将进行薪资调整,以激励优秀、督促后进。当年内晋级两次以上者,年终奖励再晋升一级。若当年内未能晋升一级者,次年视实际情况,维持或降一级薪资。

  三、发薪日期。每月的10日,公司支付员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资均以税前数值计算。

  四、公司下属各承包单位的薪资标准可参照公司标准和制度执行。

篇3: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实施办法

  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实施办法

  为了实现依法治校,创造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和稳定的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1.坚持开足开齐法律课,以课堂法制教育为主阵地,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

  2.政教处与法制副校长联系,每年举办两次法制教育讲座,争取放两次法制教育录相片、成人模拟法庭。政教处、团委要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开展“说法用法”评论征文活动,要求各班学习园地有法治德治内容。学生干部培训要加入法治教育内容。

  3.班主任培训要以法治教育为主,提高班主任用法艺术和能力,探索“学校承担指导家庭教育责任”的途径,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4.学校要办好家长委员会,建立定期同家长联系制度,要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学生、家长、学校和权利和义务,形成依法育人的合力,提高教育和预防效果。

  5.要创办法制教育活动室。

  6.依法治校领导组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整体布署,及时研究预防学生违法犯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鼓励和表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

  二、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学生违法犯罪1.深入开展“关爱”教育,严禁歧视后进生或迫使学习差的学生出班、转班、转专业、回家;发现这种情况,要按制度依法追究责任;2.教育学生必须按照《教育法》规定,履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等法定的义务。

  3.鼓励学生戒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

  4.建立“留校试读教育制度”。对因严重违法违纪必须处以开除学籍的,且留在学校不会危害其它学生及学校安全的,学校与被帮教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帮教责任制。政教处为实施帮教的组织机构,班主任、教师为帮教的组织者和责任人。建立帮教制度和档案,每学年教师应完成一个帮教任务,要签订帮教责任书,帮教教师要想法关爱感化学生,并记录好帮教者的转化、成长轨迹,以便总结,进行科研之用。

  5.政教处要与法制副校长保持密切联系。搞好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6.团委要经常进行“告别三室一厅”教育,开展“拒绝毒品”、“远离赌博”等活动,增强学生免疫力。

  7.对学生中的违法案件,该司法介入的要主动、及时请司法部门介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凡故意隐瞒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要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制定计划,明确工作部门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实行目标管理,加强过程管理,加强考核,结果与个人目标考核成绩挂钩,与评先、晋级、奖惩联系。

  9.对不重视该项工作,不依法办事,玩忽职守,导致学生辍学流失、违法犯罪的要按照制度追究责任。

篇4: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办法

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办法

  1、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基本原则

  (1)有效控制感染,争取最佳疗效。

  (2)预防和减少抗生素的毒副作用。

  (3)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避免产生耐药菌株。

  (4)密切注意病人体内正常菌群失调。

  2、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建议

  (1)抗生素治疗的适应症主要为细菌性感染及部分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和寄生虫感染。病毒性感染一般不使用抗生素。

  (2)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生素。病情严重或细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有针对性地选用抗生素。

  (3)力争在使用抗生素前留取临床标本,及早确立感染性疾病的病原学诊断并进行药敏试验。

  (4)联合使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临床指征。应能达到协同作用或相加作用,减少药量和毒性,防止或延缓耐药细菌的产生等目的。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尤其是无关作用甚至是拮抗作用,可以加重副作用及导致耐药菌株生长的抗生素联用。主要适应指征为:

  (a)病因未明的严重感染。

  (b)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

  (c)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地控制的混合感染。

  (d)较长期用药细菌有产生耐药可能者。

  (e)联合用药使用毒性较大药物的剂量得以减少。

  (5)严格掌握抗生素的局部用药。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使用抗生素,尤以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不得使用,必要时可使用新霉素、杆菌肽和磺胺醋酰钠等。

  (6)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预防用药。

  (7)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能力,不要过分依赖抗菌药物。

  3、抗生素的不合理使用

  下列情况一般视为不合理使用抗生素:

  (1)选用对病原体或感染无效或疗效不强的药物。

  (2)剂量不足或过大。

  (3)给药途径或给药间隔时间不正确。

  (4)用于无细菌并发症的病毒感染。

  (5)病原体产生耐药后继续用药。

  (6)过早停药或感染控制已多日而不及时停药。

  (7)发生严重毒性或过敏反应时继续用药。

  (8)应用不适当的抗菌药物组合。

  (9)存在药物间的配伍禁忌。

  4、抗生素的管理

  (1)医生应掌握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各种知识,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代动力学、药敏试验,合理选用。

  (2)护士应了解各种抗生素的药理作用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3)临床各科室应制定本科室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制度。

  (4)药剂科应建立抗生素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具体落实,定期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生素的信息。

  (5)院感科定期从检验科收集资料,公布临床标本分离的主要细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以供临床选药参考。

  (6)确定某种抗生素限制使用的依据有:

  (a)细菌药敏监测资料表明,医院内分离的菌株已对该抗生素普遍具有耐药性。

  (b)有证据表明,使用该抗生素可导致多重耐药性细菌的产生,并且对这种抗生素有耐药性的细菌数持续上升或其最小抑菌浓度有持续上升的趋势。

  (c)医院感染暴发时,分离的菌株对该抗生素都具有耐药性。

  (7)确定解除某种抗生素限制使用的依据是:凡曾限制使用的抗生素经一定时间后,其敏感菌株频率已恢复到日常水平。

  (8)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应根据抗生素对不同细菌疗效、副作用大小、价格等情况,将抗生素分为一线、二线、三线药物,实行分线管理,分线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a)将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药物为第一线药物,有处方权的医生均可根据需要使用。

  (b)毒副作用较大或价格昂贵或抗菌谱广对人体微生态影响大的药物为二线药物,需经主治医师及主治医师以上同意签字方可使用。

  (c)毒副反应很大或需要保留的药物为三线药物,需经科主任及副主任医师以上同意或专科会诊方可使用。

  (d)下列情况可直接用二线或三线药物,但若药敏结果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应改为第一线药物。

  ①病情严重者,如败血症或感染性休克、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心肺复苏后感染或器官移植后感染、脏器穿孔、急性或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多发性创伤引起的全身炎性反应综合征。

  ②免疫状态不良,包括:长时间免疫抑制治疗、接受放疗或化疗、中性粒细胞<1.0×109/、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

篇5:油田分公司资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油田分公司资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合理调度和使用资金,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以下称“油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资金是企业收到和支出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银行承兑汇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方式

第四条

  油田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资金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按照股份公司批准的资金收支计划组织资金收拨。

第五条

  油田公司各单位资金收支计划按照“各二级单位资金结算部财务资产处股份公司”的路径,逐级审核上报。年、月、周资金计划和分析材料应经过各单位业务主管和财务主管的审核、签字。

  财务资产处在股份公司批复的年、月资金计划范围内,按财务资产处审批的周资金计划,每日将资金按照“股份公司财务资产处资金结算部各二级单位”的路径,下拨各单位。

第六条

  资金计划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各单位财务部门以及相关业务部门都要设置资金计划岗,负责资金计划的编制、上报、执行情况分析以及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衔接等工作。

  财务处资产处、资金结算部及各二级单位财务科设为专职,各相关业务部门设为专职或兼职。资金结算部、各二级单位财务科将资金计划岗人员名单上报财务资产处备案;各二级单位财务科将资金计划岗人员名单上报资金结算部备案;相关业务部门将资金计划岗人员名单报各二级单位财务科备案。

第三章计划的编制

第七条

  各单位上报的资金计划包括年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和周资金计划,以及年度、月度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

  各单位年、月资金计划应根据中油6.0资金预算系统的数据分析填列。各二级单位将周资金支出计划及零星收入计划上报各资金结算室,经资金结算室汇总、调整、审批后,再上报资金结算部,经资金结算部汇总、调整、审批后,再上报财务资产处;销售公司、甲醇厂、第一采气厂周货币资金收入计划直接向财务资产处上报。最后由财务资产处汇总、调整、审批,确定油田公司的周资金计划。

第八条

  年度资金计划是指根据年度财务预算、投资计划和上年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年度预计资金收支计划的报表。

第九条

  月度资金计划和周资金计划分别指根据年度资金计划结合月、周实际情况预计的资金收支计划的报表。

  月度资金计划根据年度资金计划、按照生产建设进度编制上报。

  周资金计划根据月度资金计划、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编制,要求具体到日,但日计划仅要求填列收入和支出合计数(报表格式见附件2-1、2-2、2-3)。

第十条

  年度、月度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分别指年、月实际资金收支与资金计划的对比分析(报表格式见附件2-4、2-5)。

第十一条

  各单位在上报月度资金计划时,对因产品购销总量和价格变化引起的资金收支变化(与年度资金计划对比),应附编报说明。

第十二条

  油田公司按照统一规定在账务系统设置现金、银行存款等资金科目的专项核算,并按照往来单位类别(股份公司、存续公司、外部单位)设置台账,据以进行资金收支计划的定期对比分析和资金流向分析。

第四章计划的报送

第十三条

  资金计划的报送时间

  1、各单位中油6.0年度资金预算应于上年12月31日前进行维护。年度资金收支计划按股份公司规定的具体时间上报(另行通知)。

  2、各单位中油6.0月度资金预算应于上月终了前三个工作日维护,财务资产处于上月终了前一个工作日12点前进行审批、封存。月度资金计划于上月终了前三个工作日12点之前上报资金结算部;资金结算部于上月终了前二个工作日12点之前上报财务资产处;财务资产处于上月终了前一个工作日12点之前上报股份公司。

  3、周资金计划,各二级单位应于上周四10点前上报资金结算室,资金结算室应于上周四12点前上报资金结算部,资金结算部应于上周四17点前上报财务资产处,销售公司、甲醇厂、第一采气周资金收入计划的上报时间同资金结算部。财务处于上周五12点前上报股份公司。

第十四条

  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表及分析材料的上报时间

  1、年度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分析于次年1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上报资金结算部;资金结算部于次年1月7日前(节假日顺延)上报财务资产处;财务资产处于次年1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上报股份公司。

  2、月度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分析于次月2日前(节假日顺延)上报资金结算部;资金结算部于次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上报财务资产处;财务资产处于次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上报股份公司。

  资金结算部应将各二级单位年、月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审阅、整理后统一上报财务资产处,并且应同时提交资金结算部对各二级单位上报分析材料的汇总分析报告。

第十五条

  各单位上报的资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分析以电子邮件形式通过智能办公发送。

  财务资产处上报资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分析,以电子邮件方式通过FMIS-OA发送到股份公司财务部资金结算处信箱。

第十六条

  各单位周资金收入计划和周资金支出计划无发生额的应上报空表。

第五章计划的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

  对油田公司报送的月度资金计划,股份公司根据年度资金计划,结合地区公司生产经营进度和产品购销总量、价格变动等因素进行审核,于次月5日前将批准的月度资金计划通过FMIS—OA下达给财务资产处。财务资产处于次月6日前在财务资产处主业上公布。

第十八条

  油田公司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股份公司批复的资金收支计划,周资金实际支出累计不得超过月度资金收支计划,月度实际资金支出累计不得超过年度资金收支计划。

第十九条

  油田公司周资金计划由财务资产处最终批复。股份公司对油田公司上报的周资金收支计划不做批复,直接组织运行。周资金实际支出累计必须控制在月度计划之内,超出月度计划部分,股份公司将不予下拨。

第六章紧急用款

第二十条

  油田公司各单位如有突发事件需紧急用款,需提前二日上报财务资产处审核,由总会计师、财务处长签署紧急用款申请表后,提前一日上报股份公司。各单位退款业务按紧急用款业务办理(报表格式见附件2-6)。

第二十一条

  股份公司审核油田公司紧急用款申请表,同意支付后,调整次日下拨额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油田公司财务资产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1、年度资金收支计划表

  2-2、月度资金收支计划表

  2-3、周资金收支计划表

  2-4、年度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表

  2-5、月度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表

  2-6、紧急用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