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查对制度

科室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十对”。三查是: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十对是: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2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输血科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1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化验单与标本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是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申请单与标本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七、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中医针灸科

  1、进行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各科查对要求

  附件:

  医疗活动是非常严肃和严谨的行为。自医师开具处方得到患者应用药物,存在诸多环节。在执行查对制度时应严格按各科查对要求进行认真查对。

  一、药师“四查十对”:

  根据卫生部2007年开始执行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二、护士“四查八对”:

  主要是针对病人服药,注射,输液的查对制度,减少操作差错。

  四查:查医嘱、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八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有效期、时间。

  三、输血“三查八对”:

  主要指为患者输血时需掌握的步骤。

  三查:即查血制品的有效期、血制品的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剂量。

爱拾贝-www.aishibei.com

篇2:医院各科室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一、为提高医疗制度、技术工作质量,确保病人安全,为防止医疗事故、差错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

  二、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

  三、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诊疗方法、各种药械及其生活用品,(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及治疗、急救和监护设备等),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

  四、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映,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所用物品不得丢弃,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备查。

  五、粘贴各种化验单及报告单时,要核对清楚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床号、门诊或住院号、科室等,严防贴错。

  六、临床科室查对制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诊断等。

  2、医师在进行各种检查或治疗操作前,应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与部位。操作前必须全面检查器械用品等是否适宜及完好。

  3、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 ”: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4、医嘱须查对后方可执行,执行医嘱时,不明白要核查清楚。口头医嘱、医嘱不全、未签名、未注明时间、剂量、用法者不执行。执行后一定要签字。

  5、抢救时,对口头医嘱,护士要重复一遍后,方可执行。使用急救药及麻醉药时,须经二人核对。

  6、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7、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时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8、输血

  ⑴护理人员在给病人配血、抽血、验血型时,必须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领血前必须仔细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⑵输血前,应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血型(包括老血型)、种类、剂量、住院号、交叉实验单、反应卡、血袋号,需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

  ⑶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9、医护人员在整理、抄录和执行医嘱时,必须认真、仔细、准确、及时,反对盲目执行医嘱,发现有不合理、错误或疑问时,应暂时停止,并及时向有关医师提出,待得到解决时再执行。

  七、手术室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必须根据手术通知单,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

  2、查对是否注射好术前用药及解大、小便。

  3、手术护士、医师及麻醉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

  4、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5、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线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手术切除的组织,原则上均应送病检。

  6、使用麻毒限剧药物时,应仔细核对,并经二人复查后方可使用。

  7、使用电灼前,医师应通知麻醉人员和护士并采取应有的安全措施。

  8、各种注射完毕后,将安瓿留下,以备考察,待手术完毕后方可丢失。

  八、有关科室查对制度

  1、检验科查对制度

  ⑴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⑵送验标本应新鲜,收集方法和安放容器应正确,标本容器上应有标记,检验单应逐项填写。

  ⑶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申请单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⑷经查对如标本不符合规定,标记和检验单字迹不清楚或可疑时,检验员可电话联系或要求重新提供或退回重办。

  ⑸检验时,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⑹检验后,复核结果。

  ⑺发报告,查对科别、病房。

  ⑻检验科应指定专人经常或定时检查试剂的准确性。

  2、病理科查对制度

  ⑴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联号、标本、固定液。

  ⑵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⑶发报告时,复核检查项目、结果、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

  ⑷癌肿及疑难病例的报告单一定要经上级医师复核无误后再发出。

  3、放射线科查对制度

  ⑴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及检查目的。

  ⑵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患者姓名、科室。

  4、理疗科及针灸室查对制度

  ⑴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种类、剂量、时间。

  ⑵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⑶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⑷针刺治疗前,检查针数和质量,取针时查对针数和有无断针。

  5、功能检查室(心电图、超声波等)

  ⑴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⑵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⑶发报告时, 查对科别、病房、姓名、性别。

  6、药房查对制度

  ⑴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⑵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

  ⑶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

  ①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②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③查药品的质量、包装、标签和规格剂量等是否正确完好。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

  ④查对姓名年龄;

  ⑤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门急诊配药窗口在发药时应呼叫病人姓名,讲清药品的名称、用法及用量。

  ⑷药剂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配方时应检查医师处方是否符合规格和规定。

  ⑸院内各科室领发药品时必须在发送前核对无误后才能发出。病区护士收到药篮后应当即点清药品和数量。

  ⑹各种制剂在配置时,必须有人复核,制核双方必须签字。中药配方及煎药,配方后和煎前必须有专人复核。

篇3:各类抽查对比制度

  各类抽查对比制度

  为了提高企业的检验水平和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统一操作方法,加强、培养工作责任心,特制定抽查对比制度。

  1)抽查对比工作由化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抽查样品及对比结果必须填写原始记录,记录清楚,完善。

  2)检验人员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按时完成抽查检验,不得弄虚作假或推诿、抵制。轻者经济制裁,重者停止工作。

  3)抽查对比次数规定如下:

  ①强度检验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2个样品。

  ②单项物理检验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4个样品。化学分析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2个样品。

  ③化学全分析密码抽查,每人每月不少于2个样品。

  ④生产控制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4个样品。

  ⑤按国家经贸委《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与上级质检机构每两月对比一次。

  4)密码抽查尽量抽近5天内的样品,对比结果月底汇总统计作为考核工作质量和奖惩依据。

  5)抽查方法:细度、氧化钙、氧化铁、游离氧化钙、物理强度试验为明码抽查,化学分析,烟煤工业分析、密度、比表面积、稠度。凝结时间为密码抽查。

  6)对比误差范围按《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比误差超差者必须认真查找原因,改进操作方法,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连续三次超差者调离工作岗位。

  7)认真参加国家和省级质检机构的化学分析和物检大对比,从而考核自己的技术操作业务水平。

  8)检验中必须用有证的标准样品、标准药品和基准物质。

篇4:护理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才能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和处理医嘱后应每应班查对并签全名。

  2、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3、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4、整理、转抄长期医嘱执行单(输液、注射、服药、其它治疗等)后须经二人查对。

  5、医嘱必须每班查对,办公室护士每日与当班护士查对并双签名,护士长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不在时,须指定护士进行查对并签名。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一注意:用药过程中,应严密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做好记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检查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对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我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用前须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输液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时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做好“三查八对”。

  “三查”:查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查对血袋有无破损渗漏;查血液颜色、质量是否正常。

  “八对”: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仔细进行“三查八对”,确定无误后进行输血,并两人签名。

  3、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统一处理。

  (四)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核对病人:应根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及配血报告。把好“四关”:

  (1)接病人之前,与病房护士查对。

  (2)进入手术间之前,与巡回护士查对。

  (3)进入手术间之后,与麻醉医生查对。

  (4)麻醉之前,与手术医生查对。

  2、查对无菌包外3M指示带、包内灭菌指示卡显示灭菌是否合格,查看手术器械是否齐全、适用。

  3、手术物品查对:

  (1)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使用的器械、缝针、纱布、纱垫等须认真点清数目。

  (2)把好四关: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清点数目相符。

  (3)清点责任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四清点时,洗手巡回护士应对每件物品唱点两遍并准确记录。

  4、手术取下的标本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随同病理检验单送检。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1、包装器械包时,查对物品是否齐全、配套,性能是否良好,清洁是否符合要求。

  2、器械、敷料消毒完毕,查对是否注明失效期,并固定位置放置。

  3、发放器械及各类无菌包时,查对名称、数量及失效期。

  4、收器械及各类无菌包时,查对名称与物品是否相符,以及器械的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况。

  (六)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查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的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治疗饮食、肠内营养查对品名、剂量、方法。

  4、就餐前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

篇5:乡镇卫生院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做到每班查对。每日总对并在登记本上签名。护士长每周参加总查对2次。

  (2)各项医嘱处理后,需经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重述一遍,然后执行。并督促医生及时补开。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有效期。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要保留安瓿,以便必要时查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效期,血液有无凝块和溶血,血袋有无漏气,裂痕。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与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交叉配血试验有无凝集反应。

  (3)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号及申请输血量。

  (4)输血前需经两人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5)输血完毕,短期内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检查。

  四.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部位、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按要求摆好体位。

  (2)查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是否达到要求,手术器械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