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库药房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药库药房人员岗位职责

药库主任岗位职责

  1、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的方针,积极实施并完成药品使用目标及各项目任务。

  2、宣传和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贯彻执行有关药品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承担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具体的分管责任。

  3、督促检查药库职工执行岗位职责和各项制度,做好制度考核记录。

  4、负责健全药库的质量管理组织、检查,督促执行情况,做好药品质量问题的处理和近期药品的促销落实等工作。

  5、把好药品进货数量、质量验收关,科学计划进货,不断增加新品种,调整好进货与库存的合理结构,力求有效管理。

  6、以身作则,团结员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7、认真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外部公共关系。

药库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对药库所售药品具有质量否决权。

  2、在药库主任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的法律、法规、药库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协助药库主任做好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工作。

  3、指导药库人员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药品进行分类摆放。

  4、把好药品进货关,检查外包装是否破碎、受潮霉变,对原余药品应抽验质量,会同验收人员进行质量验收并签字(抽查核对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批号、效期等)。

  5、督促药品养护检查和效期药品月度检查执行情况,发现有质变、破损、霉变等质量问题,立即提出封存并将信息及时反馈至院长。

  6、做好近期药品月报工作,对积压过多或不动销药品提出促销建议。

  7、负责不合格药品的堆放,并有明显标记(标记为红色),及时做好处理记录、不合格来源:进货验收、药品验收时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告时及客户购买后发现退回等情况。

  8、出现以下严重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上报:

  (1)卖错药品造成事故;

  (2)进货发现批量质量问题,如30%以上的大面积破损

  9、协助药库主任访问工作,了解客户的需求,收集客户意见,对客户反应的质量问题解决了的要有记录、有结论。

  10、负责收集出售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具体负责质量客户正确的填写不良反应的报告单,出现重大药品不良反应要及时、快速上报至药品监督管理不良反应检测中心。

药库验收员岗位职责

  1、自觉学习药品业务知识,努力提高验收工作水平。

  2、依据随货同行单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生产、生产厂商及数量的核对。

  3、严格按规定的抽样数量、验收方法、判断标准进行验收,重点验收标识、外观质量、包装质量。

  4、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管理员或直接反馈院领导。

  5、对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人员将随货同行单和微机入库单交予微机管理者入库,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保管员岗位职责

  1、保管人员应熟悉商品的性能和储存要求,按产品属性分类,区分储存,并按要求挂色标。

  2、保持库房清洁,明操作,防止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商品损坏、变质等责任事故。

  3、认真贯彻现进现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4、负责建立商品养护档案,每天上午10点和下午3点填写养护记录。

药师岗位职责

  1、药师必须遵循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佩戴标明姓名、职称等内容的胸卡上岗。

  2、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工作。

  3、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药品知识,掌握最新医药信息。

  4、熟悉药品的性能、用途等有关知识,保证消费者用药安全,绝不推销假劣药品。

  5、对本部门的非药师人员进行指导。

篇2:医院病区药房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病区药房工作制度

  1、药剂人员应按时到位,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责任制。

  2、负责住院病人的用药供应,按处方(医嘱)及电脑打印单发药,仔细核对,防止差错,出院带药严格按病区药房处方调配规程进行,做好双签名工作。

  3、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处方(医嘱)或领药单调配发药,调配时要审查核对处方(医嘱)内容,确认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医嘱)内容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生联系更正。

  4、病区药房口服药实行单剂量发药,口服固体制剂分发至每人每次剂量。

  5、出院病人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

  6、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请医生注明退药原因。

  7、病区药房内的药品和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8、按规定做好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的管理工作。

  9、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每季度盘存, 及时补充药品。

  10、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室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1、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2、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3、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醉药品柜等。

篇3: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调配处方时,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5、含有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药师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处方调配者及核对检查者均需在处方上签字;

  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定期盘存, 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品每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品存放有特殊标签标识。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配发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醉药品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