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组管理制度

教研组管理制度

  教研组管理制度

  1、教研组是学校组织教师开展教材、教法研究,探索教学规律进行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的业务组织单位。

  2、教研组的设置由教务处一年一定,原则上设组长1人。

  3、教研组长由教务处聘请业务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各教研组长要配合教务处抓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4、教研组活动必须做到“定时、定内容、定主讲人”,做到“有计划、有研讨、有记录、有效果”。

  (1)按照学校要求,结合学科教学实际,开学初制定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强的学期教研组工作计划。

  (2)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常规建设,实现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辅导,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及课外文化、科技活动等基本教学环节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组织教师进行校本教研的常规系列活动:理论学习、观看录象、钻研教材、集体备课、评价研讨。正确把握课程改革与课程标准的基本内涵,以理论学习与实践观摩相结合,使全体成员领会教材的编排体系,明确单元教学的重难点及内在联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使学生素质的提高与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4)每学年至少组织全组教师开展一次校本教研全程观摩活动,围绕三维目标的落实,指导本学科教改实施计划,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学习和推广本校和外地经验,结合日常教学开展连续性研讨,以此改进教学。

  (5)组织组内每位教师每个学期至少向学校上交1篇教学研究信息。

  (6)带领本组教师申报教育研究课题,每学年每个教研组都要有课题研究,有主要的研究方向和内容。

  (7)带领本组教师按照《坪头中学教研组考核办法》的要求积极创建优秀教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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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教师队伍教研管理制度

  教师队伍教研管理制度

  1、认真积极的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学习、讲座等活动。形成进行教学反思的习惯,外出学习的教师应做好笔记,回校后在相应范围内及时传达,或者上“移植课”。

  2、每次校本教研活动,相关教师要按时参加并积极发言,与同伴互助、共同进步。

  3、教师参加校本教研必须完成以下常规工作:

  (1)按时参加教研组或课题组的校本教研活动,并把研究贯彻落实于课堂及其他教育活动中。

  (2)实现“五个一”工程。

  题——每学年定一个教研专题;

  学——每周学习一篇教育教改文章;

  讲——每学期讲一堂高质量的示范公开课;

  思——每学期写一篇教育叙事或反思;

  研——每学期写一篇教研论文。

  4、完成学校教务处分配的其他教研任务。

篇3:课题组管理制度

  课题组管理制度

  1、课题组是教师根据教育科研需要自行组织的业务组织单位。课题立项后,学校承认课题组成立,一般课题组长1人,成员3人以上。

  2、课题组成立后,隶属学校教务处,按照课题计划组织并开展工作确保课题研究顺利进行。

  3、课题组组长的主要任务为:

  (1)组织学习教育科研理论,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工作方向。

  (2)组织集体制定课题研究方案,明确课题组成员的研究任务。

  (3)切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包括理论研讨、课堂实践、测试统计,分析总结等,做到每次活动有计划、有总结。及时向学校教务处推荐组内教师的科研论文、经验总结。

  (4)每学期至少组织成员召开3次相关主题的研讨会。

  (5)定期向学校教务处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有阶段性的总结并认真做好课题结题的各项准备工作。

  (6)科学、规范的建立课题研究管理档案。

篇4:年级组管理制度

  年级组管理制度

  1、年级组是学校组织年级组内教师学生开展教学工作,教研工作的基本管理单位。

  2、年级组的设置由学校一年一定,原则上设年级组长一人。

  3、年级组长由教务处和政教处共同聘任,年级组长应具有坚定的政治观念,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

  4、年级组长的职责:

  (1)以质量为第一目标,与学校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完成。

  (2)采取有效形式,营造良好学风,加强学生管理。

  (3)组织召开年级组教研活动,汇总年级学生成绩,开展学情分析会,统一年级组内教师工作思路。

  (4)组织开展学生学法指导会,褒扬激励全体学生上进。

  (5)组织开展年级组内学生活动及兴趣小组的组织培养。

  (6)带领本组教师积极创建优秀年级组。

篇5:学生成绩管理制度

  学生成绩管理制度

  1、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成绩考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成绩考核的信度,客观评价学生文化科学素质,科学衡量教师的教学成效,公正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文化科学素质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两部分组成,是学生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评价指标,是学生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评价指标。

  3、政、语、数、外、理、化、史、地、生九科的考核办法为:

  (1)、作业考核(占10%):对学生的作业批改采用百分制记分,并辅之于激励性评语。期中和期末分两次计算作业成绩,每次计算时将历次作业分数相加,以该生实交作业次数为基数,求出平均分,每缺交一次(含查阅作业)从平均分中扣除2分。

  (2)、平时考核(占20%):平时考核主要采取单元检测、随堂练习、课堂提问等方式;英语要逐步进行口语测试;理、化、生等科目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实验操作技能考核;语文课要对学生的阅读和表达能力进行考查。

  (3)、定期考核(期中占30%,期末占40%):期中、期末考核每学期只举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由区教研室命题制卷,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和评卷及登记汇总。

  (4)、综合评定:学期末,科任教师要将学生的学业成绩按规定比例综合评定,初中要评出等级,初中综合评定由分数转换成等级界定为:

  A(优秀):80分及其以上 B(良好):79—70分

  C(及格):69—60分 D(不及格):59分及其以下

  4、体、音、美等科目的考试或考查由科任教师命题,可在全区统一考试时间之前随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