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第
1.1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水泥生产风险和防范生产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1.26)
(5)《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6)《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验应急预案》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师》(AQ/T9002—2006)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公司2000t/d熟料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等灾难的应急救援。符合Ⅳ级及Ⅳ级以上事故应急响应。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针对本公司旋窑水泥系统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和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根据2000t/d熟料生产规模和危险因素的实际情况,本预案包含了专项应急预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1)以上为本,强化管理。把保障职工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保龄企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各部门、各生产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发生事故的单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得大危险源管理,做好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职工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组织应急演练;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做到常备不懈。
第
2.1生产经营单位
2.1.1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云南滇东水泥有限公司滇锦粉磨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80万吨水泥生产线工程
建设地点:陆良县大莫古镇麻舍所村
法定代表人:杨洪祥
建设性质:新建
2.1.3生产经营单位周边布局情况
本单位周边无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周边属农业环境。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火灾和爆炸危险性
1、火灾:能够引起燃烧的物质遇到明火、高热或火星引起燃烧,造成火灾。
主要潜在的火灾危险是在易燃及可燃物贮存、加工、输送的设施与地方,如:煤粉制备、收集、输送、除尘全过程、电缆夹层、危险品库、油库区、变压器区等。易燃及可燃物质泄漏遇到明或火星引起燃烧,造成火灾;设备润滑油泄漏引起火灾。
2、化学性爆炸:除尘系统、贮油糟罐、电气设备。
3、电火花、电弧和电气设备部件的高温以及高压静电火花等是引起可燃气体、可燃粉尘及其他可燃、易燃物质爆炸的点火源之一。
4、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若曝晒、受热、过量充装、混装、违规装卸等,均可能发生爆炸,若瓶内盛有可燃气体(溶解乙炔),气瓶爆炸后还可能引起猛烈的燃烧。
5、室内通排风管线可因不定期清理,通排风不畅通,有可能发生可燃或易燃粉尘的积聚,遇火源发生燃烧或爆炸。如厂房内疏散通道不畅通等原因,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等事故,将扩大受灾程度。
2.2.2物理性爆炸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空气储罐、检修中使用的焊割气体钢瓶等属压力容器,存在着物理性爆炸的危险。
2.2.3中毒
指有毒有害物化学物质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累积达一定量,与人体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示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通常表现为;不适、恶心、窒息、休克、死亡等症状。
第
3.1应急组织体系
总指挥 |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小组) |
副总指挥 |
事故调查组 |
应急组织体系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机构
1)总指挥:孔令桥
2)副总指挥:魏光荣
3)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小组):孔令桥(总经理)、魏光荣(工程师)、缪国建
4)各专业组组长
1)事故调查组:李惠(办公室主任)
2)安全环保组:罗从颜(安全科科长)
3)事故处理组:缪国建(主任)
4)疏散撤离组:孟治平
5)抢险救护组:杨建文
6)后勤保障组:杨红忠
7)生产调度组:郭家华
3.2.3主要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和应急队伍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6)决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7)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8)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9)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0)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2)各级人员的职责
1)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各专业组的职责
1)事故调查组:
①协助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做好事故报警;
②在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果断地处理事故;
③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各事故处理情况;
4)疏散撤离组
负责疏散撤离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和可能涉及到的周围人群。
5)抢险救护组
①负责抢救中毒人员;
②发生一般火灾爆炸时,迅速采用灭火器具灭火;
③发生大的火灾爆炸时,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同时用泡沫、雾状水对发生火灾部位灭火。
6)后勤保障组
①负责通信方式或线路及信息交流畅通。
②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以及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7)生产调度组
负责全厂生产系统的平衡调度。
(4)各生产单位
1)负责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
2)负责监督本单位员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劳动经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当事故发生时按应急响应等级、程序向公司各有关部门报告。
(5)有关部门支持配合
1)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政府部门的技持配合时,公司行政部按照本应急预案的要求,请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和提供支持。
2)事故灾难造成突环境污染事件时,公司行政部应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现场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小组)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相应在的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事故灾难造成跨单位、部门的或者影响特别重大的,由公司协调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总部。
第四条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防火防爆预防措施
1)经常保持生产易燃易爆粉尘、气体的生产厂房内设置的通风设施完好,防止易燃易爆性粉尘、气体积累。
2)定期对CO红外线分析仪和温度监测报警器、系统中的防爆阀、避雷设施、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其有效性。
3)确保爆炸和火灾危险性场所配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和灯具、开关的完好性。
4)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确保其有效性。
5)生产、储存装置的计量、监测、报警仪表必须齐备、完好、可靠,并定期校验。
4.1.2预防中毒措施
1)加强对生产设备、储存设施的封闭检查,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逸出扩散。
2)保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3)煤粉、有毒操作岗位应配备正压自给式呼吸器、防毒物渗透工作服,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
4)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沐浴更衣。实行定期体检。
4.1.3消防措施
1)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2)确保消防车通道、专用消防栓、消防水原、灭火器材以及在紧靠急情况下处理事故的消灭设施完好。
3)禁止区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禁止区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标定警戒线,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警告牌。
4)进入禁火区域内机动车辆,在其排气管上应加装阻火器。严禁电瓶车进入禁火区。
5)列为重大危险管理的特种设备应报当地质监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4.2预警行动
各生产单位、应急指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事故的信息后,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事故较大,有可能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要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研究对方案,采取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1)各生单位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开展自救。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救援,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公司相关部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公司相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急预案,实行紧急抢救,当接到Ⅱ以上响应标准的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以
第六条
5.1响应分级
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实施;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3)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市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4)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5)Ⅳ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由公司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请求实施救援。
5.2响应程序
5.2.1应急准备
进入应急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执行如下响应程序:
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情况严重时,公司应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立即通知有关专家、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的装备、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根据需要迅速指派有关人员和专家到现场指导救援。
5.2.2应急响应程序
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时,根据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执行如下响应程序:
1.通知领导小组,收集事故有关信息和资料;
2.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领导,情况严重时应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3.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协助指挥;
4.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协助指挥;
5.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物资、环保等项工作;
6.通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参加现场救援工作。
5.2.3指挥与协调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救援;需其他单位配合的,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
5.2.4现场紧急处置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情款,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煤粉爆炸事故,煤气火灾、爆炸事故,煤气中毒事故。针对上述事故,应急救援应采取下列方案和处置要点开展工作。
5.2.4.1一般处置方案
(1)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迅速组织群众撤离事故危险区域,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
(2)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同时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3)立即派出经专门训练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防护(隔热、防毒等)装备及检测仪器;
(4)立即通知职工医院做好外伤、烧伤、中毒等方面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5)掌握事故发展情况,及时修订现场救援预案,补充应急救援力量。
5.2.4.2煤粉火灾、爆炸事故处置要点
发生煤粉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时注意:
(1)及时切断所有通向现场的能源供应,包括煤、电源等,用大量水补救,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得启动煤粉生产装置。
(2)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防止非抢救人员进入。
(3)进入煤粉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应佩戴呼吸器,不应用纱布口罩或其它不适合的器具。
(4)在爆炸事故发生后,爆炸地点40m内不得有火源。
5.2.4.3煤气中毒事故处置要点
旋窑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尾气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时要注意:
迅速查找泄漏点,切断气源,防止有毒气体继续外泄;
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当超出处置能力时,应立即向当地人们政府报告;
设置警戒线、疏散人员;
迅速将中毒人员脱离现场危险区,送至空气新鲜处,解除一切阻碍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抢救现场应保持清静、通风,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可直接送医务室急救;
中毒较严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立即派医务人员到现场急救;
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并使用苏生器,并通知医务人员到现场急救;
中毒者在未恢复知觉前,应立即用车辆将中毒者送往医院抢救,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有医务人员护送。
5.3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检测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按响应分级标准要求,分别保送有关部门。
第六条
1、进行事故现场洗消,消除事故后果影响。
2、对污染物进行现场清理。
3、恢复生产秩序。
4、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善后赔偿。
5、对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
6、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七条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1.1各有关单位、人员的值班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开通,不得任意关机,确保通信联系畅通。
7.1.2紧急联系电话
值班电话:6946832总指挥(总经理):13732746157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13887416968生产部:6946060当地政府:6981120
7.1.3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向公司各部门发布救援信号一律用电话联系;
7.1.4危险区警戒线为黄黑色带,警戒哨佩戴黄色袖标,救援车辆贴黄色通行证。
7.2日常工作保障
7.2.1由公司组织各管理部门及各生产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下达《公司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7.2.2生产管理部门每月组织一次生产工艺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开具《工作联络单》,下发至各责任部门(车间)安排整改;
7.2.3安全科对各生产单位的消防器材、安全设施、应急器材等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开具《公司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7.3.4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特种设备及其它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下达《公司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7.2.5各生产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相关部位(或岗位)每天指定专人进行一定专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做好相应检查记录。
7.3治安保障
公司保卫科负责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重点设备的保护,动员和组织员工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7.4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4.1宣传:各单位要按本应急预案向员工广泛宣传并说明企业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7.4.2培训:按照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培训教育。
7.5演练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第八
8.1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Ⅳ级: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
Ⅱ级(重大事故)响应;
Ⅲ级(较大事故)响应;
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8.2响应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
煤粉爆炸、煤气或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已经严重危机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造成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造成1亿元(含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特别严重,或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Ⅱ级(重大事故)响应;
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煤粉爆炸、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29人死亡,或危及10~29人生命安全,造成50~100人中毒,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Ⅲ级(较大事故)响应;
煤粉爆炸、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9人死亡,或危及3~9人生命安全,造成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煤粉爆炸、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造成30人中毒,或具有一定社会社会影响等。
8.3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为陆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4维护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组织修订,并由公司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8.5制定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制定与解释。
8.6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7组织机构及通信联络名单
组织机构及通信联络名录见下表。
应急组织机构及通信联络名录
序号 | 应急救援组织 | 姓名 | 职务 | 办公室 电话 |
手机 |
1 | 值班联系电话 | 当天值班人员 | |||
2 | 总指挥 | 孔令桥 | 总经理 | 6946060 | 13732746157 |
3 | 副总指挥 | 魏光荣 | 工程师 | 6946972 | 13887416968 |
4 | 指挥中心成员 | 缪国建 | 主任 | 6946158 | 13577366790 |
5 | 陈双云 | 班长 | 6946905 | 13988975781 | |
6 | 郭家华 | 班长 | 13577376121 | ||
各专业组组长 | |||||
7 | 事故调查组 | 李惠 | 办公室主任 | 6946689 | 13987422278 |
8 | 安全环保组 | 罗从颜 | 保卫科科长 | 13529883676 | |
9 | 事故处理组 | 缪国建 | 主任 | 6946158 | 13577366790 |
10 | 疏散撤离组 | 孟治平 | 6946832 | 15911458774 | |
11 | 抢险救护组 | ||||
12 | 后期保障组 | 副经理 | |||
13 | 生产调度组 | ||||
应急咨询电话 | |||||
政府有关部门电话 | |||||
当地政府 | |||||
当地主管部门 | 安全站站长 | ||||
消防部门 | |||||
火警 | 119 |
篇2:体育设施对学生造成伤害预案
体育设施对学生造成伤害预案
为了落实上级下达的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精神,确保学校体育设施的安全性,让学生既受到了锻炼,又安全不出事故的方针,我校特制定规章制度如下:
一、规章制度预案1.由体育老师每天对设施进行检查。
2.需要维修的及时上报,由专人维修,并记录在案。
3.对设施有裂痕或松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更换。
4.定期保养,定期对所有设施加固。
5.如有学生做器械活动,由专职教师及时到场、讲解,并做示范,做好保护工作。
6.保护学生做活动时出现的每一个伤害动作。
二、排除应急预案
1.由当课教师做好应急处理。课外活动时出现意外,在场其他学生应及时报告给值班教师处理。
2.一般事故。如属情况十分轻微且能做出明确判断,可在学校校医室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并拨打120求助。
3.加强教育,让每位师生都了解事故出现后的紧急处理办法。
篇3:学生紧急疏散预案
学生紧急疏散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精神,一切要从确保教育系统稳定,创造良好环境,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 的方针,我校认真组织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有组织、有秩序进行宣传,为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彻底保证校内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特制订规章制度如下:
二、规章制度
1.定时定点对教学楼专人负责,维持秩序,防止拥挤。
2.对各班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3.在对师生进行强化训练和基本技能操练的基础上,制定班主任责任制,即当发生特定重大事故或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学生疏散工作,任课教师协助班主任进行工作。
4.班主任、任课教师(最后一节课)必须与学生同时离开教室,做到万无一失。
5.保障楼梯道的照明,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到人。
三、应急措施预案1.由在场的老师立即采取稳定措施,保持现场的稳定。
2.把受伤学生及时送入校医室,进行初步治疗。
3.及时向值班领导做详细汇报,如有必要则上报市教育局有关部门。
4.由值班领导向学生家长及时联系。
5.做好事故记录。
篇4:学生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学生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对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发生伤害事故时,应立即通知校卫生室应采取应急措施。
二、校医首先密切观察学生的生命体征,有生命危险时即呼120,并做好相应的急救,对不可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校领导、班主任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三、校医在做好相应急救措施的同时,陪送伤害学生到医院 进一步救治。
四、校内发生重大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五、班主任做好伤害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并定期随访。
六、对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篇5:防止楼梯拥挤伤亡事故安全预案
防止楼梯拥挤伤亡事故安全预案
近年来,全国中小学校发生了多起楼梯间拥挤伤害事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为充分保障广大学生的安全,杜绝类似事件在我校发生,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预案:
一、进一步健全学校校风纠察队安全巡查制度,要做到学生在,老师在,领导在。
二、总务处负责对校内各处楼梯、走廊等处的照明设施,定期检修,始终保证楼梯正常照明,对楼道、楼梯设施要保证安全通畅,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三、政教处及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上、下楼时应靠右慢行,严禁推搡、打闹,使学生树立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行为习惯,不在楼梯间打闹,不开导致同学紧张的玩笑;增强同学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四、由靠近楼梯正在上课班级的任课教师负责该节课后的学生安全疏导工作,该教师是当时学生上下楼的安全责任人。
五、一旦发生拥挤并造成事故,现场教师要立刻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立刻将伤者送至校医室进行救治,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值班领导。
六、若情况紧急,应启动《学生伤害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七、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老师追究相应责任。
八、对在楼梯上追逐打闹的学生将从严处理,并对该班班主任老师提出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