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制度

食堂管理制度

  食堂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三)遵守财经纪律。员工就餐一律收取现金。炊事人员按规定每月交缴就餐费,严格登记手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四)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五)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六)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八)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每天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十)认真做好外来人员、单位到公司协调的工作用餐,相关部门接待人必须履行餐前1小时与食堂进行沟通,核实就餐人数,餐后实名签署。

  (十一)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二)违反上述制度,给予10—2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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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须遵守本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随即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若经发现处于50元罚款。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并处于50罚款。

  第八条行政部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宿舍长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适当控制音量,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4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生活区门卫应备案,以便安保工作。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六)对水、电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沐浴的水、电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不良物品。

  (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不当行为。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一)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外地员工住宿应向当地派出所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职工宿舍文明守则

  为加强公司宿舍区的文明建设,使职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订职工宿舍文明守则如下:

  (一)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一切车辆(含自行车)要按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二)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鸟和其它庞物,不允许养狗。

  (三)讲文明礼貌,不随地大、小便,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五)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六)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七)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八)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九)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篇3: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公司行政、财务部门

  上午8:0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6:30分;

  2、生产一线部门严格按三班制上下班。

  二、签到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时必须签到并由值班人员进行监督。未签到、不请假按旷工处理;如代他人签到,每次扣除双方薪金各50元;特殊情况不能签到,须提前一天或事后及时向行政部提交《免签证明》。

  2、部门经理以上实行免签制度,部门经理的考勤由公司行政部协助总经理监督实施,一旦发现早退、迟到、脱岗现象将严惩不怠。

  三、迟到、早退、旷工

  1、工作时间开始10分钟后到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10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2、迟到或早退者,分别按每1分钟扣款2.00元;迟到20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半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给予100元/每天的罚款)。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批准者除外。当月累计迟到三次(含)以上的,加倍处罚。扣款累计总额从当事人月薪中扣除。

  3、下班无正当原因(需向主管部门递交书面依据)提前半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4、不上班、不签到又未请假者为旷工,旷工一天处于100元罚款。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请假制度

  1、事假(或休息)须填送请假(休假)报告单,一般员工:一天内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副主任以上管理人员一天内由上一级领导批准,二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获准并安排好工作后,当事人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将请假条交行政部备案。事假将扣除当日全额薪金。

  2、病假须向公司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或病历证明。病假期间发给50%的基本薪金,病假超过一个月者,公司不再支付病假薪金(工伤除外)。

  3、参加社会活动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4、因公外出者,当天签到后应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头天已确定外出并经部门经理同意的,需将《免签证明》报行政部。

  5、赴外地出差应向行政部备案,以便考勤,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其出差费用。

  五、加班及调休

  1、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己的工作量,原则上不安排加班;情况特殊需延长工作时间,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不按加班处理。

  2、员工加班后由其部门安排调休,也可充抵病假及事假。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休息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篇4: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的交往与合作中,不得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允许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关系公司的利益和发展,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与合作渠道。

  6、公司未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得复印、摘抄。

  四、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文件、资料对外使用规定

  1、因公需要对外使用公司的文件、资料,必须先申请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2、公司的所有与项目、工程、物业管理、商场租赁等有关的文件、资料,如需复制刻录时,必须先申请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3、对外使用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公司行政部备案。各部门的业务资料,由各部门登记归档自行管理。

  4、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对外使用公司文件或资料,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违反者,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警告、罚款、降职、降薪、留用察看、开除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篇5:电话管理制度

  电话管理制度

  a、移动电话

  1、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都必须持有移动电话,电话由员工自行购置。

  2、公司高层领导、部门负责人、项目部管理人员、驾驶员等相关人员,24小时开机。持机人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闭手机,导致公事联系不上者,每次给予10元的处罚;当月累计二次联系不上者,取消当月电话费补贴,年累计5次联系不上者,自满5次之日公司不再给予补贴电话费。

  3、电话费补贴:

  (1)职工30元/月

  (2)班长50元/月

  (3)副主任80元/月

  (4)主任100元/月

  (5)部门经理150元/月

  (6)副总以上实报实销

  b、固定电话

  (1)公司根据对外联系量的大小,核定各部门办公室固定电话的话费使用额度。若超过额度,其超额部分由该部门员工共同分摊。

  (2)无特殊情况公司职员不允许打私人电话。

  (3)工作电话应该提高使用效率,尽量简短。

  (4)必要时,可尽量使用MSN,QQ等电脑网络软件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