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环节的应急预案和病人的告知制度,实施监督、检查、评价和整改。

  (二)将安全管理纳入三级质量管理中,加强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的管理,确保病人安全。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杜绝差错事故。

  (四)对危重、昏迷、瘫痪、精神异常及小儿等特殊病人应加强护理,预防坠床、跌伤发生。

  (五)制定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完善防护设施,督促落实,定期总结。

  (六)组织对护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七)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认真落实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和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

  (八)严格执行药品管理规定,剧毒、麻醉药品加锁专人保定,每班交接,做好登记。

  (九)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

  (十)落实“四防”措施,定期检查非医疗护理的不安全因素,采取防范措施。

  (十一)采用多种形式对病人和家属实施安全知识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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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护理核心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科主任护士长为科室医疗护理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全科医疗护理活动质量与安全,督促科内人员及时发现处理医疗护理缺陷及违规违章行为,并及时上报主管职能部门。

  2、每月进行一次质量与安全分析,对本月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与防范措施并及时落实。

  3、如发生医疗护理缺陷、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防止损害扩大,同时妥善保管好书证和物证,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根据事情轻重,在2—7天内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分析讨论,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与防范措施。

  4、遵守基本医疗护理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对意识不清和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患者,加强安全保护,严防摔伤、烫伤、压伤等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6、加强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7、严格执行病历保管制度,病历柜随时上锁。

  8、保持病区各种设施设备及环境安全,如:电器、门窗、玻璃、床架等应定期检查,若有损伤,及时维修。治疗室、换药室、配餐室、开水房及库房的门应随时上锁;危险物品及药品妥善保管;抢救用物和抢救药品固定放置,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9、注意消防安全,保证消防通道通畅。任何人,任何时间内不能阻塞消防通路。

  10、无陪病房严格出入病室制度,进出病房随手锁门。除本科人员、进修及实习人员外一律不能进入病区内。相关人员因工作原因入病区须征得护士长的同意。

  11、患儿玩具应选用较大不易误吞的、橡胶或塑料制品、禁止玩弄刀、剪、玻璃易破损的物品,任何针头、刀剪、玻璃等锐器在操作完毕后必须清点检查,不能遗留在病室内,工作人员工作服上不要使用大头针或别针,以免刺伤患儿。

  12、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13、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