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护理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对全院护理质量行使指导、检查、考核、监督和协调职责。

  (二)制定护理质量标准、考核办法和持续改进方案。

  (三)制定年度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和措施,有年、季、月质量分析以及信息反馈、整改措施和效果评价。护理质量检查结果列为护士长考核重点,并与科室绩效挂钩。

  (四)每年定期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质量和安全教育。

  (五)检查护理质量标准落实情况,并有记录:

  1、实施基础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基础护理合格率≥90%。

  2、实施专科护理质量标准,落实专科护理常规,对危重、大手术和疑难病人作为重点管理,专科护理到位。

  3、危重病人有护理计划,措施具体,记录完整规范,危重病人护理合格率≥90%。

  4、护理单元备急救车、急救器材、药品、急救物品齐备完好率100%。

  5、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四川省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试行)》,每年有定期的护理文件书写质量评价,合格率≥90%。

  6、坚持对护理人员进行“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培训及考核,人人达标,有考核记录。

  7、有重点护理环节的管理,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8、完善专项护理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各类导管脱落、病人跌伤、压疮等。

  (六)关键环节、重点部门、重要岗位有质量标准与质量保证措施,如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血液净化室、手术室、供应室等。

  (七)建立与规范护理缺陷管理制度,包括差错事故管理与报告制度、投诉管理制度等。

  (八)建立和完善护理会诊、护理病历讨论和护理查房制度。

  (九)建立质量可追溯机制,有年、季、月质量分析、信息反包馈、整改措施、效果评价。每年定期与不定期对护理质量标准进行效果评价,并体现在持续改进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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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护理核心制度: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2、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⑴ 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由2—4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⑵ 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⑶ 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由6—9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4、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观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5、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6、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月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7、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