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气焊(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冷作焊接类】

  1.气焊(割)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戴好防护墨镜,并严格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3.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检查漏气时,应用肥皂水进行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或工具上不能沾有含油脂的东西。

  4.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并必须采用固体、隔离措施,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如条件限制,则应不小于5米,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5.注意氧气管为白色,乙炔气管为橙色,与割炬连接是切不可错接。

  6.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将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严禁将橡胶软管放在电线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为防止割破软管,在软管经过的车行道时必须加金属护套或开地沟埋设。

  8.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

  9.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10.点火前,急速开启割炬氧气阀门,用氧气吹除气道中灰尘、排除胶管中的混合气体,但严禁对准身体各部位。

  11.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2.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劈啪”的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3.熄灭火焰市,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4.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操作中,如发现割炬散火,严禁在喷火时通割嘴,防止烧伤。

  15.氧气瓶中的氧气几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并挂上“空瓶”标识。

  16.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气瓶用压力表、减压阀必须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如不合格,必须立即更换。

  17.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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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划线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划线钳工安全操作规程【钳工类】

  1.平台周围要保持整洁,1米内禁止堆放物件。

  2.所用手锤、样冲等工具要经常检查,不得有裂纹、飞边、毛刺,顶部不得淬火,手锤柄要安装牢固。使用的大工具如弯尺、划线盘、角铁等应有指定地点妥善存放,以免砸伤人。

  3.所用的千斤顶,必须底平、顶尖、丝扣松紧合适,滑扣千斤顶严禁使用。当用千斤顶调整好划线基准后,对工具一定要支牢垫好。在支撑大型工件时,必须用方木垫在工件下面,必要时要用行车帮助支放垫块。不要用手直接拿着千斤顶,严禁将手臂伸入工件下面。工件较准后,不得单独使用千斤顶作支撑,应加辅助垫块,防止千斤顶失稳。

  4.划针盘用完后,一定要将划针落下紧好,放置适当。照明灯具应使用低压电源,并检查有无破裂,灯头是否完好,以免触电。

  5.所用的紫色酒精用完后应盖紧,在3米内不准接触明火,不准放在暖气片上。

  6.大型工件翻身划线,应配合行车工,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工件没有支撑牢靠,不得撤离行车。

  7.禁止在划线平台上敲击、锤打、坐人或堆放其他杂物。地面上的工件要摆放整齐、平稳,防止倾倒伤人。

篇3: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钳工类】

  1.遵守“一般钳工”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造钳工常用工具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将要装配的零部件有秩序地放在零件存放架或装配工位上。

  3.按照装配工艺文件要求安装零部件并进行测量。如需在按节拍强迫流水线装配线上进行装配,必须在装配没一个节拍完结之前,将工、卡、量具从产品上取下,并将本工位装配情况通知下一个工位。

  4.在总装输送步移或连续运行时,不得横跨装配线行走或传递物件。

  5.使用电动或风动扳手,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不用时,立即关闭电、气门,并放到固定位置,不准随地乱放。

  6.采用压床压配零件,零件要放在压头中心位置,底座要牢靠,压装小零件要用夹持工具。

  7.采用加热水炉、加热器或感应电炉加热零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采用专用夹具来夹持零件。工作台板上不准有油污,工作场地附近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热套好的组件不得随地乱放,以免发生烫伤事故。

  8.实行冷装时,对盛装液氮或其它制冷剂的压力容器气瓶的使用、保管,应严格按气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取放工件必须使用专用夹具,戴隔热手套,人体不得接触液氮或冷却了的工件。撒在地上的液氮要用扫帚扫到低处,用硬板盖上,不准用手直接清扫。

  9.大型产品装配,多人操作时,要有一人指挥,同行车工、挂勾工要密切配合。高处作业应按规定设置高平台,并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停止装配时,不许有大型零部件吊、悬于空中或放置在有可能滚滑的位置上,中间休息应将未安装就位的大型零件用垫块支稳。

  10.进行零件动平衡时,要遵守动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运行中的动平衡机。静平衡时,不准拭摸工件转轴,也不要抬着工件的轴头上下工件,以免扎伤手指。

  11.产品试车前应将各防护、保护装置安装牢固,并检查机器内是否有遗留物。严禁将安全保护装置有问题的产品交付试车。

篇4:机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机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钳工类】

  1.遵守一般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钳工常用工具和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作业开始前,先检查电、液、气动力源是否断开。在开关处挂“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警示牌。必要时应将开关箱上锁或设人监护。如果机器与动力未切断时,禁止工作。

  3.在装卸侧面机件时,如齿轮箱的箱盖,应先拆下部螺钉,装配时应先紧上部螺钉;重心不平衡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钉,装时先装离重心近的螺钉;拆装弹簧时,应注意防止弹簧崩出伤人。

  4.卸下来的零件,应尽量放在一起,并按规定安放稳妥,不要乱丢乱放,有回转机构则应卡死,不让其转动。

  5.用人力移动机件时,人员要妥善配备。多人搬抬应有一人统一指挥,工作时动作要一致。抬轴杆、螺杆、管子和大梁时,必须同肩。要稳起、稳放、稳步前进。搬运机床或吊运大型、重型机件,应严格遵守起重工、搬运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6.铲刮设备或机床导轨面时,工件底部要垫平稳,结合面应保持水平。用千斤顶时,支承面要垫牢实,以保安全。

  7.刮研操作时,被刮工件必须稳固,不得串动,校准工具必须装有固定拿手环或吊环。两人以上做同一工件时,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得对着人体部位挑刮。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研合面;研合板运行位置应适度其重心,不得超出工件研合面范围,防止滑落。机动研合时。需有专人看守电气开关或装有联锁装置。

  8.使用工具时,应按钳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该设备的操作规程。

  9.工作地点要保持清洁,油液污水不得流在地上,以防滑倒伤人。

  10.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打火或进行其他明火作业。不准用汽油清洗零件、擦洗设备或地面。废油要倒在指定容器内,定期回收,不准倒入下水道。

  11.机器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在按装好之前,不准试车,不准移交生产。

  12.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事先必须经过卸压、清洗、置换或中和,清除室器内气、液、渣,并采取通风措施房客操作。

篇5:盐浴炉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盐浴炉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热处理类】

  1.工作前要指定炉前操作负责人,遵守一般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如下准备:

  (1)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皮鞋、眼镜或防护面罩;

  (2)仔细检查测温仪表、仪器、电器设备接地线等是否完好正确;

  (3)检查抽风装置是否正常,液体氰化炉应单独抽风;

  (4)检查汇流铜板,主、辅电极是否短路;

  (5)清除盐炉炉面的凝固盐层和抽风口附近的污物,击碎凝固盐层,避免熔盐爆出;

  (6)入炉的工件、工具、夹具和挂具等均应干燥无水,必须经过烘烤或预热。

  2.调节电流时应先将变压器断电。

  3.盐炉启动时应采用低电压,以后逐渐升压。

  4.工件不准与热电偶、电极相接触。

  5.工件应捆扎牢靠,若掉入炉内应断电后捞取。

  6.添加的盐类及脱氧剂,必须经过烘烤并应缓慢加入,加盐量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7.中温盐炉应每班脱氧、捞渣一次。高温盐炉连续工作4小时即应脱氧。

  8.每次停炉前一股脑检查辅助电极是否完好、干燥,放入时应首先断电。

  9.高温盐炉使用温度一般不超过1300℃;中温盐炉使用温度一般不超过950℃;硝盐炉使用温度一般不超过570℃。

  10.工作中严禁将硝盐带入中、高温盐炉内。严禁将棉织物、木炭、石墨及氰盐等物质带入硝盐炉内。

  11.硝盐炉应用电加热,严禁用煤或油类加热。硝盐炉如果坩埚破损,则严禁使用。硝盐着火时,不得使用水、泡沫灭火器或湿砂灭火。

  12.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整理设备及清理工作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