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换药室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换药室工作制度

  换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换药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换药操作技术,了解伤口情况,动手轻柔,以保护健康的肉芽组织,保持引流通畅,保证换药效果。

  3、各项物品药品做到定品种数量、定位放置、定人管理,经常检查、及时消毒灭菌、及时补充,随时做到备用状态。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24小时重新消毒。启用的无菌物品12小时后应重新灭菌。室内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有记录。器械浸泡液每日更换,容器每日消毒灭菌一次。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换药结束后,做好换药室的终末处理和消毒,清洁消毒隔离制度按全省统一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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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乡镇卫生院抢救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制度

  1、各科室必须设有抢救室,且不得占为他用。

  2、抢救室备有齐全完好的抢救器材、仪器、药品,各项物品做到“四定”(定品种数量、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期维修),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消毒灭菌、及时补充),随时做到备用状态。

  3、急救车上物品放置有序,药品编号清楚,数物相符,护士能背诵药品排列次序。

  4、抢救室由护士长统一管理,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安排人力无力及制定抢救方案,及时抢救。

  5、抢救人员必须人人熟练掌握抢救知识,熟悉器材、仪器、药品的作用功能和使用方法。

  6、参加抢救人员必需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医生来到前,护士可根据病情采取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输液、配血、止血、及徒手心肺复苏等紧急抢救措施,并及时提出诊断依据。

  7、严密观察病情,认真执行医嘱,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要复述核实后才能执行,所有药品空安瓶须经2人核对后方可丢弃。

  8、患者在危急情况下,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移,抢救期间应有专人护守。详细做好抢救记录,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情况,均要仔细交接班。

  9、及时与患者家属取得联系。

  10、患者离开抢救室后,做好抢救室的终末处理和消毒,用后物品及药品及时补充,详细登记抢救过程和患者转归情况。

  抢救小组成员

  组长:科主任 成员:护士长 医生 护士

篇3:乡镇卫生院护理工作制度

  护理工作制度

  1、新入院病人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三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的危重病人每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人每天早晨和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人测血压和体重一次。其他按常规及医嘱执行。

  2、根据病人病情开具护理等级医嘱,护士根据医嘱实施分级护理。

  (1)特别护理:病情危重,需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设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急救药品、器材齐备,适用,保证应急使用。严格执行护理计划,特别护理记录及时、详细、准确、完整、规范,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及家属的安慰,无护理并发症。

  (2)一级护理:重症病员、大型手术后病员需重点观察的病员等。根据病情需要制订、执行护理计划,护理记录完整、准确、规范,准备急救物品,保证能随时使用。每15—30分钟巡视病人一次,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药物反应及效果,监测体温,脉博、呼吸、血压,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并积极参加抢救,做好基础护理,无护理并发症,满足病人需求,做好生理、心理及社会的整体护理,保持室内整洁,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3)二级护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者及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多活动或一般手术后病人。每1—2小时巡视一次,注意观察病情及特殊治疗用药后效果,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并发症。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送便器等。

  (4)三级护理;病情较轻或恢复期病员。严格执行疾病护理常规,按时完成治疗和护理,每日测量体温、脉博、呼吸1—2次,经常巡视病情,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注意病人饮食及思想情况,加强健康宣教,根据病情指导进行适当的室内外活动。

篇4:乡镇卫生院出入院工作制度

  出入院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部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2.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3、病人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门诊或急诊病历,预交钱款到住院处办理手续后方能住院。危重病人可先签订预交款担保书后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4、病人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员、地址和电话号码,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清洁卫生。传染病人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5、病人出院由经治医师决定并报科主任批准,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部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人住院期间所有医院的物品。

  6、病人出院前,主(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出院后一段时间定期回访、指导。

  7、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并由病人或其家属办理手续,在病志中写明“本人要求出院一切后果自负”并签名。

篇5:乡镇卫生院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适用范围:病案的订正、归档、借阅、登记、保存。

  二、职责:

  1.经常检查病历的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2.负责病案的回收、装订、上架调阅、查证、检索工作;

  3.查找再次入院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提供疾病分析、有关统计报表的数据采集工作。

  4.做好病案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防止霉烂、虫蛀和火灾。

  三、工作程序

  1.日常管理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三天内全部收回到病案室。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班制度。

  (2)住院病案不外借。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3)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4)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5)病案员装订病案并填写封面;按病案编码原则编号上架。

  (6)外单位的检索查询,应有卫生局、公安局的介绍信,并做好登记,原件不得借出。

  (7)每年做一次疾病排序;每月做一次床位、效益、疗效分析。

  2.病案供应

  (1)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2)提供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业务院长批准。

  (3)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业务院长批准。

  (4)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尸体解剖;核对标本;医疗纠纷(经院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3.病案编目

  (1)编目人员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编码。

  (2)认真填写诊断及手术名称索引卡,力求准确。

  4.病案交接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三天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2) 病案室每周三、周六到住院部回收出院病案。

  (3)病案室将出院病案登记后交质控室审修,质控室审修完毕后送回病案室,交接时须办理签字手续。

  (4)凡丢失1份病案者,当事人赔偿人民币1000元,丢失重要病历者,除罚款外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5)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归档情况,有权利到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下落。按时向领导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情况。

  5.病案借阅

  (1)本院医教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参阅病案时,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还。必须借出时,应填写借阅申请单;经业务院长批准,但一次不得超过10份,每份交押金20元后,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2)借阅病案凡丢失1份者,除没收押金20元外,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3)院外和本院非医教人员,不能也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凭科主任批准证明,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4)患者在门诊需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住院患者转诊需用病案时,由主治医师开写诊断证明,摘录治疗过程,病案概不外借。

  (5)医疗纠纷病案,需经业务院长批准,可提供复制材料。法医鉴定需用病案,凭司法部门公函,经院长批准后,交付押金50元,可摘录或复制,当日归还。

  6.病历质量控制

  (1)病案室收回的病案必须于次日送质控室。存在问题的病历由质控室登记缺陷和错误后,通知科室去质控室修改。质控室将审修好的病历定时定期送回病案室。

  (2)对部分病历书写不合格的医师,由科主任、质控室提出建议,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可对其采取下岗培训,集中时间学习病历书写知识,直至病历书写合格后方可上岗,下岗培训期间发基本工资。

  (3)质控室坚持每周进行病历或报告单质量查房,每次查若干个科室,针对平常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提问和随机抽查病历(或图片及报告单)形式,指出存在的病历(报告)缺陷,指导科室人员病历(报告)书写,以提高病历质量。病历质量查房结果纳入医政工作质量检查内容。

  四、不合格的控制

  1.未经科主任、护士长修改的病历不能入库。

  2.经病案管理系统提供的统计数据中,与围产期有关的疾病最有可能出现年龄逻辑上的错误,而导致统计数据错误。

  3.病历书写质量控制由医务科负责,病案室只提供所需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