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危重患者转诊制度

产科危重患者转诊制度

危重患者转诊制度

  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着,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四、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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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产科助产人员例会制度

助产人员例会制度

  一、我院每1—2月召开一次会议,全年不少于8次;二、参加人员:院长、妇幼保健员、产科医师;

  三、主要内容:

  1.报告孕产妇情况及高危孕产妇筛查、处理、转诊情况,预计下月分娩数及高危孕妇分娩地点选择;

  2.开展健康教育情况;

  3.上报有关数据(出生数、孕产妇数、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高危孕产妇人数等);

  4.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评价服务中高危识别及转诊情况;

  6.监督指导中发现的问题;

  四、知识培训

  五、布置传达有关工作任务和会议精神

  六、作好例会记录,参加者签名

  七、遵守会议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篇3:产科助产人员考试制度

助产人员考试制度

  1.依据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求,为提高我院助产人员临床技术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我院组织助产人员定期考试,考核由我院领导及妇幼保健负责人共同组织。

  3.考试对象为所有持《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的助产人员。

  4.每次助产人员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考试。

  5.考试结果纳入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日常工作。

篇4:产科分娩区工作制度

分娩区工作制度

  1..分娩室每日二十四小时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分娩室。

  2.分娩室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需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3.工作人员进入分娩室,必须穿戴分娩室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接产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4.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5.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并做记录。

  6.分娩室应保持清洁,定期搞好卫生和消毒,定期做细菌培养。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分娩后及时消毒。

  7.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8.产妇在产后留分娩室观察一小时,无特殊情况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测验脚印、点眼等,送婴儿室。

篇5:产科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一、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除非有医学指证);

  二、作到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对剖宫产术的产妇,在能作出应答反应30分钟内,让母亲与婴儿皮肤接触30分钟以上;

  三、产后24小时内有医护人员帮助喂养;

  四、实行按需哺乳;

  五、不准将奶瓶、奶嘴带入病房,无医学指证,不得给婴儿喂母乳替代品;

  六、每月给婴儿选择和做其他处理,使母婴分离不得超过1小时;

  七、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八、严格执行探访指定,保证母婴有良好的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