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四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备查。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主治医师或业务副院长审批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或业务副院长核准签字后用血。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业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AB型血、血小板、RH(D)阴性等其他稀有血型的血制品,需慎重考虑用血量。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进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凡遇有下例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1.交叉配血不合时;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输血科室应做好血袋回收工作,至少保存一天,集中处理。

Editor:爱拾贝 www.aishibei.com

篇2: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院长对全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负全面责任。业务副院长要开展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和医疗护理工作检查,督导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

  二、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各项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医务人员与科主任、科主任与院长分别签订医疗安全责任状,主管副院长(院委会委员)追究连带责任。

  三、科室负责人对本科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教育并指导本科医务人员严格履行医疗护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及时查处和纠正违章行为,坚持管理从严、教育从严的原则,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不定期地检查督促各项医疗安全制度的落实,研究预防医疗事故和有效措施,教育医务人员以德治院。

  五、各类各级医务人员对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差错事故承担直接责任。要严格履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六、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因下列过失引起医疗纠纷本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不遵守劳动纪律、脱岗、串岗或在工作场所从事非医疗活动;

  2、服务态度恶劣、接待不热情、解释不耐心;

  3、不履行本岗位所规定的责任,不执行医疗规章制度违反技术操作规程;

  4、不执行医疗质量特别是环节控制的规定;

  5、对危重、重症病人不按急诊程序规定处理,不就地抢救,不及时体格检查,不及时出具准确的报告;

  6、拒收、推诿延误病人抢救治疗及转移病人造成不良后果;

  7、多收、乱收、私收病人现金造成不良影响;

  8、向患者或家属索、拿、卡、要,影响医院声誉;

  9、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到院外从事会诊、手术、体检、检查、化验等各种医疗活动。

  10、行政、后勤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安全差错直接或间接影响医疗工作。

  七、医疗事故汇报及处理程序:

  1、汇报程序:凡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科室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在本科范围内进行分析和采取补救措施,24小时内(重大事故1小时内)向向分管院长或院长汇报。

  2、处理程序:医疗事故或纠纷处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发生医疗事故后,科室负责人应首先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应将有关医疗文件等原始资料妥善保管,严禁涂改、隐匿、销毁。如因输液(血)、注射、服药等引志不良后果的,要对现场实物封存保留,以备检验。必要时,科主任(护士长)应召集有关人员收集情况,分析原因,做好安慰解释,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务必做好病人的抢救治疗工作,使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凡死亡病例,对死因有异议者,科室必须动员死者家属进行尸检,以明确死因,家属拒绝尸检的,应做好文字记录并要求家属签字。

  3、医疗事故责任人的确认及处理:凡因违反本规定第六条导致医疗事故的直接当事人为医疗事故责任人,由发生科室负责人确认后报院长,承担经济赔偿并上报卫生局。对因技术性原因难以确定的,由发生科室报院长,组织院内鉴定并确认责任人及责任大小;两人以上(含两人)造成的医疗事故,按其责任大小序列,承担经济赔偿,视情况上报卫生局。

  八、赔偿金额技术因素医院承担60%,责任因素医院承担10%,其余按当事人(直接承担人)、科主任(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连带责任人)、院长(全面领导责任人)递减承担。

篇3:乡镇卫生院病案管理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并配备病案管理的兼职人员1名。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 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经业务院长批准,可以摘录复印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至少保存30年。

篇4:护理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1、科室所有药品、器材原则上只供本科室住院患者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护士长应指定专人做好各类药品、器材的领取和管理工作,保证患者正常使用。

  3、药品管理

  (1)严格执行毒麻药品管理制度、急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2)护士长应指定专人管理药品,做好药品的领取、退药和管理工作,保证科室正常用药。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病人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保管。

  (5)需要冷藏的药品,如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6)病人的药物专药专用,医嘱停药后及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4、器材管理

  (1)各种器材须建立帐目,做到帐物相符,防止遗失。

  (2)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注意做好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火、防暴、防腐蚀等工作,保持良好性能,使用完毕及时保养,贵重器材定期保养,专人管理,保证正常使用。

  (3)各种器械等的报废按医院有关规定办理。

  5、借出的药品、器材必须有登记手续,重要器材须经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

  6、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丢失药品、器材,应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篇5:病房管理制度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的护理工作在科主任和科护士长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房清洁、舒适、安静、安全、美观、避免噪音,注意通风。

  3、按照医院的要求统一着装,并保持仪表整洁、仪容端庄、举止大方、谈吐文雅。

  4、建立健全各项护理制度、岗位职责、疾病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遵照执行,以确保护理质量。

  5、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

  6、定期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7、各项护理工作以病人为中心,调整、简化工作流程,方便病人。

  8、为病人提供力所能及的便民措施。

  9、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做好交接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