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劳动纪律

乡镇卫生院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

  1、全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无理取闹和挑剔工作。工作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仪表端庄,按要求佩戴好胸牌,病房工作穿软底鞋,不得穿高跟鞋和响底鞋。

  2、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做到不办私事,不会客,不聊天,不带小孩,不在工作场所抽烟、吃饭。

  3、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防止各类医疗差错、纠纷、事故等责任事故的发生。

  4、严格请销假制度,不得捎口信请假和擅自超假,否则作旷工论处。

  5、工作人员之间,医患之间不得发生争吵,打架,医务人员不得训斥病人,做到对病人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言语和气,解释耐心,有问必答,不说粗活、脏话。

  6、每个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公物,严格操作规程,做到不损公肥私,不把集体财物居为已有,不私自偷电,不在工作场所用电炉煮食品,不侵占集体利益。

  7、医护人员进入病房要说话轻,走路轻,开门窗轻,各种检查操作轻巧、正规,关心体贴病人。

  8、工作人员要廉洁行医,不接受病陪人礼物礼品,不开“人情方”、“人情假”、“人情诊断证明”。

  9、全院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及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10、院总值班对每次全院职工大会、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检查纪录,不定期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一次工作脱岗(含迟到早退)或开会缺席罚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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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乡镇卫生院集体审核工作制度

  集体审核工作制度

  为加强医院廉政建设,坚持勤俭办院的方针,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经营活动过程实行集体审核,以保证医院管理合法有效,保证国家财产完整安全,根据国家审计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集体审核制度。

  一、内部审核由院委会集体进行,较大项目扩大到主要技术骨干,重大项目报卫生局审批。内部审核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有的财政法规和财经政策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对医院经营活动、财务收支、财产、物资实行审计监督。为领导加强合法使用人财物提供决策依据。

  二、对财力收支进行按期审计。在审计时,要参照财政政策标准,医院内部的定额目标管理,并结合社会调查,开展审计工作。

  三、大型医疗仪器的投入和产出,开展社会和经济效益审计、促进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益。

  四、开展药品、卫生材料等购、销、存过程的审计,通过审计监督,加强商品流通领域的管理。

  五、凡水、电、土建维修工程在一定数额以上的项目,根据计划和施工的原始资料,通过审计后才能付款。

篇3:乡镇卫生院岗前教育制度

  岗前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新招聘的工作人员上岗前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更好地适应其工作需要,实行岗前教育制度。

  一、对于新招聘工作人员和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对于在职职工调换工种时,也必须进行转岗前的教育,以便了解医院和本岗工作情况,切实完成好本职工作。

  二、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对于新招聘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经过医院所需专业的脱产岗前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专业文凭和资格方可上岗。

  四、岗前教育由业务院长会同有关科室,根据新进人员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并有记录可查。

  五、岗前教育的主要内容

  1、介绍医院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规章制度。

  2、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3、对其将要从事的工作进行介绍,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其岗位责任制。

  六、积极配合劳动人事部门对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入门培训”工作。

篇4:乡镇卫生院病案管理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并配备病案管理的兼职人员1名。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 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经业务院长批准,可以摘录复印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至少保存30年。

篇5:乡镇卫生院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职工的作风建设,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结合乡镇卫生院管理活动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受理病人或家属咨询的本院职工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解答、引领、处理病人或家属在医院范围内提出的医疗服务项目、办事程序以及寻医问药等各类问题,为病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3、适用于全体职工(含工勤人员)。

  4、凡是接待来院就诊人员及陪护人员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

  5、首问责任人对询问者要热情接待,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

  6、对咨询和所办事宜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认真解答,做到一次性解释清楚,对能及时办理的,应当及时办妥;对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

  7、对咨询和所办事宜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并引其到其他工作人员解答办理,并尽自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8、严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置之不理的的现象发生。对制度不落实、病人意见大的,甚至引发医疗服务纠纷的,每人次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