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南

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南

  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南

  我县乡镇卫生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型卫生院。

  1、房屋建设

  一、业务用房分为门诊部、住院部、公卫办、行管办公室、辅助用房,各区相对分开,管理方便,洁物路线清楚,避免减少交叉感染。科学规划医疗垃圾和医源性废水处置。

  (一)、门诊部基本科室

  门诊部设诊室(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科目设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五官科、中医科等),医技科(检验室、心电图检查室、超声波检查室、经颅多普勒室、胃镜室、放射室等)、抢救室、门诊手术室、药房、门诊注射室、留观室、收费室(农合窗口)、候诊室、卫生间、污洗污物间等。有条件可设置药库、妇幼保健门诊,无条件可视情况适当合并。

  (二)、住院部基本科室

  每个医疗单元设病房若干、医生办公室、医生值班室、护士办公室、护士值班室、治疗室、处理室、换药室、库房、抢救室、更衣室、开水房、污洗室、污物间、卫生间等,有条件可开设诊查治疗室。35床以下卫生院无论病房分一层、二层只设一个医疗单元,医护办设同一层楼,另一层设一个护理观察室。35床以上分两个医疗单元(内科病房、外产科病房)。核准产科的设立产房,核准剖宫产和外科手术的设立手术室。房屋不够可视情况共同使用或隔离房屋。

  (三)、公卫办基本科室

  传染病门诊及其隔离留观室,预防接种室,妇幼办公室、防疫办公室、卫生监督员办公室(三个办公室可设一起统称公卫办公室),资料室,健教宣传室。预防接种室设有冷链室、接种室、预诊登记室。公卫办设在办公区,预防接种室、传染病门诊,可设在门诊部。房屋不够可事情况合并或隔离房屋。

  (四)、行管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副院长办公室、财务室、合管办、病案室、统计室、会议室等。房屋不够可根据情况全并用房。

  (五)、辅助用房

  消毒供应室、洗衣房、配电发电房、病人配餐间等。

  二、业务用房有关建筑参数及装修基本要求。

  (一)、建筑设计参数:

  1、首层室内外地面高差不小于450mm,在自然通风条件下,门诊部、住院部、公卫办一楼室内净高不低于3.6 m,其他楼层室内净高不低于3.2 m,医技科室、辅助用房根据设备需要确定。计划采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可适当降低层高。

  2、业务用房建筑设计的其它主要参数原则不低于如下:

 

 

建议采用尺寸

(中-中)M

走廊

病房

2.7

门诊

单侧候诊2.1

双侧候诊2.7

手术室

2.7

病房

六人病房

6.0×6.0

三人病房

3.6×6.0

辅助用房

3.6×4.5

门诊

诊室

3.3×4.5

手术室

6×6

4.5×6

4.2×4.8

产房

分娩室

4.2×4.5

X光室

机房

6×6

化验室

 

4.5×6

  (二)、业务用房装修和防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1、医疗、公卫区采用淡色、防滑、易吸潮地面(如水磨石等),地面、墙面、顶棚应便于清扫、不起尘、易维修;检验用房的地面材料还应耐腐蚀、宜清洗;手术室、产房、治疗(注射)室、处置室、换药室等科室地面颜色要有明显对比度,有利于查找掉落的器械物品,墙体和天花板不能使用扣板,不能安装电扇。门诊部、住院部墙面要贴墙裙,建议高度不低于1.5米,手术室、产房、治疗(注射)室、处置室、污洗污物间、换药室、开水房等科室墙面砖要上顶。

  2、门诊部、住院部、公卫办所有业务用房须安纱门纱窗,有防鼠设施。

  3、室内所有管线均应暗设,部分医疗设备用房应按其设备要求防静电,空调电源线最好用专线。

  4、手术室、产房、换药室等高洁净区设地漏。

  5、业务科室尽量有独自的上下水道,每层楼有污洗污物间。

  6、化验台、操作台等台面均应采用洁净、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亦采用耐腐蚀的材料。

  7、放射科、功能检查等用房应有相应的防潮、防辐射、绝缘和漏电保护待设施;手术室、放射科电源原则单独进线。

  5、供应室、药房(库)等应有防虫、蝇、鸟、鼠其它动物侵入的设施。

  6、服务窗口(如药房、收费、检验、护士站等)设置人性化。

  7、所有业务用房均可通风换气。

  三、业务用房设置

  1、诊室应采光良好,诊察床有屏风与外隔开。

  2、检验室有条件生化和临床分开,不能分开应分区明显。对外设样品采集窗口,窗口分血液采集口和粪尿收集口并尽量保持距离。内部根据分区设操作台。

  3、胃镜室应设五条洗涤消毒槽。符合清洗、酶消毒、清洗、戊二醛消毒、清洗流程。

  4、放射科设登记阅片室、操作室、投照室、暗室、储片室。投照室和暗室可设有铅门传递窗(双门)相通,和操作室用铅玻璃隔离,投照室四周墙为36实心墙内侧粉钡粉,门内层帖铅板。房屋不够适当合并。(见参考示意图1)

  5、妇产科门诊设诊断室、妇查室、人流手术室、人流观察(休息)室。房屋不够可隔离分开。(见参考示意图2)

  6、门诊注射室分门诊治疗室、处置室和注射室,可一间屋隔离。(见参考示意图3)

  7、病房应采光良好,设床头电源,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门净宽不低于1.1米。床与墙、床与床相隔1米,最低不低于70厘米,有条件可设卫生间、过夜灯、寻呼系统、中心吸引、中心供氧。

  8、护士办公室、治疗处置室尽量设在病房中心,护士办公室与走廊隔墙应设大玻璃窗或设护士站,内有病历柜(可锁)、体重秤、黑板、病人一览表、资料柜等,有条件可安装电话。治疗室不能安装电扇,墙上贴“药物配伍禁忌表”、“各种皮试液配制方法”及“三查八对制度”,内设整洁宽敞操作台、符合存放无菌物品要求物品柜、治疗车、紫外线灯管等基本设施,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治疗盘、弯盘、PNC专用盒、急救盒、压脉带(够用)等。处置室设洗手池、污洗池(可合一)、操作台、物品柜、医用污物分类垃圾桶、消毒桶、毛巾架等。

  9、换药室卫生院必设一个,可设病房,也可设门诊。配备紫外线灯管、换药车、操作台、无菌物品柜、敷料缸、无菌持物钳、剪、倒立杯、换药包等。

  10、抢救室每个护理单元必设一个,紧邻治疗室。每床占地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内设抢救车、吸引器、氧气筒等。床头有多孔电源插板.墙上贴抢救工作制度、抢救程序图等。

  11、产房、手术室按要求设置并报卫生局审批。

  12、传染病门诊与普通门诊相隔离,独立成区。室内通风良好,消毒设施完备,医生和病人通道分开。设诊室、治疗室、留观室、污物间、卫生间。(见参考示意图4)

  13、药房整洁明亮,不少于40平方米。有避光、通风、调温调湿、冷藏设备;能防盗、防尘、防潮、防污染、防虫、防鼠,药品柜离地不小于15厘米,与墙、顶棚间距不小于30厘米。

  14、洗衣房宜设在医院较宽敞通风当晒的地方或房屋顶层(注意避免被服视觉污染),分被服回收间、消毒间、洗涤间、缝补室、储藏室等。符合回收、浸泡消毒、洗涤、晒(烘)干、储藏、发放流程。

  2、管理体系

  一、体系图

  二、必要管理领导小组

  (一)、卫生院院务管理委员会

  (二)、乡镇公共卫生领导小组

  (三)、爱国卫生与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四)、医疗护理质量控制领导小组

  (五)、卫生院在职教育与考核领导小组

  (六)、卫生院药事管理领导小组

  (七)、卫生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八)、病案管理领导小组

  (九)、抢救工作领导小组

  (十)、卫生院感染控制领导小组

  (十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

  (十二)、高危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十三)、医院安全与医疗纠纷协调工作小组

  (十四)、计划生育与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十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十六)、乡镇卫生院管理年领导小组

  三、常用记录本与登记表册

  17种记录本:(待进一步完善)

  会议记录本、查房记录本、总值班记录本、危重病人抢救记录本、转诊转院记录本、会诊记录本、谈话记录本、差错事故登记本、交接班记录本、讲课记录本、论文登记本、职工在职继续教育记录本、术前讨论记录本、投诉登记本、排班记录本、

  卫技人员医德医风台帐、考勤业绩台帐

  各种登记表册:

  见县卫生局统一制定样表

  3、人员建设要求

  乡镇卫生院人员与床位比为1-1.4:1,卫技人员(持有相应资格和执业证书人员及新毕业医学院校学生)达90%,其中护理40%(护士与床位比为0.4:1),医生38%,形成利于医院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医技科室人员数视情况而定,但不能少于2人,明确1人为科责任人,在有资格情况下允许兼职。医生一人可注册3个科目。

  4、设备建设与管理

  加强贵重设备管理,建立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校正检验仪器,尽量减少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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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教[1997]83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经常抓、重点抓、反复抓,才能使职工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在技术上懂得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在操作上掌握安全生产的要领。为了保证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特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要教育全体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产。

  2、工程管理部对公司员工要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集中统一安全生产教育时间,学习有关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和交通法规,做到安全生产、安全行车,结合公司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思想进行教育,抓好安全生产;

  3、公司要根据施工任务和特点,利用安全广告、展览、板报、经验介绍、现场分析、班前班后会、知识竞赛等形式,适时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4、工程管理部每年负责对特殊工种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一般应不少于8学时。架子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机械操作手等工种的考核检查,未领取上岗合格证书的,一律不予招聘用,对持有合格证书的人员,上岗前要组织对其实际操作、理论、安全生产等进行综合考评,合格者上岗;

  5、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对工人上岗前要针对不同工种,有目的、有重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工人熟记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章和安全生产制度,上岗前要进行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6、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坚持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坚持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人员要进行检查,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纠正,消除事故隐患。

教育内容

  1、三级教育内容

  (1)公司级教育内容

  ①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急救措施。

  (2)工程项目(施工队)级教育内容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②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如识。

  (3)班组级教育内容

  ①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②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③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④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转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1)施工人员转人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2)转场教育内容

  ①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②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①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②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③教育内容

  a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b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c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内容

  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作,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4、外施队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1)各用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末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组(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3)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部门,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

  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②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④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4)项目经理部(现场)必须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小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

  ①介绍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②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规定。

  ③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④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4)外施队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5)对外施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必须分级进行考试。经考试不合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必须清退,严禁使用。

  (6)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电焊工、气焊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北京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7)换岗作业必须进行安全和产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操作岗位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面对面地、详细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8)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9)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 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