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临床检验“危急值”的管理,确保"危急值"及时反馈,保证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危急值”是指检验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否则就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时机,甚至危及生命。
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填写《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电话、临床联系人、报告人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并填写详细《临床科室危急值接收登记本》,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保障医疗安全。
一、“危急值”报告程序
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
2、临床检验科必须在《检查(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简要提示标本异常外观性状,如溶血、黄疸、乳糜状等。
3、记录应有以下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临床诊断、申请医师、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收到标本时间、报告时间、检验报告者、通知方式、接收医护人员姓名。
4、对原标本妥善处理之后保存待查。
5、各医技科室要在检查(验)报告“危急值”项目处加盖“危急值”提示章。临床检验科凡打印报告除加盖“危急值”提示章外,在项目结果后还有“HH”或“LL”的提示。
6、各医技科室在对病人检查过程中发现急、危、重病人出现危急症状应立即启动急诊急救应急预案,并与临床医生、护士联系,采取紧急抢救措施。
7、门诊检验报告“危急值”项目处加盖“危急值”提示章,门诊医生见到盖有“危急值”提示章的检验报告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
8、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应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做好下一步的救治工作。
9、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30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10、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医技科室如未按要求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结果,一次扣罚1分;临床科室未及时处理一次扣罚1分,病历无记录一次扣罚0.5分;《危急值报告登记本》登记不及时、漏登或缺项过多,扣0.5分。
三、各临床、医技科室在实际诊疗工作,如发现所拟定“危急值”项目及“危急值”范
围需要更改或增减,请及时与医务处联系,以便逐步规范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
四、医院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五、在实验室操作手册中应包括危急界值实验的操作规程,并对所有与危急界值实验有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进行培训。临床检验的“危急值报告”作为医院管理评价的重要标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检验医师制。
六、“危急值”报告项目及报告范围。
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范围
(一)、检验科
检验项目 白细胞计数 |
单位 109/L |
低值 2.5 |
高值 30 |
备注 静脉血、末梢血 |
血红蛋白含量 |
g/L |
50 |
200 |
静脉血、末梢血 |
血细胞比容 |
% |
15 |
60 |
静脉血、末梢血 |
血小板计数 |
109/L |
50 |
静脉血、末梢血 |
|
凝血活酶时间(PT) |
S |
30 |
抗凝治疗时 |
|
激活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S |
70 |
静脉血 |
|
纤维蛋白原定量 |
g/L |
1 |
8 |
血浆 |
酸碱度 |
PH |
7.25 |
7.55 |
动脉血 |
二氧化碳分压 |
mmHg |
20 |
70 |
动脉血 |
碳酸氢根 |
mmHg |
15 |
40 |
动脉血 |
氧分压 |
mmHg |
45 |
动脉血 |
|
血氧饱和度 |
% |
75 |
动脉血 |
|
血钾 |
mmol/L |
2.5 |
6.5 |
血清 |
血钠 |
mmol/L |
120 |
160 |
血清 |
血氯 |
mmol/L |
80 |
115 |
血清 |
血钙 |
mmol/L |
1.6 |
3.5 |
血清 |
葡萄糖 |
mmol/L |
2.2 |
22.2 |
血清 |
尿素 |
mmol/L |
36 |
血清 |
|
肌酐 |
μmol/L |
530 |
血清 |
|
胆红素 |
mmol/L |
307.8 |
血清 |
|
淀粉酶 |
U/l |
>正常参考值上限3倍以上 |
血清 |
|
细菌培养及药敏 |
培养出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肠杆菌科细菌、耐万古霉素肠球菌、多重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 |
|||
无菌部位标本细菌培养 |
血液、骨髓、脑脊液培养阳性 |
(二)、功能科
1、心脏停搏
2、急性心肌缺血(不适宜平板)
3、急性心肌损伤
4、急性心肌梗死
5、致命性心率失常
(1)心室扑动、颤动
(2)室性心动过速
(3)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
(4)频发室性早搏并Q-T间期延长
(5)预激伴快速心房颤动
(6)心室率大于180次/分的心动过速
(7)二度Ⅱ型及高度、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8)心室率小于45次/分的心动过缓
(9)大于2秒的心室停搏
(三)、CT室
1、严重的颅脑血肿、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
2、硬膜下/外血肿急性期
3、脑疝
4、颅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一个脑叶或全脑干范围或以上)
5、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除外复查病人)
6、肺栓塞
7、急性主动脉夹层
8、消化道穿孔
9、急性胰腺炎
10、肝脾胰肾等腹腔脏器出血
11、眼眶内异物
(四)、放射科
1、一侧肺不张
2、气管、支气管异物
3、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大于50%以上)
4、急性肺水肿
5、心包填塞、纵隔摆动
6、急性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7、食道异物
8、消化道穿孔、急性肠梗阻(包括肠套叠)
9、外伤性膈疝
10、严重骨关节创伤:
(1)脊柱骨折伴脊柱长轴成角畸形
(2)多发肋骨骨折伴肺挫裂伤及或液气胸;
(3)骨盆环骨折。
(五)、超声科
1、急诊外伤见腹腔积液,疑似肝脏、脾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出血的危重病人
2、大量心包积液,前壁前厚度大于等于3cm,合并心包填塞
3、怀疑宫外孕破裂并腹腔内出血
4、晚期妊娠出现羊水过少、心率过快
edit:www.aishibei.com 爱拾贝篇2:产科围产儿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围产儿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一、围产儿死亡定义:指妊娠满28周以上(或生体重≥1000g以上)至产后7天内死亡的胎儿及新生儿,不包括计划生育要求引产的死胎、死产。
二、凡死亡的病例,一周内进行讨论,确定诊断死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设立死亡讨论登记本,将病例讨论经过、结果进行详细记录。
四、对死亡病例讨论应该高度重视,实事求是,明确死因,吸取教训。
五、上报的围产儿死亡要详细填写《围产儿死亡病例登记表》。
六、报告对象:我镇内及所辖村屯死亡的围产儿。
七、围产儿死亡报告时间和部门:
1.围产儿死亡同时合并孕产妇死亡的上报时间:应随孕产妇一同上报。
2.足月非畸形围产儿死亡24小时内电话报告区妇幼保健院。
3.单发生围产儿死亡的,应及时电话报告区妇幼保健院。
八、报告内容:围产儿母亲姓名及年龄、出生天数、户籍、首诊地点、分娩地点及时间、死亡地点及时间、死亡初步诊断等。
篇3:产科孕产妇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孕产妇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一、孕产妇死亡定义:指妇女从妊娠开始至妊娠结束后42天内,不论妊娠各期和部位,包括内外科原因,计划生育手术,宫外孕,葡萄胎死亡,不包括意外原因(如车祸、中毒等)死亡。
二、凡死亡的病例,一周内进行讨论,确定诊断死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设立死亡讨论登记本,将病例讨论经过、结果进行详细记录。
四、对死亡病例讨论应该高度重视,实事求是,明确死因,吸取教训。
五、上报的孕产妇死亡要详细填写《孕产妇死亡病例登记表》。
六、报告对象:我镇内及所辖村屯死亡的孕产妇。
七、孕产妇死亡报告时间和部门:在孕产妇死亡后12小时内电话报告管辖防保机构,同时录入妇幼信息系统上传。24小时内电话报告区妇幼保健院。
八、报告内容:孕产妇死者姓名、年龄、现住址、户籍、首诊地点、分娩地点及时间、死亡地点及时间、死亡初步诊断等。
篇4:企业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 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一条 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 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二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 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五条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职 务 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伙食标准 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 火车硬卧 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门负责人 火车硬卧 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总经理助理 飞机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 飞机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 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 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 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 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 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三) 报销流程
1. 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 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 购票: 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行政部订票(原则上机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书面说明情况,经审批人签字后报财务备案)。
4. 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六条 电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1. 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二)报销流程
1、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初(10日前)将本月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含特批执行标准)交财务部。
2、 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3、 财务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的审批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 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每月25日前)。
5、 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 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 报销流程
1. 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由行政部派车人员签字确认,按规定填好《交通费报销单》。
2. 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3. 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 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 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第十三条 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 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 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 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先填写《资料申请表》,在报销前必须到行政部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在资料发票背面签字)。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 二)报销流程:
1. 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资料费在报销前需办理资料登记手续,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的报销单及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四部分 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条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资支付流程:(1)每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2)总经理提供职工月度奖金分配表;(3)财务部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5)每月25日由财务部通过银行代发形式支付工资;(6)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工资条并与工资卡内资金进行核实。
(二)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流程:(1)由人力资源部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2)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部按工薪审批程序申请转帐支票支付;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人力资源部专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 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条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十七条 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 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二) 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 结账报销:(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 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 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 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财务复核 →总经理审批;(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七部分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篇5: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五、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惠济一中